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公告]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村)开采劳务力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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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村)开采劳务力资项目

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村)开采劳务力资项目

竞价公告

团 (略) (委托人)通过公开竞价出让方式确定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村)开采劳务力资项目的承包单位,现邀请合格竞价人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村)开采劳务力资项目

项目编号:HBTY*-17

项目地点:方高坪镇宋墙村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全县砂石土料综合整治管理要求,做好G347项目土石料供应保障,兼顾治理修复取土场生态环境等工作, 通过公开竞价出让方式确定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村)开采劳务力资项目的承包单位。

项目规模:该项目位于方高坪镇宋墙村,地块面积为98.36亩,可采土石料约*.05方。

实施模式: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筑石料矿业权管理和综合利用提 (略) 场供应能力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19]501号)有关精神,由县城投集团按照一场一策原则,负责筹资申请办理地块的临时用地、用林等手续;委托专业单位勘测核定地块范围内可开采土石料总量和土料、石料开采劳务力资标准;通过公开竞价出让方式确定该取土场开采力资单位和开采劳务力资中标价格;开采的土石料由城投集团安排专人现场过磅称重销售给G347项目,如有多余,可适当调剂供应给县内其他重点项目,按月据实向开采单位支付开采力资费用。

二、竞价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只需提供基本账户开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税的竞价人,应提供依法免缴的合法证明材料,须提供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四、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链接至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清晰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力资中标方在该取土场实施过程中涉及使用或占用镇、村组、村民及有关利害关系人的进出道路、土地、林木、坟地、地面构筑物的,施工、运输(取土场至国道)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灰尘等所有协调处理工作全部由中标开采力资单位负责,确保运输车辆从取土场到国道之间道路畅通,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开采力资单位承担, (略) 无关;

7、力资中标方必须在项目区现场配套建设临时办公板房、监控摄像头、称重地磅和门禁设施等,确保土石料运输车辆全部过磅称重出场,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开采力资单位承担, (略) 无关;

8、力资中标方必须配置专用洒水车辆、人员对运输道路实施降尘、清扫,确保全天候无灰尘污染,道路无抛洒土石料;

9、力资中标方必须接受县城投集团的监督管理,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土石料开采施工;

10、力资中标方必须接受县城投集团的监管,运输车辆严格遵守“早七晚七”和规范装运等公路运输管理要求;

11、力资中标方必须和县城投集团同时派人在磅房进行称重计量登记并建立台账,作为后期力资结算依据,销售收入统一进县城投集团专户(销售价格由城投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按月据实向开采力资单位支付力资费用;

12、为确保该项目后续能限期正常开工生产,竞价人必须先自行开展现场调查踏勘,提供本项目所在镇(乡)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负责在开采期限内配合并协调处理周边关系的承诺书或文件(提供“七、承诺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出让底价

县城投集团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现场调查核实,评估开采力资参考单价:石料开采力资为11.00元/吨、土料开采力资为7.00元/吨,此价作为最高限价,高于或等于此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竞价保证金

本次竞价无须递交保证金。

五、竞价时间和竞价程序

1、申请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有关标的物详情请参阅竞价出让文件,竞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前到湖北团一 (略) (团风县迎宾大道建筑大厦11楼E区)获取竞价出让文件。

2、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厅(2019);

(3)递交方式:竞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递交份数:竞价人应编制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提供申请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介质)。每份文件要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申请文件的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申请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单独密封。报价表除保留在申请文件中外,还应单独装在一小信封内,注明“报价表”字样,将小信封装入申请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4.1申请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写明:

4.1.1竞价项目名称;

4.1.2竞价项目编号;

4.1.3竞价人名称

(5)每一竞价单位只允许最多2人进入会场;应按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3、竞价程序:

(1)竞价人须在提交申请文件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文件,否则拒收;

(2)公布所有竞价人;

(3)资格审查办法:在竞价会议开始前30分钟,由县城投集团依法组建竞价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共3人),评审专家由“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略) 政府采购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竞价评审小组以本竞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依据,对竞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合格单位名单(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家数必须大于或等于3家,否则本次竞价失败,出让人择日重新组织竞价);

(4)确定成交人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本项目进行一轮报价即为申请文件中的报价,具体方法详见竞价文件“附件1:报价规则”。

六、其他事宜

本项目公证处由出让单位委托现场公证,公证费由中标人另外支付,公证费由公证处向中标人开票。

七、联系方式

出让单位名称:团 (略)

联系人:曹剑雄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团风县建筑大厦3楼

代理公司:湖北团一 (略)

联系人:奚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团风县迎宾大道建筑大厦11楼E区

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村)开采劳务力资项目

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村)开采劳务力资项目

竞价公告

团 (略) (委托人)通过公开竞价出让方式确定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村)开采劳务力资项目的承包单位,现邀请合格竞价人进行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村)开采劳务力资项目

项目编号:HBTY*-17

项目地点:方高坪镇宋墙村

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全县砂石土料综合整治管理要求,做好G347项目土石料供应保障,兼顾治理修复取土场生态环境等工作, 通过公开竞价出让方式确定G347配套临时取土场(宋墙村)开采劳务力资项目的承包单位。

项目规模:该项目位于方高坪镇宋墙村,地块面积为98.36亩,可采土石料约*.05方。

实施模式: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建筑石料矿业权管理和综合利用提 (略) 场供应能力的通知》(鄂自然资函[2019]501号)有关精神,由县城投集团按照一场一策原则,负责筹资申请办理地块的临时用地、用林等手续;委托专业单位勘测核定地块范围内可开采土石料总量和土料、石料开采劳务力资标准;通过公开竞价出让方式确定该取土场开采力资单位和开采劳务力资中标价格;开采的土石料由城投集团安排专人现场过磅称重销售给G347项目,如有多余,可适当调剂供应给县内其他重点项目,按月据实向开采单位支付开采力资费用。

二、竞价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只需提供基本账户开证明材料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月份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若为依法免税的竞价人,应提供依法免缴的合法证明材料,须提供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四、书面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跳转链接至http://**、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的相关清晰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力资中标方在该取土场实施过程中涉及使用或占用镇、村组、村民及有关利害关系人的进出道路、土地、林木、坟地、地面构筑物的,施工、运输(取土场至国道)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灰尘等所有协调处理工作全部由中标开采力资单位负责,确保运输车辆从取土场到国道之间道路畅通,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开采力资单位承担, (略) 无关;

7、力资中标方必须在项目区现场配套建设临时办公板房、监控摄像头、称重地磅和门禁设施等,确保土石料运输车辆全部过磅称重出场,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中标开采力资单位承担, (略) 无关;

8、力资中标方必须配置专用洒水车辆、人员对运输道路实施降尘、清扫,确保全天候无灰尘污染,道路无抛洒土石料;

9、力资中标方必须接受县城投集团的监督管理,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要求进行土石料开采施工;

10、力资中标方必须接受县城投集团的监管,运输车辆严格遵守“早七晚七”和规范装运等公路运输管理要求;

11、力资中标方必须和县城投集团同时派人在磅房进行称重计量登记并建立台账,作为后期力资结算依据,销售收入统一进县城投集团专户(销售价格由城投集团党委会研究决定),按月据实向开采力资单位支付力资费用;

12、为确保该项目后续能限期正常开工生产,竞价人必须先自行开展现场调查踏勘,提供本项目所在镇(乡)人民政府和村委会出具的负责在开采期限内配合并协调处理周边关系的承诺书或文件(提供“七、承诺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出让底价

县城投集团经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现场调查核实,评估开采力资参考单价:石料开采力资为11.00元/吨、土料开采力资为7.00元/吨,此价作为最高限价,高于或等于此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竞价保证金

本次竞价无须递交保证金。

五、竞价时间和竞价程序

1、申请文件资料获取方式:有关标的物详情请参阅竞价出让文件,竞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于2023年4月12日至2023年4月18日,每天上午8:00时~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前到湖北团一 (略) (团风县迎宾大道建筑大厦11楼E区)获取竞价出让文件。

2、申请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1号厅(2019);

(3)递交方式:竞价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递交份数:竞价人应编制申请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提供申请文件电子版一份(U盘介质)。每份文件要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申请文件的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申请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应单独密封。报价表除保留在申请文件中外,还应单独装在一小信封内,注明“报价表”字样,将小信封装入申请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4.1申请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写明:

4.1.1竞价项目名称;

4.1.2竞价项目编号;

4.1.3竞价人名称

(5)每一竞价单位只允许最多2人进入会场;应按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3、竞价程序:

(1)竞价人须在提交申请文件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文件,否则拒收;

(2)公布所有竞价人;

(3)资格审查办法:在竞价会议开始前30分钟,由县城投集团依法组建竞价评审小组(小组成员共3人),评审专家由“团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 (略) 政府采购专家库相应专业中随机抽取。竞价评审小组以本竞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依据,对竞价人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合格单位名单(资格审查符合要求的家数必须大于或等于3家,否则本次竞价失败,出让人择日重新组织竞价);

(4)确定成交人办法: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本项目进行一轮报价即为申请文件中的报价,具体方法详见竞价文件“附件1:报价规则”。

六、其他事宜

本项目公证处由出让单位委托现场公证,公证费由中标人另外支付,公证费由公证处向中标人开票。

七、联系方式

出让单位名称:团 (略)

联系人:曹剑雄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团风县建筑大厦3楼

代理公司:湖北团一 (略)

联系人:奚凯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略) 团风县迎宾大道建筑大厦11楼E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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