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自然资规挂告字[2023]7号招标公告-出让公告
池自然资规挂告字[2023]7号招标公告-出让公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池自然资规挂告字[2023]7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 始价(万元、总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次)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
1 | 金安园区162号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 工业用地 | 不小于1.3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 | 1065 | 500 | 10 | *BA0009 | *GB00189W* |
2 | 金安园区163号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58010 | 工业用地 | 不小于1.3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 | 608 | 300 | 5 | *BA0007 | *GB00193W* |
3 | 金安园区164号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30643 | 工业用地 | 不小于1.4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 | 321 | 150 | 5 | *BA0010 | *GB00194W*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29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9日, (略) 清溪大道6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将在2023年5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略) 清风西路129号),挂牌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8时至2023年5月31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金安园区162号地块和金安园区163号地块拟建设新能源制造产业(市先进制造产业);金安园区164号地块拟建设电子信息半导体产业(市先进制造产业);
(三)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须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和《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金安园区164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评估价2836.8922万元缴纳地上的房产价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6)*
联系人:沈先生
开户单位: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户行:中行池州分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池自然资规挂告字[2023]7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地块 名称 | 土地 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挂牌起 始价(万元、总价)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万元/次)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不动产单元号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绿地率 (%) | |||||||||||
1 | 金安园区162号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 | 工业用地 | 不小于1.3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 | 1065 | 500 | 10 | *BA0009 | *GB00189W* |
2 | 金安园区163号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58010 | 工业用地 | 不小于1.3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 | 608 | 300 | 5 | *BA0007 | *GB00193W* |
3 | 金安园区164号 | 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 30643 | 工业用地 | 不小于1.4 | 不小于40% | 不大于15% | 50 | 321 | 150 | 5 | *BA0010 | *GB00194W*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29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获取挂牌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29日, (略) 清溪大道6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将在2023年5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挂牌地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略) 清风西路129号),挂牌时间为:2023年5月21日8时至2023年5月31日17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金安园区162号地块和金安园区163号地块拟建设新能源制造产业(市先进制造产业);金安园区164号地块拟建设电子信息半导体产业(市先进制造产业);
(三)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须与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和《开发区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书》;金安园区164号地块竞得人须按照评估价2836.8922万元缴纳地上的房产价款。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66)*
联系人:沈先生
开户单位:池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开户行:中行池州分行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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