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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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枞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枞土告字〔2023〕4号

经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枞政地[2021]3号)批准,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2-032

经开区新楼园区

9331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加油加气站用地)

≤0.5

≤35

≥35

40年

1744

1744

18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失信行为的,依据《 (略) (略) 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标准》,在未处置前,将禁止其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竞买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材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应当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5日到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股领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6:00前(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5月15日17:00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开拍卖时间和地点

1、公开拍卖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10:00;

2、公开拍卖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五、特别提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地块以现状地貌出让,拍卖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若本次出让的地块影响地表和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和管线等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同步签订《交地确认书》,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2022-032地块地上建筑物由土地竞得人根据经开区管委会提出的方案处置及资金支付方式(详见出让文件)。

其他要求见该宗地出让文件。

七、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使用银行汇票或现金方式,竞买保证金应付至下列指定账户中的任一账户(在填写银行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开户单位:枞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农业银行枞阳支行*61-000 000 0001   

中国建设银行枞阳支行 * * *-0002

枞阳县农商行营业部2000 01338 5971 03000 00026-2

中国银行枞阳支行 184 2041 31369 VAZ0001

工商银行枞阳支行 * 10292 0004 9908-002

徽商银行枞阳支行*2336-02

邮政储蓄银行枞阳支行*999-10002

出让人: (略)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枞阳县城银塘东路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汪先生俞女士

联系电话:0562-* * *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0日

枞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枞土告字〔2023〕4号

经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枞政地[2021]3号)批准,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 拍卖 方式出让 *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土地

位置

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2022-032

经开区新楼园区

9331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加油加气站用地)

≤0.5

≤35

≥35

40年

1744

1744

18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未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失信行为的,依据《 (略) (略) 场领域失信行为惩戒标准》,在未处置前,将禁止其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三、竞买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时间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材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应当于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15日到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股领取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竞买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16:00前(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银行实际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3年5月15日17:00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公开拍卖时间和地点

1、公开拍卖时间:2023年5月16日上午10:00;

2、公开拍卖地点:枞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五、特别提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取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拍卖地块以现状地貌出让,拍卖成交价即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活动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3、若本次出让的地块影响地表和地下排水、供水、电缆、通讯线缆和管线等设施,均由竞得人按相关规定自行处理。

4、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同步签订《交地确认书》,成交后一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出让金。

5、2022-032地块地上建筑物由土地竞得人根据经开区管委会提出的方案处置及资金支付方式(详见出让文件)。

其他要求见该宗地出让文件。

七、竞买保证金

申请人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使用银行汇票或现金方式,竞买保证金应付至下列指定账户中的任一账户(在填写银行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开户单位:枞阳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户行及账号:

中国农业银行枞阳支行*61-000 000 0001   

中国建设银行枞阳支行 * * *-0002

枞阳县农商行营业部2000 01338 5971 03000 00026-2

中国银行枞阳支行 184 2041 31369 VAZ0001

工商银行枞阳支行 * 10292 0004 9908-002

徽商银行枞阳支行*2336-02

邮政储蓄银行枞阳支行*999-10002

出让人: (略)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枞阳县城银塘东路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汪先生俞女士

联系电话:0562-* * *

枞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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