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博物馆位于洪湖市新堤办事处玉沙路29号的一幢二层附楼三年期租赁权
洪湖市博物馆位于洪湖市新堤办事处玉沙路29号的一幢二层附楼三年期租赁权
【发稿时间 :2023-04-13阅读次数:】
租赁底价:¥22.80000万元/年 | 挂牌时间:2023-04-13至2023-04-25 | ||
项目编号:G23033 | 保证金:5.*万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租期:3年 | 业 主: (略) 博物馆 | ||
出租申请与承诺 |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公司、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标的信息 | |||
项目名称 | 洪湖市博物馆位于洪湖市新堤办事处玉沙路29号的一幢二层附楼三年期租赁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4-13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4-25 |
项目编号 | G23033 | 挂牌价格 | 22.80000万元/年 |
标的所在地 | (略) 新堤办事处玉沙路29号 |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首年租金(万元) | 22.80000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68.40000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909.12㎡ | 出租用途 | 不得经营餐饮、娱乐 |
目前状态 | 租赁 | ||
标的介绍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略) 博物馆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略) 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1日 | ||
租赁价格年评估值(元) | *.00 | ||
批准(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4月11日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4-13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4-25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租金。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招租按房屋现状进行,承租方取得资产承租权后不得对承租标的乱搭乱建,不得擅自改变及破坏出租标的物的主体结构。 2、本次招租期限为三年,租金按年支付,不递增。第二年起,租金的交纳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 3、合同期间不得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承租方取得该资产后,使用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从事餐饮业、娱乐业。 5、资产出租后承租人对承租房屋所有范围负有管理、维护、维修和保证安全的义务,遵守物业管理,搞好门前五包,做好污水排放,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标的,且不承担任何装饰装潢补偿,承租方只能搬离自行购买的办公电器、家具及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不得破坏装饰装潢影响后续正常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 7、标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此次拟出租的房 (略) 新堤办事处玉沙路29号, (略) 博物馆附楼,砖混结构共二层,临玉沙路,临博物馆广场(有停车位可停车)。该附楼长57.2米,宽6.5米。此次拟出租面积909.12㎡,包括:附楼743.6㎡、办公楼第一层部分128.4㎡,厨房37.12㎡。 2、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对场地用途规划调整、移交风险等)对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前应自行到现场查看核实所出租标的的实际状况,充分做好调查,出租方 (略) 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承租方取得该资产承租权后,需按照出租方要求的用途使用,限制餐饮业、娱乐业承租。 5、承租方平时所用水费、电费、网络、物业管理、环境卫生费等各种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结算,不得拖欠。 6、委托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7、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8、如因政策性变化调整、城市规划拆迁等原因需收回房屋时,承租人装饰装潢不做任何补偿,但对合同未履行部分已交租金无息予以退还。 9、履约保证金5万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由出租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退还承租方。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吕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6-* |
【发稿时间 :2023-04-13阅读次数:】
租赁底价:¥22.80000万元/年 | 挂牌时间:2023-04-13至2023-04-25 | ||
项目编号:G23033 | 保证金:5.*万元 |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租期:3年 | 业 主: (略) 博物馆 | ||
出租申请与承诺 | |||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 (略) 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公司、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标的信息 | |||
项目名称 | 洪湖市博物馆位于洪湖市新堤办事处玉沙路29号的一幢二层附楼三年期租赁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4-13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4-25 |
项目编号 | G23033 | 挂牌价格 | 22.80000万元/年 |
标的所在地 | (略) 新堤办事处玉沙路29号 |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无 |
首年租金(万元) | 22.80000 | 租赁期总租金(万元) | 68.40000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909.12㎡ | 出租用途 | 不得经营餐饮、娱乐 |
目前状态 | 租赁 | ||
标的介绍 | |||
出租方信息 | |||
出租方名称 | (略) 博物馆 | ||
评估信息 | |||
评估机构 | (略) 量信资产评估事务所 | ||
评估基准日 | 2023年3月1日 | ||
租赁价格年评估值(元) | *.00 | ||
批准(备案)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3年4月11日 | ||
一、交易条件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4-13 |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04-25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度一次性支付租金。 |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本次招租按房屋现状进行,承租方取得资产承租权后不得对承租标的乱搭乱建,不得擅自改变及破坏出租标的物的主体结构。 2、本次招租期限为三年,租金按年支付,不递增。第二年起,租金的交纳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方式支付。 3、合同期间不得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承租方取得该资产后,使用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从事餐饮业、娱乐业。 5、资产出租后承租人对承租房屋所有范围负有管理、维护、维修和保证安全的义务,遵守物业管理,搞好门前五包,做好污水排放,所需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6、租赁期满后,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标的,且不承担任何装饰装潢补偿,承租方只能搬离自行购买的办公电器、家具及可移动的设施设备,不得破坏装饰装潢影响后续正常使用,否则出租方有权追究赔偿责任。 7、标的移交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此次拟出租的房 (略) 新堤办事处玉沙路29号, (略) 博物馆附楼,砖混结构共二层,临玉沙路,临博物馆广场(有停车位可停车)。该附楼长57.2米,宽6.5米。此次拟出租面积909.12㎡,包括:附楼743.6㎡、办公楼第一层部分128.4㎡,厨房37.12㎡。 2、意向承租方提交申请前需对出租标的进行充分的调查、了解,递交申请时须承诺已对本次出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取得租赁权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对场地用途规划调整、移交风险等)对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以下简 (略) )进行追责和索赔。 3、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前应自行到现场查看核实所出租标的的实际状况,充分做好调查,出租方 (略) 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4、承租方取得该资产承租权后,需按照出租方要求的用途使用,限制餐饮业、娱乐业承租。 5、承租方平时所用水费、电费、网络、物业管理、环境卫生费等各种费用,由承租方自行结算,不得拖欠。 6、委托出租标的实际移交面积与公告中公示面积存在差异的,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面积误差不调整成交租金。 7、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8、如因政策性变化调整、城市规划拆迁等原因需收回房屋时,承租人装饰装潢不做任何补偿,但对合同未履行部分已交租金无息予以退还。 9、履约保证金5万元,《租赁合同》签订之日由承租方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租赁期满,由出租方根据《租赁合同》约定退还承租方。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
三、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承租。 | ||
四、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50,000.00元。 | ||
交纳时间 | 报名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账号:* 开户行:招商银行荆州分行营业部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机构交易费后,余额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未能成为承租方者,该保证金自办理完退款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3个工作日内不签订租赁合同的。 除非出租方和承租方另有明确约定,否则从租赁合同生效时起,扣除交易费用后剩余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保证金保证作用终止,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按合同约定履行。 |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略)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吕经理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略) 沙北 (略) 朗园22号楼3楼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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