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灵溪会同县治理工程施工(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湖南省地灵溪会同县治理工程施工(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地灵溪会同县治理工程施工(第二次)(项目名称) (略) 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水利 (略) 地灵溪会同县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怀水建管〔2021〕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会同县水利水电建设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会同县水利水电建设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地灵溪会同县治理工程施工(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会同县。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工程等别为5级,建筑物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设计。工程治理范围为:新建堤防0.76km,新建护岸8.7km,河道疏浚清障5.1km,新建排水涵管及便民设施。本次工程建设规模为*.75元,招标金额为*.00元,工期为5个月。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新建堤防0.76km,新建护岸8.7km,河道疏浚清障5.1km,新建排水涵管及便民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本项目共 1 个标段,计划工期为5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 (略) 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B投标人近□3 □5 □8 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 个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投标人近□5 □8 □10 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 依据《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略) 人民 (略) 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 年4月25日~2023年5月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45-*)。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会同县水利局,电话:0745-*。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会同县水利水电建设服务站

地址:会同县

联系人:甄先生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青峰街13号 (略) 场B4栋203室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


信息来源:http://**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地灵溪会同县治理工程施工(第二次)(项目名称) (略) 水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略) 水利 (略) 地灵溪会同县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怀水建管〔2021〕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会同县水利水电建设服务站,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会同县水利水电建设服务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地灵溪会同县治理工程施工(第二次)。

2.2 建设地点:会同县。

2.3 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本工程等别为5级,建筑物级别为5级,防洪标准采用10年一遇设计。工程治理范围为:新建堤防0.76km,新建护岸8.7km,河道疏浚清障5.1km,新建排水涵管及便民设施。本次工程建设规模为*.75元,招标金额为*.00元,工期为5个月。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新建堤防0.76km,新建护岸8.7km,河道疏浚清障5.1km,新建排水涵管及便民设施,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本项目共 1 个标段,计划工期为5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标准。

2.6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 (略) 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A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水利工程或《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可由三级资质企业承担的水利工程)

3.4B投标人近□3 □5 □8 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 个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4C投标人近□5 □8 □10 年内(指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个施工业绩;(适用于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大型水利工程)

3.5(A)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5(B)拟任项目负责人可由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担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小型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可用)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9 依据《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号)、《 (略) 水利厅关于印发< (略) (略) 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号),凡被列入水利 (略) 场监管 (略) (略) 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略) 人民 (略) 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其他: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3 年4月25日~2023年5月1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投标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按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CA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0745-*)。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5.1(A)需递交投标担保: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5.1(B)不需递交投标担保。

6、投标文件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1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并完成在线签到。

6.2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30 )分钟内完成。

6.3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上公开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同时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置网上开标席位/ 设置线下开标会场)。

7、评标办法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Ⅰ。

7.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 (略) 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会同县水利局,电话:0745-*。

11、联系方式

(1)招标人:会同县水利水电建设服务站

地址:会同县

联系人:甄先生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址: (略) 高新区青峰街13号 (略) 场B4栋203室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


信息来源:http://**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