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公告-京(海)政地征〔2023〕5号-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租赁住房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征地公告-京(海)政地征〔2023〕5号-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租赁住房项目

  北 (略) 实施的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租赁住房项目用地, (略) 人民政府批准(见京政地字〔2023〕25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示期限:自2023年5月5日起至2023年5月17日止):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 (略)
  建设项目名称: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租赁住房项目
  土地用途: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东至西北放射线快速路,西至京张高铁, (略) 南路,北至北三环。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东升镇经济合作总社集体土地,征收面积为13.9305公顷(208.96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商服用地

9.673

145.1

住宅用地

1.5885

23.8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1945

17.92

城镇村道路用地

1.4745

22.11

合计

13.9305

208.96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为88万元/亩,征收补偿费共计18388.48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转非人员安置情况。
  五、青苗和地上附 (略) 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见京政地字〔2023〕25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北 (略) 实施的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租赁住房项目用地, (略) 人民政府批准(见京政地字〔2023〕25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略) 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相关规定,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示期限:自2023年5月5日起至2023年5月17日止):
  一、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
  建设单位:北 (略)
  建设项目名称:海淀区明光村地区更新改造租赁住房项目
  土地用途: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东至西北放射线快速路,西至京张高铁, (略) 南路,北至北三环。
  二、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东升镇经济合作总社集体土地,征收面积为13.9305公顷(208.96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商服用地

9.673

145.1

住宅用地

1.5885

23.8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1.1945

17.92

城镇村道路用地

1.4745

22.11

合计

13.9305

208.96

  三、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标准为88万元/亩,征收补偿费共计18388.48万元,全部采取货币补偿方式。
  四、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本次征地不涉及农转非人员安置情况。
  五、青苗和地上附 (略) 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见京政地字〔2023〕25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 (略) 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略) 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