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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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呼和浩特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29原文链接

呼和浩特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呼国土储告〔2023〕02号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略) 土地收储中心)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情况详见“附件: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宗地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并单独申请(申请人申请竞买工业用地、科研用地的应当符合竞买地块的产业准入条件)。

三、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本级土地出让价款企业及其股东申请,也不接受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计 (略) 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监督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平台D级及以下企业)。

四、本次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交易价。

五、本次出让宗地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土地出让宗地简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申请人可于 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26日 (略) 场网(http://**)、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查阅挂牌相关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有关文件等。

六、申请人应当在2023年5月26日(出让公告期截止日)16时前,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CA锁及企业诚信入库工作。首次登录交易系统的申请人需进入互认平台进行认证,查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操作流程,根据申请人类型,办理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等工作。

七、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公告出让地块现场踏勘。市土地收储中心负责本次出让活动书面答疑。受理答疑时间自2023年4月29日至5月10日,其它时间不受理答疑申请。具体规定详见《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

八、本次出让竞价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9时起至5月29日15时30分止。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人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5时30分。

如果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延时竞价,通过延时竞价系统报价,确定竞得人。

九、特别提示

(一)申请竞买资格的截止时间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5月26日16时。

(二)申请人须使用CA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系统自动颁发的《竞买资格确认书》作为申请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三)申请人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代收代退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户。

十、本次出让公告、挂牌文件、宗地简介等如有变更或补充,以原发布渠道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502( (略) 新城区*香路2号)

联系电话: 0471—*

联系人:魏女士 张女士

附 件:《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9日

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供地面积

土地用途(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交易价(万元)

竞价递增最小幅度(万元)

地价款缴清时限

公共租赁住房配建要求

备注


平方米


1

呼土收储挂*号

锡林郭勒北路以东、车站东街以南

3321.092

4.982

社会停车场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1.46

<30%

>14%

50

1687

3372.5523

100

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价款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自成交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

不配建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2

呼土收储挂*号

科尔沁北路以西、30米规划路以北

9992.469

14.989

科研用地(科研用地)

≤1.5

≤30%

≥35%

50

1318.9959

1318.9959

100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价款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不配建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3

呼土收储挂*号

文博路以东、万顺街以南

16197.153

24.296

教育用地(教育科研用地)

<2.0

<30%

>35%

50

2988.3585

2988.3585

100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价款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不配建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4

呼土收储挂*号

银河北路以北、昭君路以西

6792.974

10.189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1.0

<40%

>20%

40

5930.2391

5930.2391

200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价款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不配建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5

呼土收储挂*号

南二环路以南、范家营路以西

3524.614

5.287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1.0

<40%

>20%

40

3076.9739

3076.9739

100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价款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不配建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6

呼土收储挂*号

金丰街以南、双树西巷以西

9594.942

14.392

供电用地(供电用地)

<0.8

<20%

>30%

50

2777.7261

2777.7261

100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价款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不配建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7

呼土收储挂*号

世纪大街以南、锡林郭勒南路以东

28706.844

43.06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用地)

<2.5

<50%

>20%

40

3273

16362.815

200

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价款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长时限自成交之日起不超过1年,但必须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清全部价款

不配建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呼和浩特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4-29原文链接

呼和浩特市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呼国土储告〔2023〕02号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略) 土地收储中心)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7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情况详见“附件: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宗地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并单独申请(申请人申请竞买工业用地、科研用地的应当符合竞买地块的产业准入条件)。

三、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本级土地出让价款企业及其股东申请,也不接受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计 (略) 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监督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平台D级及以下企业)。

四、本次交易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交易价。

五、本次出让宗地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土地出让宗地简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申请人可于 2023年4月29日至2023年5月26日 (略) 场网(http://**)、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查阅挂牌相关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有关文件等。

六、申请人应当在2023年5月26日(出让公告期截止日)16时前,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CA锁及企业诚信入库工作。首次登录交易系统的申请人需进入互认平台进行认证,查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操作流程,根据申请人类型,办理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等工作。

七、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公告出让地块现场踏勘。市土地收储中心负责本次出让活动书面答疑。受理答疑时间自2023年4月29日至5月10日,其它时间不受理答疑申请。具体规定详见《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

八、本次出让竞价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9时起至5月29日15时30分止。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人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5时30分。

如果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延时竞价,通过延时竞价系统报价,确定竞得人。

九、特别提示

(一)申请竞买资格的截止时间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5月26日16时。

(二)申请人须使用CA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系统自动颁发的《竞买资格确认书》作为申请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三)申请人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代收代退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户。

十、本次出让公告、挂牌文件、宗地简介等如有变更或补充,以原发布渠道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502( (略) 新城区*香路2号)

联系电话: 0471—*

联系人:魏女士 张女士

附 件:《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9日

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供地面积

土地用途(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交易价(万元)

竞价递增最小幅度(万元)

地价款缴清时限

公共租赁住房配建要求

备注


平方米


1

呼土收储挂*号

锡林郭勒北路以东、车站东街以南

3321.092

4.982

社会停车场用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1.46

<30%

>14%

50

1687

3372.5523

100

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价款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自成交之日起不得超过6个月

不配建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2

呼土收储挂*号

科尔沁北路以西、30米规划路以北

9992.469

14.989

科研用地(科研用地)

≤1.5

≤30%

≥35%

50

1318.9959

1318.9959

100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价款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不配建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3

呼土收储挂*号

文博路以东、万顺街以南

16197.153

24.296

教育用地(教育科研用地)

<2.0

<30%

>35%

50

2988.3585

2988.3585

100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价款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不配建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4

呼土收储挂*号

银河北路以北、昭君路以西

6792.974

10.189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1.0

<40%

>20%

40

5930.2391

5930.2391

200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价款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不配建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5

呼土收储挂*号

南二环路以南、范家营路以西

3524.614

5.287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

<1.0

<40%

>20%

40

3076.9739

3076.9739

100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价款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不配建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6

呼土收储挂*号

金丰街以南、双树西巷以西

9594.942

14.392

供电用地(供电用地)

<0.8

<20%

>30%

50

2777.7261

2777.7261

100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价款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不配建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7

呼土收储挂*号

世纪大街以南、锡林郭勒南路以东

28706.844

43.06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用地)

<2.5

<50%

>20%

40

3273

16362.815

200

自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必须缴纳成交价款50%的首付款,剩余价款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长时限自成交之日起不超过1年,但必须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清全部价款

不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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