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30623230005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公告
T130623230005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公告
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涞国土告字[2023]004号)涞国土告字[2023]004号2023/4/19
经涞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3-004-01 | 宗地总面积: | 7211.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涞水县河达路东侧、昌平街南侧、振华路西侧、祖冲之大街北侧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工业用地 | 68727.59 | 二级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1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82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1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该宗地已采取“标准地”方式供应,按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具体指标如下:地块容积率不低于1.2;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6.5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工业增加值每万元不大于0.5t标准煤;单位排放标准:工业增加值每万元废水不大于7方、COD不大于0.45kg、二氧化硫不大于0.44kg;固废不大于0.08t;取水不大于8方。2.竞得人需自行缴纳契税等相关费用。 | ||||||
宗地编号: | 2023-004-02 | 宗地总面积: | 2974.8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涞水县河达路东侧、昌平街南侧、振华路西侧、祖冲之大街北侧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工业用地 | 68727.59 | 二级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30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17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1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该宗地已采取“标准地”方式供应,按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具体指标如下:地块容积率不低于1.2;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6.5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工业增加值每万元不大于0.5t标准煤;单位排放标准:工业增加值每万元废水不大于7方、COD不大于0.45kg、二氧化硫不大于0.44kg;固废不大于0.08t;取水不大于8方。2.竞得人需自行缴纳契税等相关费用。 | ||||||
宗地编号: | 2023-004-03 | 宗地总面积: | 316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涞水县河达路东侧、昌平街南侧、振华路西侧、祖冲之大街北侧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工业用地 | 68727.59 | 二级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31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2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1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该宗地已采取“标准地”方式供应,按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具体指标如下:地块容积率不低于1.2;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6.5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工业增加值每万元不大于0.5t标准煤;单位排放标准:工业增加值每万元废水不大于7方、COD不大于0.45kg、二氧化硫不大于0.44kg;固废不大于0.08t;取水不大于8方。2.竞得人需自行缴纳契税等相关费用。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申请人详阅挂牌文件并按挂牌文件执行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9日到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到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05月17日1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004-01号地块:2023年5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
2023-004-02号地块:2023年5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
2023-004-03号地块:2023年5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涞水县东大街73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1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涞国土告字[2023]004号)涞国土告字[2023]004号2023/4/19
经涞水县人民政府批准,涞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2023-004-01 | 宗地总面积: | 7211.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涞水县河达路东侧、昌平街南侧、振华路西侧、祖冲之大街北侧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工业用地 | 68727.59 | 二级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8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001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282万元 | 加价幅度: | 2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1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该宗地已采取“标准地”方式供应,按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具体指标如下:地块容积率不低于1.2;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6.5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工业增加值每万元不大于0.5t标准煤;单位排放标准:工业增加值每万元废水不大于7方、COD不大于0.45kg、二氧化硫不大于0.44kg;固废不大于0.08t;取水不大于8方。2.竞得人需自行缴纳契税等相关费用。 | ||||||
宗地编号: | 2023-004-02 | 宗地总面积: | 2974.8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涞水县河达路东侧、昌平街南侧、振华路西侧、祖冲之大街北侧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工业用地 | 68727.59 | 二级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1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30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17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1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该宗地已采取“标准地”方式供应,按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具体指标如下:地块容积率不低于1.2;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6.5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工业增加值每万元不大于0.5t标准煤;单位排放标准:工业增加值每万元废水不大于7方、COD不大于0.45kg、二氧化硫不大于0.44kg;固废不大于0.08t;取水不大于8方。2.竞得人需自行缴纳契税等相关费用。 | ||||||
宗地编号: | 2023-004-03 | 宗地总面积: | 316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涞水县河达路东侧、昌平街南侧、振华路西侧、祖冲之大街北侧 |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2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主要用途: | 工业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工业用地 | 68727.59 | 二级 | |||||
投资强度: | 4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4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B0031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12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3年5月10日0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 | ||||
备注 | 1.该宗地已采取“标准地”方式供应,按河北涞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要求,具体指标如下:地块容积率不低于1.2;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30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不低于16.5万元/亩;单位能耗标准:工业增加值每万元不大于0.5t标准煤;单位排放标准:工业增加值每万元废水不大于7方、COD不大于0.45kg、二氧化硫不大于0.44kg;固废不大于0.08t;取水不大于8方。2.竞得人需自行缴纳契税等相关费用。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申请人详阅挂牌文件并按挂牌文件执行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9日到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7日到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15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05月17日15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涞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3-004-01号地块:2023年5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
2023-004-02号地块:2023年5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
2023-004-03号地块:2023年5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19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涞水县东大街73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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