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阳朔段)项目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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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阳朔段)项目建设用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阳朔县人民政府根据阳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项目用地,我县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

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阳朔段)项目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征收的集体土地位于阳朔县福利镇将军村民委员会大林木经济合作社、白山底经济合作社;顺梅村民委员会塘边铺经济合作社、杨梅畲经济合作社、竹仔枧经济合作社、马山脚经济合作社、黄顺塘经济合作社;绛村村民委员会刁山经济合作社、绛村经济合作社、高坪经济合作社(具体位置详见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集体土地的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拟开发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四、拟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属及分类面积

单位:公顷

土地权属

地类性质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交通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土地

阳朔县福利镇将军村委

大木林经济合作社

集体

0.1148

-

0.1148

-

-

-

-

-

-

-

白山底经济合作社

集体

1.9727

-

1.9344

-

-

0.0236

0.0147

-

-

-

面积总计

2.0875

-

2.0492

-

-

0.0236

0.0147

-

-

-

阳朔县福利镇顺梅村委

塘边铺经济合作社

集体

0.1586

0.057

-

0.1016

-

-

-

-

-

-

杨梅畲经济合作社

集体

3.4234

0.6598

0.8568

0.6766

0.0047

0.5202

0.1999

0.0142

-

0.4912

竹仔枧经济合作社

集体

0.4403

0.0493

0.391

-

-

-

-

-

-

-

马山脚经济合作社

集体

5.0524

0.1819

0.1224

4.5819

-

-

0.1662

-

-

-

黄顺塘经济合作社

集体

8.9935

1.5751

3.0684

3.3226

-

0.0263

0.9026

0.0106

0.0879

-

面积总计

18.0682

2.5231

4.4386

8.6827

0.0047

0.5465

1.2687

0.0248

0.0879

0.4912

阳朔县福利镇绛村村委

刁山经济合作社

集体

8.3205

2.3899

5.5616

0.0759

-

0.1729

0.0774

0.0066

-

0.0362

绛村经济合作社

集体

6.0759

2.7704

1.8345

1.03

-

0.1016

0.3051

0.0343

-

-

高坪经济合作社

集体

1.2177

1.0292

0.0135

0.1049

-

0.0701

-

-

-

-

面积总计

15.6141

6.1895

7.4096

1.2108

-

0.3446

0.3825

0.0409

-

0.0362

面积合计

35.7698

8.7126

13.8974

9.8935

0.0047

0.9147

1.6659

0.0657

0.0879

0.5274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综合区片地价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20〕11号)的规定执行。

土地权属

地类

面积(公顷)

征地片区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万元/公顷)

总金额

福利镇将军村委大林木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0.1148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将军村委白山底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1.9727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顺梅村委塘边铺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0.1586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顺梅村委杨梅畲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2.9322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4912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顺梅村委竹仔枧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0.4403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顺梅村委马山脚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5.0524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顺梅村委黄顺塘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8.9056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0879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绛村村委刁山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8.2843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0362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绛村村委绛村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6.0759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绛村村委高坪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1.2177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二)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拟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朔县2021年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朔政发〔2021〕3号)的规定执行,违法建(构)筑物的处理,依照《中共阳朔县委员会、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城区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若干问题的决定》(朔发〔2010〕18号)的规定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安置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

(二)社会保障安置:遵循自愿选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2号)和《 (略)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市人社规〔2018〕1号)的规定执行。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登记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如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申请举行听证会,以书面形式送达阳朔县人民政府(地址:阳朔镇县前街1号,联系人:黎家盛,联系电话:0773-*),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

八、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地村组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福利镇将军村委大林木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将军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将军村委白山底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将军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塘边铺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杨梅畲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竹仔枧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马山脚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黄顺塘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绛村村委刁山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绛村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绛村村委绛村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绛村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绛村村委高坪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绛村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九、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阳朔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阳朔县人民政府根据阳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的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为保障项目用地,我县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的建设项目名称

桂林-恭城-贺州公路(桂林至钟山段)(阳朔段)项目

二、拟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和范围

拟征收的集体土地位于阳朔县福利镇将军村民委员会大林木经济合作社、白山底经济合作社;顺梅村民委员会塘边铺经济合作社、杨梅畲经济合作社、竹仔枧经济合作社、马山脚经济合作社、黄顺塘经济合作社;绛村村民委员会刁山经济合作社、绛村经济合作社、高坪经济合作社(具体位置详见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集体土地的目的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拟开发规划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

四、拟征收集体土地的权属及分类面积

单位:公顷

土地权属

地类性质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交通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土地

阳朔县福利镇将军村委

大木林经济合作社

集体

0.1148

-

0.1148

-

-

-

-

-

-

-

白山底经济合作社

集体

1.9727

-

1.9344

-

-

0.0236

0.0147

-

-

-

面积总计

2.0875

-

2.0492

-

-

0.0236

0.0147

-

-

-

阳朔县福利镇顺梅村委

塘边铺经济合作社

集体

0.1586

0.057

-

0.1016

-

-

-

-

-

-

杨梅畲经济合作社

集体

3.4234

0.6598

0.8568

0.6766

0.0047

0.5202

0.1999

0.0142

-

0.4912

竹仔枧经济合作社

集体

0.4403

0.0493

0.391

-

-

-

-

-

-

-

马山脚经济合作社

集体

5.0524

0.1819

0.1224

4.5819

-

-

0.1662

-

-

-

黄顺塘经济合作社

集体

8.9935

1.5751

3.0684

3.3226

-

0.0263

0.9026

0.0106

0.0879

-

面积总计

18.0682

2.5231

4.4386

8.6827

0.0047

0.5465

1.2687

0.0248

0.0879

0.4912

阳朔县福利镇绛村村委

刁山经济合作社

集体

8.3205

2.3899

5.5616

0.0759

-

0.1729

0.0774

0.0066

-

0.0362

绛村经济合作社

集体

6.0759

2.7704

1.8345

1.03

-

0.1016

0.3051

0.0343

-

-

高坪经济合作社

集体

1.2177

1.0292

0.0135

0.1049

-

0.0701

-

-

-

-

面积总计

15.6141

6.1895

7.4096

1.2108

-

0.3446

0.3825

0.0409

-

0.0362

面积合计

35.7698

8.7126

13.8974

9.8935

0.0047

0.9147

1.6659

0.0657

0.0879

0.5274

五、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拟征收集体土地综合区片地价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 (略)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20〕11号)的规定执行。

土地权属

地类

面积(公顷)

征地片区综合地价

土地补偿费(万元/公顷)

安置补助费(万元/公顷)

总金额

福利镇将军村委大林木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0.1148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将军村委白山底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1.9727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顺梅村委塘边铺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0.1586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顺梅村委杨梅畲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2.9322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4912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顺梅村委竹仔枧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0.4403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顺梅村委马山脚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5.0524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顺梅村委黄顺塘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8.9056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0879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绛村村委刁山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8.2843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0362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绛村村委绛村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6.0759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福利镇绛村村委高坪经济合作社

农用地

1.2177

40.8

49.95

90.75

建设用地

0

40.8

49.95

90.75

未利用地

0

16.32

19.98

36.30

(二)青苗补偿标准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拟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青苗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朔县2021年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朔政发〔2021〕3号)的规定执行,违法建(构)筑物的处理,依照《中共阳朔县委员会、阳朔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城区土地征收拆迁安置等若干问题的决定》(朔发〔2010〕18号)的规定执行。

六、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货币安置:以货币补偿的方式安置被征收土地的农业人员。

(二)社会保障安置:遵循自愿选择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安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林业局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2号)和《 (略) 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市人社规〔2018〕1号)的规定执行。

七、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登记地点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如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申请举行听证会,以书面形式送达阳朔县人民政府(地址:阳朔镇县前街1号,联系人:黎家盛,联系电话:0773-*),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

八、征收土地公告发布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地村组

登记时间

登记地点

复核时间

福利镇将军村委大林木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将军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将军村委白山底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将军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塘边铺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杨梅畲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竹仔枧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马山脚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黄顺塘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顺梅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绛村村委刁山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绛村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绛村村委绛村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绛村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福利镇绛村村委高坪经济合作社

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15日

福利镇绛村村委

办公楼

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8月28日

九、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公告

阳朔县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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