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京(海)政地征〔2023〕5号-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租赁住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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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公告-京(海)政地征〔2023〕5号-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租赁住房项目
北 (略) 实施的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租赁住房项目用地, (略) 人民政府批准(见京政地字〔2023〕25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示期限:自2023年5月5日起至2023年5月17日止):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 (略)
建设项目名称: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租赁住房项目
土地用途: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东至西北放射线快速路,西至京张高铁, (略) 南路,北至北三环。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东升镇经济合作总社集体土地,征收面积为13.9305公顷(208.96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商服用地 | 9.673 | 145.1 |
住宅用地 | 1.5885 | 23.8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1945 | 17.92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1.4745 | 22.11 |
合计 | 13.9305 | 208.96 |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为88万元/亩,征收补偿费共计18388.48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转非人员安置情况。
五、青苗和地上附 (略) 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见京政地字〔2023〕25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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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略) 实施的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租赁住房项目用地, (略) 人民政府批准(见京政地字〔2023〕25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示期限:自2023年5月5日起至2023年5月17日止):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 (略)
建设项目名称: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租赁住房项目
土地用途: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东至西北放射线快速路,西至京张高铁, (略) 南路,北至北三环。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东升镇经济合作总社集体土地,征收面积为13.9305公顷(208.96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商服用地 | 9.673 | 145.1 |
住宅用地 | 1.5885 | 23.83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1.1945 | 17.92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1.4745 | 22.11 |
合计 | 13.9305 | 208.96 |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为88万元/亩,征收补偿费共计18388.48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转非人员安置情况。
五、青苗和地上附 (略) 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见京政地字〔2023〕25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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