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溪镇石塘ST-01地块出让公告
赤溪镇石塘ST-01地块出让公告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22]29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22〕175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赤溪镇石塘ST-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赤溪镇石塘ST-01地块 | 宗地 面积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013㎡,出让面积为5013㎡ | 宗地坐落 | 赤溪镇石塘村鹅卵石滩西北侧,228国道东南侧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40年 | 容积率 | ≤0.3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1503.9㎡ |
绿地率 | ≥15% | 建筑高度 | ≤12米 | ||
建筑密度 | ≤30% | 保证金 | 1049.2万元 | ||
起始价 | 5246万元(不设底价) | 加价 幅度 |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26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1月6日9时00 分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契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本地块不可分割转让,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为准。 |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苍南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的、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均不得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 (略) 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 (略) ;(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 (略) 。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 (略) 场监督 (略) 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 (略) ,并以新设立 (略) 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 (略) ,并以新设立 (略) 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略) 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00分至 2023年1月4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剩余地价款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缴清。
九、联系方式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 0577-*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5日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苍资规告字[2022]29号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批准(苍政函〔2022〕175号),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赤溪镇石塘ST-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与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同组织实施本次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赤溪镇石塘ST-01地块 | 宗地 面积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5013㎡,出让面积为5013㎡ | 宗地坐落 | 赤溪镇石塘村鹅卵石滩西北侧,228国道东南侧 |
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 | 零售商业用地(加油加气站用地)40年 | 容积率 | ≤0.3 | 地上总建筑面积 | ≤1503.9㎡ |
绿地率 | ≥15% | 建筑高度 | ≤12米 | ||
建筑密度 | ≤30% | 保证金 | 1049.2万元 | ||
起始价 | 5246万元(不设底价) | 加价 幅度 | 50万元或其整数倍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2年12月26日9时00分 | 挂牌截止时间 | 2023年1月6日9时00 分 | ||
备注 | 1、本次挂牌出让地块的起始价和竞得价不包括契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其它需缴纳的零星配套费。 2、本地块不可分割转让,具体规划技术指标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定为准。 |
二、参加竞买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在苍南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行为的、目前尚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的、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均不得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竞买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对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并在 (略) 页面中明确。(1)单独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竞买人全额出资 (略) ;(2)联合申请竞买的,新公司须为按联合竞买协议约定的联合各方出资比 (略) 。
(二)出让人可根据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 (略) 注册登记手 (略) 场监督 (略) 章程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前签订。也可直接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买人如为苍南县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应当按规定在苍南县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 (略) ,并以新设立 (略) 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竞买人如为苍南注册的企业也可在县内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 (略) ,并以新设立 (略) 与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本地块进行开发。 (略) 的权利和义务负有连带责任。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须知,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 (略) 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六、本次挂牌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6日9时00分至 2023年1月4日17时00分。
七、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17时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本次挂牌出让不设底价,缴款方式: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总地价款,剩余地价款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全额缴清。
九、联系方式
(一)、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春晖路公投大厦裙楼一楼)
联系电话:0577-* 0577-*
(二)、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溪镇江滨路188号)
联系电话:0577-*
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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