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16楼021-32房屋整体出租(租期10年)(第二次)挂牌公告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16楼021-32房屋整体出租(租期10年)(第二次)挂牌公告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16楼021-32房屋整体出租(租期10年)(第二次)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27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16楼021-32房屋整体出租(租期10年)(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相关公告 |
|
(略) 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16楼021-32房屋整体出租(租期10年)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2日(10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服务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5月12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45万元(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部0731-*
指导电话: (略) 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 (略)
2023年4月27日
租赁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 (略) 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16楼021-32房屋整体出租(租期10年) | |
前次挂牌 | 再次挂牌 | |
挂牌编号 | G2022ZCZL0178 | G2023ZCZL0037 |
挂牌时间 | 自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26日〔(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同意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评估报告有效期(2023年6月9日)止。 | 自2023年4月27日 至2023年5月12日(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同意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评估报告有效期(2023年6月9日)止 |
挂牌价格 | 133.25万元/第一年 | 119.925万元/第一年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年9月26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45万元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清场后的状态进行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租金支付方式为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每两年上涨一次,上涨率为3%。 6、本次交易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7、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最终承租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租赁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履约押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终止后承租方交还标的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标的移交时间:挂牌交易成交后,最终承租方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以标的现状进行移交。 9、承租方应自行了解相关经营业态的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如有违法乱纪及超范围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租赁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10、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1、如遇房屋拆迁改造或政策变更、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不享有拆迁改造的任何不住和权利,给承租方带来的损失租赁方概不负责,并不对其装饰装修等投入进行补偿。 12、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承租后不允许转租、转店经营。 13、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5月12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45万元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清场后的状态进行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租金支付方式为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每两年上涨一次,上涨率为3%。 6、本次交易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7、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最终承租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租赁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履约押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终止后承租方交还标的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标的移交时间:挂牌交易成交后,最终承租方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以标的现状进行移交。 9、承租方应自行了解相关经营业态的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如有违法乱纪及超范围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租赁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10、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1、如遇房屋拆迁改造或政策变更、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不享有拆迁改造的任何不住和权利,给承租方带来的损失租赁方概不负责,并不对其装饰装修等投入进行补偿。 12、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承租后不允许转租、转店经营。 13、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对受让方 的资格要求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有依法注册且有效持续经营的资质证书。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有依法注册且有效持续经营的资质证书。 |
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 / | /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编号 |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权证号 | 装修等级 | 室内设施 | 评估情况 | 出租年限 | 第一年租金挂牌价格 | 交易保证金 | 备注 | |
本次出租 面积(平方米) | 评估年租金 | |||||||||||
1 | G2022ZCZL0037 | (略) 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16楼021-32房屋 | (略) 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 | 湘(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精装修 | 水电网卫齐全,带中央空调,电梯上下行 | 1997.14 | 133.25 | 10 | 119.925 | 45 | 空置 |
标的物概况 | 概况:物 (略) 开福区芙蓉中路416号泊富国际广场16楼,建筑面积1997.14㎡,东临芙蓉中路、南临湘春路、西临蔡锷北路、北邻住宅。交通状况良好,有地下停车场,附近有2、9、109、115、116、128、142、168、228、237、348、358、901等多路公交车经过,距地铁1号线文昌阁站800米,出行便利。 |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16楼021-32房屋整体出租(租期10年)(第二次)挂牌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27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16楼021-32房屋整体出租(租期10年)(第二次)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相关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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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16楼021-32房屋整体出租(租期10年)标的在我所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挂牌租赁,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承租方。
公告期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12日(10个工作日),请有意承租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服务部进行承租登记申请,并于5月12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45万元(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上午10:00-11:00。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部0731-*
指导电话: (略) 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http://**(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http://**(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长沙联 (略)
2023年4月27日
租赁再次挂牌申请表
人民币单位:万元
标的名称 | (略) 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16楼021-32房屋整体出租(租期10年) | |
前次挂牌 | 再次挂牌 | |
挂牌编号 | G2022ZCZL0178 | G2023ZCZL0037 |
挂牌时间 | 自2022年9月13日 至2022年9月26日〔(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同意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评估报告有效期(2023年6月9日)止。 | 自2023年4月27日 至2023年5月12日(10个工作日)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同意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信息发布,直至评估报告有效期(2023年6月9日)止 |
挂牌价格 | 133.25万元/第一年 | 119.925万元/第一年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2年9月26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45万元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清场后的状态进行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租金支付方式为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每两年上涨一次,上涨率为3%。 6、本次交易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7、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最终承租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租赁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履约押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终止后承租方交还标的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标的移交时间:挂牌交易成交后,最终承租方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以标的现状进行移交。 9、承租方应自行了解相关经营业态的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如有违法乱纪及超范围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租赁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10、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1、如遇房屋拆迁改造或政策变更、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不享有拆迁改造的任何不住和权利,给承租方带来的损失租赁方概不负责,并不对其装饰装修等投入进行补偿。 12、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承租后不允许转租、转店经营。 13、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2023年5月12日16: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45万元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账号:竞买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点击项目报名生成保证金子账号。子账号为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号。交易结束后竞买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未按时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其报名无效)。若租赁承租成交,在《资产租赁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承租方自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账户。如承租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租赁方签署《资产租赁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承租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租赁方支付的违约金。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次处置的出租标的以清场后的状态进行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出租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对出租标的资产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递交了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租金支付方式为每3个月支付一次,租金每两年上涨一次,上涨率为3%。 6、本次交易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面积及房屋产权面积,全部以不动产登记部门现发权证为准,本次成交价格和交易服务费不以面积变化而调整。 7、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最终承租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向租赁方支付一个月租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履约押金不计利息,约定合同期终止后承租方交还标的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 8、标的移交时间:挂牌交易成交后,最终承租方与租赁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以标的现状进行移交。 9、承租方应自行了解相关经营业态的政策,确保合法合规经营,如有违法乱纪及超范围经营活动,一经发现,租赁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不承担损失赔偿。 10、承租方不得对租赁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导致租赁标的权利受限的行为。 11、如遇房屋拆迁改造或政策变更、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租赁方有权解除合同,承租方不享有拆迁改造的任何不住和权利,给承租方带来的损失租赁方概不负责,并不对其装饰装修等投入进行补偿。 12、最终承租方对出租标的仅享有使用权,承租后不允许转租、转店经营。 13、本次项目长沙联交所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所有交易服务费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
对受让方 的资格要求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有依法注册且有效持续经营的资质证书。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为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需有依法注册且有效持续经营的资质证书。 |
其他需披 露的事项 | / | / |
表三 租赁资产明细清单——房屋建筑物(构筑物)
人民币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编号 | 建筑物(构筑物)名称 | 地理位置 | 权证号 | 装修等级 | 室内设施 | 评估情况 | 出租年限 | 第一年租金挂牌价格 | 交易保证金 | 备注 | |
本次出租 面积(平方米) | 评估年租金 | |||||||||||
1 | G2022ZCZL0037 | (略) 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泊富国际广场16楼021-32房屋 | (略) 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16号 | 湘(2020) (略) 不动产权第*、*、*、*、*、*、*、*、*、*、*、*号 | 精装修 | 水电网卫齐全,带中央空调,电梯上下行 | 1997.14 | 133.25 | 10 | 119.925 | 45 | 空置 |
标的物概况 | 概况:物 (略) 开福区芙蓉中路416号泊富国际广场16楼,建筑面积1997.14㎡,东临芙蓉中路、南临湘春路、西临蔡锷北路、北邻住宅。交通状况良好,有地下停车场,附近有2、9、109、115、116、128、142、168、228、237、348、358、901等多路公交车经过,距地铁1号线文昌阁站800米,出行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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