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肇源县房产一号综合楼商服房产转让公告(DGZC-2023-09)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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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肇源县房产一号综合楼商服房产转让公告(DGZC-2023-09)交易公告

(略) 肇源县房产一号综合楼商服房产转让公告 (DGZC-2023-09)交易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3-04-17

(略) 肇源县房产一号综合楼商服

房产转让公告

(DGZC-2023-09)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序号

房屋

用途

层数

结构

房屋所有

权证号

建筑

面积

(m2

产权证载房屋所有权人

评估

价值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转让挂

牌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备注

标的1

商业 服务

2

砖混

*

159.94

肇源县祥生 (略)

51.1808

6

51.1808

0.1

标的2

商业 服务

2

砖混

*

97.31

肇源县祥生 (略)

29.1930

3

29.1930

0.1

标的3

商业 服务

2

砖混

*

133.46

肇源县祥生 (略)

101.4296

11

101.4296

0.1

标的4

商业 服务

1

砖混

*

36.15

肇源县祥生 (略)

27.4740

3

27.4740

0.1

标的5

商业 服务

2

砖混

*

122.87

肇源县祥生 (略)

43.0045

5

43.0045

0.1

标的6

商业 服务

1

砖混

*

36.15

肇源县祥生 (略)

23.859

3

23.859

0.1

标的7

商业 服务

1

砖混

*

72.3

肇源县祥生 (略)

45.549

5

45.549

0.1

标的8

商业 服务

2

砖混

*

122.87

肇源县祥生 (略)

36.861

4

36.861

0.1

标的9

商业 服务

2

砖混

*

72.02

肇源县祥生 (略)

39.611

4

39.611

0.1

标的10

商业 服务

2

砖混

*

72.02

肇源县祥生 (略)

39.611

4

39.611

0.1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土地证载

使用权人

坐落

编号

面积(㎡)

用途

使用权

类型

终止

日期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三门商服

NOD*

79.97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七门商服

NOD*

48.65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八门商服

NOD*

66.73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九门商服

NOD*

18.07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十一门商服

NOD*

61.43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十二门商服

NOD*

18.07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十三门商服

NOD*

36.15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十四门商服

NO*

61.43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十五门商服

NOD*

36.01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十六门商服

NO*

36.01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肇源县祥生 (略) 。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产转让经肇源县祥生 (略) (2022年7月28日)会议决策,已经肇源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源国资发〔2022〕14号)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东宇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黑东评字 【2022】第030-30号--【2022】第030-39号 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4月18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437.7729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本次交易项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人(原租户)需按照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网络竞价,否则不享受优先购买权。

具体行权规则如下:优先购买人(原承租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可以“跟价”或“加价”,即报价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次出价(非优先权人报价只能高于最近一次出价)。如果最终报价相同则原承租户为本项目竞得人;如原承租户未取得本项目优先购买权,权益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资产交予竞得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http://**),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台”,选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7日9时至2023年4月27日17时

(二)意 (略) 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2023年4月27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至2023年5月5日9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3年5月5日9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和权益方必须在2023年5月9日16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成交结果确认书》,并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把转价款手续送至中心后, (略) 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 (略) (略) 直支行

账 号:*00031-0006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竞得人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

2. 竞得人逾期领取《成交结果确认书》;

3.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4.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5.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承担。

(六)肇源县祥生 (略)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宋大伟

联系电话:*

标的物查看地点:肇源县肇源镇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冉

联系电话:0459-*

(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0451-*、*、*

九、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转让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相关信息

(略) 肇源县房产一号综合楼商服房产转让公告 (DGZC-2023-09)交易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3-04-17

(略) 肇源县房产一号综合楼商服

房产转让公告

(DGZC-2023-09)

一、标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转让标的明细表》

序号

房屋

用途

层数

结构

房屋所有

权证号

建筑

面积

(m2

产权证载房屋所有权人

评估

价值

(万元)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转让挂

牌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

备注

标的1

商业 服务

2

砖混

*

159.94

肇源县祥生 (略)

51.1808

6

51.1808

0.1

标的2

商业 服务

2

砖混

*

97.31

肇源县祥生 (略)

29.1930

3

29.1930

0.1

标的3

商业 服务

2

砖混

*

133.46

肇源县祥生 (略)

101.4296

11

101.4296

0.1

标的4

商业 服务

1

砖混

*

36.15

肇源县祥生 (略)

27.4740

3

27.4740

0.1

标的5

商业 服务

2

砖混

*

122.87

肇源县祥生 (略)

43.0045

5

43.0045

0.1

标的6

商业 服务

1

砖混

*

36.15

肇源县祥生 (略)

23.859

3

23.859

0.1

标的7

商业 服务

1

砖混

*

72.3

肇源县祥生 (略)

45.549

5

45.549

0.1

标的8

商业 服务

2

砖混

*

122.87

肇源县祥生 (略)

36.861

4

36.861

0.1

标的9

商业 服务

2

砖混

*

72.02

肇源县祥生 (略)

39.611

4

39.611

0.1

标的10

商业 服务

2

砖混

*

72.02

肇源县祥生 (略)

39.611

4

39.611

0.1

《转让土地基本情况》

土地证载

使用权人

坐落

编号

面积(㎡)

用途

使用权

类型

终止

日期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三门商服

NOD*

79.97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七门商服

NOD*

48.65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八门商服

NOD*

66.73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九门商服

NOD*

18.07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十一门商服

NOD*

61.43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十二门商服

NOD*

18.07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十三门商服

NOD*

36.15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十四门商服

NO*

61.43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十五门商服

NOD*

36.01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肇源县祥生 (略)

兴源社区六街坊房产一号综合楼西十六门商服

NO*

36.01

商服用地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31日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标的转让方:肇源县祥生 (略) 。

2.交易行为批准方:此次房产转让经肇源县祥生 (略) (2022年7月28日)会议决策,已经肇源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源国资发〔2022〕14号)批准备案。

3.资产评估情况:经黑龙江东宇 (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黑东评字 【2022】第030-30号--【2022】第030-39号 资产评估报告,以2020年4月18日为评估基准日,转让资产评估总价值为437.7729万元。

4.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5、本次交易项目原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人(原租户)需按照公告规定的程序进行项目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网络竞价,否则不享受优先购买权。

具体行权规则如下:优先购买人(原承租户)在网络竞价过程中可以“跟价”或“加价”,即报价等于或高于最近一次出价(非优先权人报价只能高于最近一次出价)。如果最终报价相同则原承租户为本项目竞得人;如原承租户未取得本项目优先购买权,权益方应保证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将资产交予竞得人。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

三、交易须知

(一)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 (略) 公共资源统一认证平(http://**),在用户登录页面进行注册(自然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自然人”;法人参与项目报名,用户类型选择“竞买人”),并按照操作要求完善注册信息和诚信信息,提交后等待验证通过。

(二)验证通过后,意向竞买人须在标的公告期内,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线上培训”和“服务指南”中下载《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视频》、《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买人》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产权交易竞价系统》,自行学台”,选择“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点击“权益交易”,选择交易标的,进行在线报名、缴纳竞买保证金并按照报价规则在线出价。

四、项目时间安排

一)标的公告时间(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7日9时至2023年4月27日17时

(二)意 (略) 平台步骤操作,提交《竞买申请书》,报名成功后,1-2天内由权益方审核,审核通过后,意向竞买人可缴纳竞买保证金,在平台中选择“缴纳保证金银行”——点击“生成子账号”,意向竞买人须在2023年4月27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足额以本人(公司)名下银行卡(账户),通过转账的方式交纳至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号(保证金缴纳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缴纳时间则报名无效)。竞买保证金缴纳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资格确认书》,即可在系统中“我的项目”里选择标的进行报价。

(三)标的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4月28日9时30分至2023年5月5日9时30分;

(四)标的延时竞价时间:

2023年5月5日9时30分

五、报价规则

1.意向竞买人须在系统中认真阅读《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勾选同意后方可在线报价。

2.本次挂牌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3.本次挂牌以加价方式进行报价,每次加价幅度为竞价阶梯的整数倍。

4.意向竞买人须在自由竞价阶段内出1次有效报价,若不出价,则无法进入延时竞价阶段。

5.意向竞买人报价一经报出,不得撤回。

6.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买人报价相同的,确认先提交报价者为该挂牌价格的出价人。

7.此项目分为自由竞价和延时竞价两个环节,在自由竞价期间,如有价格变动,意向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8.自由竞价环节结束后,立即进入延时竞价环节。如有两个(含两个)以上的意向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可在延时竞价倒计时开始后,继续出价。

具体规则如下:一个报价周期为300秒倒计时循环。若一个周期内价格发生变动,则倒计时重新计算,直到某个周期,无人响应报价,则上一周期最高出价者即为竞得人。

六、成交结果签订及保证金退还

(一)竞得人和权益方必须在2023年5月9日16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成交结果确认书》,并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委托他人代签的(自然人不能委托他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成交结果确认书》对权益方和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权益方改变成交结果或竞得人放弃竞得标的的,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挂牌成交价即为该标的总价款,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由中心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须权益方把转价款手续送至中心后, (略) 平台提交退还竞买保证金申请,省平台审核后以不计息方式退回。

七、注意事项

(一)意向竞买人须认真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及瑕疵,现场查验标的,并到相关部门核查档案、欠费及相关情况,报名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人对标的现状及瑕疵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如未了解挂牌标的现状(包括瑕疵),由此可能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二)交易双方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按合同约定价款一次性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开户名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 (略) (略) 直支行

账 号:*00031-0006

注: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缴纳价款,不能存现金,竞得人为自然人的,用本人名下银行卡;竞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用其对公账户进行缴纳。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权益方可终止标的的挂牌活动,并通知竞买人:

1.意向竞买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标的公告有重大错误,权益方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3.因政府、权益方有特殊需求,经请示行为批准部门批准后;

4.应当依法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四)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权益方可取消其竞得人资格,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 竞得人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

2. 竞得人逾期领取《成交结果确认书》;

3.在被明确为竞得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署《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

4.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段参与竞价;

5.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五)资产权益方负责资产交接前的保管工作,转让涉及的税费由竞得人负责承担。

(六)肇源县祥生 (略) 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一)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标的有疑问或需现场勘查标的物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资产权益方预约咨询。

联系人:宋大伟

联系电话:*

标的物查看地点:肇源县肇源镇

(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冉

联系电话:0459-*

(三)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咨询:*

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业务受理电话:

0451-*、*、*

九、质疑相关事项

意向竞买人对挂牌转让标的存在疑问或质疑的,须在公告期起始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心提交书面质疑材料,中心通知资产权益方,资产权益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答复。意向竞买人提交超过时限的,中心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本公告中的信息均由权益方提供,公告全部内容经权益方审核确认。资产权益方承诺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责任,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资产权益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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