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2023年第7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泸州市2023年第7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泸市自然资规告[202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 :平方米、年、%、米、万元/亩、万元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 座落 | 规划用地 面积 | 规划用地 性质 | 供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供地方式 | 使用年限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建设时间要求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
1 | *-2023-C-003 | 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与学府路交叉口西侧 | 15235(合22.8525亩) | 商务用地(兼容不超过总计容面积50%的商业设施) | 15235(合22.8525亩) |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 | 挂牌 | 40年 | ≤1.5 | ≤40 | ≥20 | ≤50米 | 110.07 | 504 | 出让合同签订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两年内竣工。 |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参与竞买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 (略) 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3年5月28日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竞买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经核准到账后开具正式发票,收款单位: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开户行: (略) 工行江阳南路支行,账号:*5253)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地点
2023年5月20日15:30至2023年5月30日15:30为挂牌出让起止时间,挂牌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为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宗地按发布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宗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相关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3、现场竞价时,竞价人未按时到场视为主动放弃。
4、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
5、宗地为带资产方式出让,出让前由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监管并负责出让过程中资产为封存状态,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签订关于地面资产的监管协议,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龙马潭区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竞得人开展地面资产的方案审查、竣工验收、产权办理等后续工作。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需另行支付*.4元到龙马潭区人民政府指定账户(该笔款项自土地竞得后一年内付清)。该宗地需配置面积不少于2000平 (略) 场, (略) 场应位于建筑一二层方便使用,不得分割出售。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 (略) 场网”( http://**)、“ (略) 自然资源厅”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略) 人民政府”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进行查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0)* *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8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泸市自然资规告[202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 :平方米、年、%、米、万元/亩、万元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土地 座落 | 规划用地 面积 | 规划用地 性质 | 供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供地方式 | 使用年限 | 规划条件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建设时间要求 | 备注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
1 | *-2023-C-003 | 龙马潭区蜀泸大道与学府路交叉口西侧 | 15235(合22.8525亩) | 商务用地(兼容不超过总计容面积50%的商业设施) | 15235(合22.8525亩) | 商务金融用地、商业用地 | 挂牌 | 40年 | ≤1.5 | ≤40 | ≥20 | ≤50米 | 110.07 | 504 | 出让合同签订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两年内竣工。 |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公告》公布之日起有意参与竞买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 (略) 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挂牌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3年5月28日17: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竞买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经核准到账后开具正式发票,收款单位: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开户行: (略) 工行江阳南路支行,账号:*5253)及挂牌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取得竞买资格。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挂牌时间、地点
2023年5月20日15:30至2023年5月30日15:30为挂牌出让起止时间,挂牌地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为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宗地按发布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宗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相关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
3、现场竞价时,竞价人未按时到场视为主动放弃。
4、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
5、宗地为带资产方式出让,出让前由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监管并负责出让过程中资产为封存状态,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龙马潭区人民政府签订关于地面资产的监管协议,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龙马潭区人民政府负责协助竞得人开展地面资产的方案审查、竣工验收、产权办理等后续工作。竞得人竞得土地后需另行支付*.4元到龙马潭区人民政府指定账户(该笔款项自土地竞得后一年内付清)。该宗地需配置面积不少于2000平 (略) 场, (略) 场应位于建筑一二层方便使用,不得分割出售。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 (略) 场网”( http://**)、“ (略) 自然资源厅”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略) 人民政府”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进行查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0)* *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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