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蕲自然挂告字〔2023〕19号)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蕲自然挂告字〔2023〕19号)
经蕲春县人民政府批准,委托湖北 (略) 承担以挂牌方式对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位置 | 面积 (㎡) | 用途 | 规划指标 |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资产价值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3-35 | 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地块( (略) 地块) | 漕河镇大路铺村、三码河村 | 1533 (2.3亩) | 商服 | ≤0.5 | ≤45% | ≥15% | 40 | 294.33 | 60 | 210 |
2023-36 | 蕲春县2021年度第73批次建设用地 | 官窑镇红旗岗村 | 260.78(0.39亩) | 商服 | ≤0.5 | ≤40% | ≥20% | 40 | 46.95 | 46.95 | 37.6134 |
注:编号2023-35号地块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价值为1036.2232万元,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本次应缴纳保证金210万元;编号2023-36号地块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价值为37.6134万元,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本次应缴纳保证金37.6134万元。资产价值保证金由竞买人与土地竞买保证金同时汇入指定账户;两地块竞买准备金均为3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6月8日到湖北 (略) 或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领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主)。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6月9日9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禧孵化园A座3楼),挂牌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9日10时(节假日顺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此次出让地块为有底价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
(四)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括相关税费;
(五)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10工作日内到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用地手续;
(六)本公告 (略) 场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和准备金开户银行:
(一)竞买保证金账户
1、开 户 行: (略) 蕲春支行
银行账号:*43
开 户 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2、开 户 行:中国农 (略) 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7-*
开 户 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二)竞买准备金
户名:湖北 (略)
账号:*
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青岛路支行
(三)资产价值保证金账户
开 户 行: (略) 蕲春支行
银行账号:*43
开 户 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一)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漕河镇万丰路56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詹习斌、裴仙枝
(二)湖北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岸区沿江大道159号时代广场1栋26楼02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欧阳欢、杨晨
十、监督单位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13-*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 (略)
2023年5月9日
经蕲春县人民政府批准,委托湖北 (略) 承担以挂牌方式对下列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 位置 | 面积 (㎡) | 用途 | 规划指标 |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资产价值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2023-35 | 县国有土地储备中心收储地块( (略) 地块) | 漕河镇大路铺村、三码河村 | 1533 (2.3亩) | 商服 | ≤0.5 | ≤45% | ≥15% | 40 | 294.33 | 60 | 210 |
2023-36 | 蕲春县2021年度第73批次建设用地 | 官窑镇红旗岗村 | 260.78(0.39亩) | 商服 | ≤0.5 | ≤40% | ≥20% | 40 | 46.95 | 46.95 | 37.6134 |
注:编号2023-35号地块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价值为1036.2232万元,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本次应缴纳保证金210万元;编号2023-36号地块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价值为37.6134万元,由竞得人另行支付,本次应缴纳保证金37.6134万元。资产价值保证金由竞买人与土地竞买保证金同时汇入指定账户;两地块竞买准备金均为3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报价相同的,先提交报价单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6月8日到湖北 (略) 或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领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除外)。
五、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17时(以到账时间为主)。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6月9日9时前确认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禧孵化园A座3楼),挂牌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至2023年6月9日10时(节假日顺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此次出让地块为有底价出让,供地条件为现状;
(四)挂牌出让成交价款中不包括相关税费;
(五)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持成交确认书10工作日内到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用地手续;
(六)本公告 (略) 场网、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八、竞买保证金和准备金开户银行:
(一)竞买保证金账户
1、开 户 行: (略) 蕲春支行
银行账号:*43
开 户 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2、开 户 行:中国农 (略) 府大道支行
银行账号:17-*
开 户 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二)竞买准备金
户名:湖北 (略)
账号:*
户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青岛路支行
(三)资产价值保证金账户
开 户 行: (略) 蕲春支行
银行账号:*43
开 户 名: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九、联系方式
(一)蕲春 (略) 场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漕河镇万丰路56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詹习斌、裴仙枝
(二)湖北 (略)
联系地址: (略) 江岸区沿江大道159号时代广场1栋26楼02室
联系电话:*、*
联系人: 欧阳欢、杨晨
十、监督单位
蕲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13-*
蕲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北 (略)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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