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机关查扣的经公告逾期未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滞留车辆一批(共计1143台车辆的回收、拆解权)拍卖公告
行政执法机关查扣的经公告逾期未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滞留车辆一批(共计1143台车辆的回收、拆解权)拍卖公告
行政执法机关查扣的经公告逾期未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滞留车辆一批(共计1143台车辆的回收、拆解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2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行政执法机关查扣的经公告逾期未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滞留车辆一批(共计1143台车辆的回收、拆解权)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行政执法机关查扣的经公告逾期未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滞留车辆一批(车辆回收、拆解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3年5月10日9时30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由行政执法机关查扣的经公告逾期未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滞留车辆一批(即对该批次车辆的回收、拆解权),标的包括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等共计1143辆,起拍价37.1310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
二、展示时间:标的目前分别存放于望城区取忠路与杨水塘路交叉口东南方向40米望城车辆施救站及高新区白马街道三益村17组黄桥大道车辆施救站停车场。即日起,于标的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
三、标的特殊说明: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略) 令第715号)对标的进行报废处理,必须在交付现场对车辆进行报废碾压,不得整车流入社会。
四、竞买人资格须满足:湖南地区合法注册、有效续存、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营业范围包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且具有《 (略)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
五、竞买登记办理:请满足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需通过IE浏览器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款转 (略) 名称及“车辆回收、拆解权”字样,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于2023年5月6日16时前(以到账为准),并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9日17时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转账凭证, (略) 岳麓区茉莉花国际大酒店B栋4楼4023室,签署拍卖文件完善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 刘总
(略)
2023年4月20日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行政执法机关查扣的经公告逾期未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滞留车辆一批(共计1143台车辆的回收、拆解权) | |||||
项目编号 | GYZC* | ||||||
挂牌价格 | 37.1310 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 年4 月20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 年5 月6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公安局望城区交通警察大队 | |||||
住所(地址) | (略) 望城区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 | 单位性质 | 行政机关 | ||||
所属行业 | / | 预算形式 | 全额拨款 | ||||
企业组织形式 | /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91F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主管部门 | (略) 公安局望城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主要负责人 | 钟兴伟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略) 公安局望城分局交通警察 (略) 望城区财 (略) 财政事务中心出具的《关于处置交通违法报废车辆的请示》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望城区财政局、 (略) 望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
批准文号 | 2023年4月 (略) 望城区财政局、 (略) 望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出具的《关于处置交通违法报废车辆的请示》的回函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续表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车辆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原值 | 评估现值 | 备 注 | |
1 | 轿车(1吨) | 25辆 | / | 36250 | 报废 | |
2 | 中型货车(3-4吨) | 4辆 | / | 15600 | 报废 | |
3 | 大型货车(4吨以上) | 1辆 | / | 6980 | 报废 | |
4 | 三轮摩托车 | 97辆 | / | 32010 | 报废 | |
5 | 两轮摩托车(骑、跨) | 375辆 | / | 82500 | 报废 | |
6 | 电动两轮车 | 583辆 | / | 87450 | 报废 | |
7 | 微型客车(1吨) | 12辆 | / | 12840 | 报废 | |
8 | 电动四轮车(1吨以下) | 18辆 | / | 17280 | 报废 | |
9 | 拖拉机(2吨) | 26辆 | / | 60320 | 报废 | |
10 | 洒水车(2吨) | 1辆 | / | 3440 | 报废 | |
11 | 大型平板车(18.5米长、8吨以上) | 1辆 | / | 16640 | 报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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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143辆 | / | *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或分期( )(√或╳) | ||||
1、意向竞买人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6 万元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请竞买人登*“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nc/TPBidder)并注册,保证金缴至所点击项目报名后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竞买人资格。开户行: (略) 长沙潇湘支行(缴款转 (略) 名称及“车辆回收、拆解权”字样)。若未能成功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起拍价报价。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按成交价的5%向拍卖人缴纳拍卖佣金。 4、标的详情及瑕疵披露,具体要求等以竞买人到拍卖人办理竞买登记时获取的拍卖资料为准。 5、拍卖人对标的的文字、语言介绍均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如下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结清拍卖成交价款( (略) 望城区财政局汇缴专户 长沙银行望城支行8002 0279 1323 1018-*),并注明“车辆回收、拆解权拍卖款”。 7、买受人结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3日内,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责任自负。 | ||||||
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 条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且具备并拍卖文件及公告上要求的企业法人(√)(√或╳)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须在挂牌或拍卖公告公布的报名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6 万元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 | |||||
交易 方式 | 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项目联系(监督)人 | 刘先生 | 电话 | * |
行政执法机关查扣的经公告逾期未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滞留车辆一批(共计1143台车辆的回收、拆解权)拍卖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20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行政执法机关查扣的经公告逾期未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滞留车辆一批(共计1143台车辆的回收、拆解权)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行政执法机关查扣的经公告逾期未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滞留车辆一批(车辆回收、拆解权)
拍卖公告
受委托,我司定于2023年5月10日9时30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对以下标的进行网络公开拍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由行政执法机关查扣的经公告逾期未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滞留车辆一批(即对该批次车辆的回收、拆解权),标的包括电动车、摩托车和汽车等共计1143辆,起拍价37.1310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
二、展示时间:标的目前分别存放于望城区取忠路与杨水塘路交叉口东南方向40米望城车辆施救站及高新区白马街道三益村17组黄桥大道车辆施救站停车场。即日起,于标的所在地进行公开展示。
三、标的特殊说明:买受人应严格按照《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 (略) 令第715号)对标的进行报废处理,必须在交付现场对车辆进行报废碾压,不得整车流入社会。
四、竞买人资格须满足:湖南地区合法注册、有效续存、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的企业法人,营业范围包含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且具有《 (略)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
五、竞买登记办理:请满足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需通过IE浏览器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并缴纳竞买保证金,缴款转 (略) 名称及“车辆回收、拆解权”字样,保证金缴纳时间截止于2023年5月6日16时前(以到账为准),并于2023年5月8日至5月9日17时持有效证件及保证金转账凭证, (略) 岳麓区茉莉花国际大酒店B栋4楼4023室,签署拍卖文件完善报名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咨询电话:* 刘总
(略)
2023年4月20日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行政执法机关查扣的经公告逾期未接受交通违法处理的滞留车辆一批(共计1143台车辆的回收、拆解权) | |||||
项目编号 | GYZC* | ||||||
挂牌价格 | 37.1310 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 年4 月20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3 年5 月6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1个工作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 |||||||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略) 公安局望城区交通警察大队 | |||||
住所(地址) | (略) 望城区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 | 单位性质 | 行政机关 | ||||
所属行业 | / | 预算形式 | 全额拨款 | ||||
企业组织形式 | /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91F | ||||
注册资本(万元) | / | 主管部门 | (略) 公安局望城分局 | ||||
法定代表人 | / | 主要负责人 | 钟兴伟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 (略) 公安局望城分局交通警察 (略) 望城区财 (略) 财政事务中心出具的《关于处置交通违法报废车辆的请示》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略) 望城区财政局、 (略) 望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 ||||||
批准文号 | 2023年4月 (略) 望城区财政局、 (略) 望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出具的《关于处置交通违法报废车辆的请示》的回函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续表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车辆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 名称及规格型号 | 数量 | 原值 | 评估现值 | 备 注 | |
1 | 轿车(1吨) | 25辆 | / | 36250 | 报废 | |
2 | 中型货车(3-4吨) | 4辆 | / | 15600 | 报废 | |
3 | 大型货车(4吨以上) | 1辆 | / | 6980 | 报废 | |
4 | 三轮摩托车 | 97辆 | / | 32010 | 报废 | |
5 | 两轮摩托车(骑、跨) | 375辆 | / | 82500 | 报废 | |
6 | 电动两轮车 | 583辆 | / | 87450 | 报废 | |
7 | 微型客车(1吨) | 12辆 | / | 12840 | 报废 | |
8 | 电动四轮车(1吨以下) | 18辆 | / | 17280 | 报废 | |
9 | 拖拉机(2吨) | 26辆 | / | 60320 | 报废 | |
10 | 洒水车(2吨) | 1辆 | / | 3440 | 报废 | |
11 | 大型平板车(18.5米长、8吨以上) | 1辆 | / | 16640 | 报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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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1143辆 | / | *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或分期( )(√或╳) | ||||
1、意向竞买人须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6 万元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请竞买人登*“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gyzc,csggzy.nc/TPBidder)并注册,保证金缴至所点击项目报名后生成的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竞买人资格。开户行: (略) 长沙潇湘支行(缴款转 (略) 名称及“车辆回收、拆解权”字样)。若未能成功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起拍价报价。 3、买受人须在拍卖成交当日按成交价的5%向拍卖人缴纳拍卖佣金。 4、标的详情及瑕疵披露,具体要求等以竞买人到拍卖人办理竞买登记时获取的拍卖资料为准。 5、拍卖人对标的的文字、语言介绍均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6、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如下指定账户一次性足额结清拍卖成交价款( (略) 望城区财政局汇缴专户 长沙银行望城支行8002 0279 1323 1018-*),并注明“车辆回收、拆解权拍卖款”。 7、买受人结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3日内,凭拍卖人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办理标的移交手续,因买受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责任自负。 | ||||||
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 条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且具备并拍卖文件及公告上要求的企业法人(√)(√或╳)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须在挂牌或拍卖公告公布的报名时间内交纳竞买保证金6 万元到交易中心的指定账户。 | |||||
交易 方式 | 网络竞价()拍卖(√)招投标(综合评审)();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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