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板桥村等46座光伏电站10年经营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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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胜县板桥村等46座光伏电站10年经营权转让

根据《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胜县板桥村等46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经营权转让的批复》(永政复〔2023〕29号),永胜县财政局现将板桥村等46座村级光伏电站10年经营权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向社会公开转让,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转让方承诺:

1.本次46座村级光伏电站10年经营权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46座村级光伏电站权属清晰,无抵押登记、无诉讼查封,我方对46座村级光伏电站经营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46座村级光伏电站10年经营权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场化配置的目标资产经营权在转让期限内具有完整的功能属性,并能满足正常的经营。若目标资产经营权在转让期内因非受让方原因导致资产丧失原有基本功能属性,使受让方无法对目标资产经营权进行正常经营管理,在受让方同意的前提下,转让方将采取目标资产调整、租金返还、期限调整等方式保证受让方的合理利益不受损失。

4.我方所提交的《永胜县板桥村等46座光伏电站10年经营权转让网络竞价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我方在经营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

永胜县板桥村等46座光伏电站10年经营权

转让方

永胜县财政局

所属行业

光伏发电

标的类型

国有资产经营权

光伏电站经营权转让年限(年)

10年

标的位置

永胜县各乡镇

光伏电站数量(座)

46

光伏电站总容量((kWp))

11005.76

起始价格(底价)

13897万元

增价幅度

1万元或其整数倍

报名开始时间

2023年5月11日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6月7日 17:00

竞价时间

2023年6月8日9:00

报名时间截止,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一)本次转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本次转让标的包含村级光伏电站46座、总容量11005.76kWp的经营权,资产明细详见下表。

46座村级光伏电站资产明细表

序号

电站名称

容量(kWp)

序号

电站名称

容量(kWp)

1

板桥村村级电站

100.16

24

新生村村级电站

100.16

2

宝坪村村级电站

200

25

永安村村级电站

100.16

3

大安村村级电站

300.16

26

永乐村村级电站

100.16

4

光美村村级电站

200

27

半坪村村级电站

300.16

5

光明村村级电站

100.16

28

保和村村级电站

100.16

6

华祝村村级电站

300.16

29

碧泉村村级电站

100.16

7

会文村村级电站

200

30

东红村村级电站

300.16

8

金民村村级电站

100.16

31

东江村村级电站

300.16

9

锦江村村级电站

200

32

东乐村村级电站

300.16

10

崀峨村村级电站

300.16

33

东坪村村级电站

200

11

黎明村村级电站

300.16

34

东山村村级电站

300.16

12

六德村村级电站

300.16

35

格克村村级电站

300.16

13

龙门村村级电站

100.16

36

宏德村村级电站

100.16

14

落雪坪村村级电站

300.16

37

汇源村村级电站

100.16

15

米厘村村级电站

100.16

38

良田村村级电站

100.16

16

培元村村级电站

300.16

39

牦牛村村级电站

300.16

17

撒坝子村村级电站

100.16

40

闷龙河村村级电站

200

18

树底村村级电站

200

41

热河村2MW村级电站

2000

19

双河村村级电站

100.16

42

太极村村级电站

200

20

水柯乐村村级电站

300.16

43

西安村村级电站

100.16

21

团结村村级电站

300.16

44

向阳村村级电站

300.16

22

下啦嘛村村级电站

200

45

新坪村村级电站

100.16

23

新民村村级电站

100.16

46

治读坪村村级电站

300.16

合计

11005.76

(二)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中鸿诚(北京) (略) 。

2.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二)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竞价

(一)报名

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6月7日17: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略) 使用CA数据证书进行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A办理。

云南CA技术支持(数字证书办理)(24小时客服热线):*

(二)报名时需上传的资料

提交《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竞买资格确认

报名后,竞买人通知永胜县财政局进行竞买资格确认,竞买资格确认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买。

(四)网上竞价时间及网址:2023年6月8日9: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五)网上竞价程序

网上限时竞价,交易系统以10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10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计时,直到报价的10分钟倒计时结束,没有人提交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成交,并根据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价规则

1.本次网上竞价采用阶梯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价人的首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底价,此后的每次报价不得小于网上公布的最新报价,且报价加价幅度只能按竞价阶梯或竞价阶梯的整倍数递增;

3.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或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价人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均予以接受;

5.竞价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报价不符合竞价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税费缴纳

本次交易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竞买人需承诺以下事项方可参与竞买

1.本次永胜县板桥村等46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0年经营权转让价格为向永胜县财政局缴纳的价款,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2.受让方不得改变光伏电站的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在光伏电站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3.受让方须按要求在本级政府所属行政区域设立经营管 (略) 场化配置经营。

(二)竞得方在竞价结束后与永胜县财政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对交易各方具有合同效力,竞得方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方放弃竞得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成交后,转让人与竞得方应尽快完成《永胜县板桥村等46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0年经营权转让合同书》洽谈,竞得方必须与转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合同的签订,并根据成交结果和合同约定及时缴纳转让价款,否则转让人有权解除合同,视为竞得方放弃。

(四)竞买人应在公告期间认真审查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标的的情况,实地查看,认真勘验标的物,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转让方和交易中心对此不负责任,请竞买人自行判断风险(未进行实地踏勘而参加竞价的视为已踏勘)。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一切责任,成交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转让方和交易中心对标的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过往历史、建造时间等)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转让方和交易中心在转让活动前郑重声明,对本次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尚未发现的瑕疵(隐性或显性),依法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五)成交后村委会依法对竞得人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竞得人应根据《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 (略) 人民政府 (略) (略) (略) 财政厅关于进 (略) 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95号)和《 (略) 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管理经营村级光伏电站。

(六)本次出让标的物按现状出让,标的物范围内的附着建构筑物由竞得方自行和属地政府、村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解决。

(七)竞得方依法自主开展经营,自负盈亏。

(八)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竞买。

(九)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其自身计算机性能、质量、病毒、故障及其他原因,可能会影响响应时间,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 (略) 国有产权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转让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4.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十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永胜县财政局可以取消竞得人资格,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签成交合同的;

4.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由永胜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永胜县财政局:杨再华 0888—*

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女士0888-*

咨询时间:项目公告期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工作日)。

永胜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0日


根据《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胜县板桥村等46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经营权转让的批复》(永政复〔2023〕29号),永胜县财政局现将板桥村等46座村级光伏电站10年经营权通过网络竞价方式向社会公开转让,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转让方承诺:

1.本次46座村级光伏电站10年经营权转让行为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46座村级光伏电站权属清晰,无抵押登记、无诉讼查封,我方对46座村级光伏电站经营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46座村级光伏电站10年经营权转让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3. (略) 场化配置的目标资产经营权在转让期限内具有完整的功能属性,并能满足正常的经营。若目标资产经营权在转让期内因非受让方原因导致资产丧失原有基本功能属性,使受让方无法对目标资产经营权进行正常经营管理,在受让方同意的前提下,转让方将采取目标资产调整、租金返还、期限调整等方式保证受让方的合理利益不受损失。

4.我方所提交的《永胜县板桥村等46座光伏电站10年经营权转让网络竞价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相关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我方在经营权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违约行为,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

永胜县板桥村等46座光伏电站10年经营权

转让方

永胜县财政局

所属行业

光伏发电

标的类型

国有资产经营权

光伏电站经营权转让年限(年)

10年

标的位置

永胜县各乡镇

光伏电站数量(座)

46

光伏电站总容量((kWp))

11005.76

起始价格(底价)

13897万元

增价幅度

1万元或其整数倍

报名开始时间

2023年5月11日

报名截止时间

2023年6月7日 17:00

竞价时间

2023年6月8日9:00

报名时间截止,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一)本次转让标的不接受单项或部分资产经营权的受让,本次转让标的包含村级光伏电站46座、总容量11005.76kWp的经营权,资产明细详见下表。

46座村级光伏电站资产明细表

序号

电站名称

容量(kWp)

序号

电站名称

容量(kWp)

1

板桥村村级电站

100.16

24

新生村村级电站

100.16

2

宝坪村村级电站

200

25

永安村村级电站

100.16

3

大安村村级电站

300.16

26

永乐村村级电站

100.16

4

光美村村级电站

200

27

半坪村村级电站

300.16

5

光明村村级电站

100.16

28

保和村村级电站

100.16

6

华祝村村级电站

300.16

29

碧泉村村级电站

100.16

7

会文村村级电站

200

30

东红村村级电站

300.16

8

金民村村级电站

100.16

31

东江村村级电站

300.16

9

锦江村村级电站

200

32

东乐村村级电站

300.16

10

崀峨村村级电站

300.16

33

东坪村村级电站

200

11

黎明村村级电站

300.16

34

东山村村级电站

300.16

12

六德村村级电站

300.16

35

格克村村级电站

300.16

13

龙门村村级电站

100.16

36

宏德村村级电站

100.16

14

落雪坪村村级电站

300.16

37

汇源村村级电站

100.16

15

米厘村村级电站

100.16

38

良田村村级电站

100.16

16

培元村村级电站

300.16

39

牦牛村村级电站

300.16

17

撒坝子村村级电站

100.16

40

闷龙河村村级电站

200

18

树底村村级电站

200

41

热河村2MW村级电站

2000

19

双河村村级电站

100.16

42

太极村村级电站

200

20

水柯乐村村级电站

300.16

43

西安村村级电站

100.16

21

团结村村级电站

300.16

44

向阳村村级电站

300.16

22

下啦嘛村村级电站

200

45

新坪村村级电站

100.16

23

新民村村级电站

100.16

46

治读坪村村级电站

300.16

合计

11005.76

(二)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机构:中鸿诚(北京) (略) 。

2.评估基准日:2023年3月31日。

二、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

(二)不接受联合竞买;

(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竞价

(一)报名

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6月7日17: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略) 使用CA数据证书进行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申请资料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CA办理。

云南CA技术支持(数字证书办理)(24小时客服热线):*

(二)报名时需上传的资料

提交《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三)竞买资格确认

报名后,竞买人通知永胜县财政局进行竞买资格确认,竞买资格确认不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重新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竞买。

(四)网上竞价时间及网址:2023年6月8日9: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

(五)网上竞价程序

网上限时竞价,交易系统以10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10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计时,直到报价的10分钟倒计时结束,没有人提交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以当前报价为最高报价,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成交,并根据报价最高者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竞价规则

1.本次网上竞价采用阶梯增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2.竞价人的首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底价,此后的每次报价不得小于网上公布的最新报价,且报价加价幅度只能按竞价阶梯或竞价阶梯的整倍数递增;

3.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不得修改或撤回;

4.在报价期间,竞价人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均予以接受;

5.竞价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报价低于底价的;报价不符合竞价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税费缴纳

本次交易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竞买人需承诺以下事项方可参与竞买

1.本次永胜县板桥村等46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0年经营权转让价格为向永胜县财政局缴纳的价款,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2.受让方不得改变光伏电站的主要功能属性,不得在光伏电站范围内增加非审批的经营性项目。

3.受让方须按要求在本级政府所属行政区域设立经营管 (略) 场化配置经营。

(二)竞得方在竞价结束后与永胜县财政局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对交易各方具有合同效力,竞得方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成交确认书》签订后,竞得方放弃竞得的,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成交后,转让人与竞得方应尽快完成《永胜县板桥村等46座村级光伏扶贫电站10年经营权转让合同书》洽谈,竞得方必须与转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上述合同的签订,并根据成交结果和合同约定及时缴纳转让价款,否则转让人有权解除合同,视为竞得方放弃。

(四)竞买人应在公告期间认真审查转让标的相关资料并进行现场踏勘,了解标的的情况,实地查看,认真勘验标的物,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转让方和交易中心对此不负责任,请竞买人自行判断风险(未进行实地踏勘而参加竞价的视为已踏勘)。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价,即视为已认可标的物,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一切责任,成交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异议。转让方和交易中心对标的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过往历史、建造时间等)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转让方和交易中心在转让活动前郑重声明,对本次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尚未发现的瑕疵(隐性或显性),依法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五)成交后村委会依法对竞得人进行严格监督管理,竞得人应根据《 (略) 办公厅转发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央农办财政部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51号)、《 (略) 人民政府 (略) (略) (略) 财政厅关于进 (略) 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函〔2021〕95号)和《 (略) 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管理经营村级光伏电站。

(六)本次出让标的物按现状出让,标的物范围内的附着建构筑物由竞得方自行和属地政府、村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解决。

(七)竞得方依法自主开展经营,自负盈亏。

(八)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邮寄竞买。

(九)竞买人应尽量采用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其自身计算机性能、质量、病毒、故障及其他原因,可能会影响响应时间,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十)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 (略) 国有产权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转让人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4.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十二)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永胜县财政局可以取消竞得人资格,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人逾期或拒签成交合同的;

4.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由永胜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永胜县财政局:杨再华 0888—*

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杨女士0888-*

咨询时间:项目公告期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工作日)。

永胜县财政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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