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松江区九亭镇SJS10001单元12-15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上海市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松江区九亭镇SJS10001单元12-15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
(略) 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2、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套型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70%。 3、由 (略) (九亭镇属企业与上海振华房 (略) (民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上海振 (略) 作为九亭镇SJS10001单元12-15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开发主体和运营主体(联合体的投资比例为:上海亭巍投资 10%、上海振华投资 90%);该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符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要求。项目中户型设计方案、项目公司股权变化、整体持有运营、租赁对象确定、租赁价格确定等重大决策由九亭镇属企业 (略) 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并具有最终决策控制权。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3年04月26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荣乐东路2111号
单位: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杨寒杰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松江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略) 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 | 地块名称 | 地块 位置 | 土地级别 | 土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万/公顷)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出让价格 (万元) | 意向用地者 |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
2、住宅管理要求:本地块内套型面积70平方米以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70%。 3、由 (略) (九亭镇属企业与上海振华房 (略) (民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上海振 (略) 作为九亭镇SJS10001单元12-15号地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的开发主体和运营主体(联合体的投资比例为:上海亭巍投资 10%、上海振华投资 90%);该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符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要求。项目中户型设计方案、项目公司股权变化、整体持有运营、租赁对象确定、租赁价格确定等重大决策由九亭镇属企业 (略) 进行全流程监督管理,并具有最终决策控制权。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3年04月26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址:荣乐东路2111号
单位: (略) 松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杨寒杰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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