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市自然资规告[2022]8号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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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市自然资规告[2022]8号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年、%、米、万元/亩、万元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

坐落

规划用地

面积

规划用地

性质

供地

面积

土地用途

供地

方式

使用年限

规划条件

起始价

保证金

建设时间

要求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1

*-2022-B-014

酒城大道三段与华园南路交叉口西北、西南侧

39987m2(合59.9805亩)(其中地块一14699m2、地块二25288m2)

居住用地(兼容不超过总计容面积3%商业设施和商务设施)

39987m2(合59.980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业40年

地块一≤2.0(且>1)、地块二≤2.5(且>1

≤25%

≥35%

地块一≤54米、地块二≤80米

374

4500

出让合同签订之前交付土地,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2年内竣工。

2

*-2022-B-017

龙马潭区福阳路与柏云路交叉口东北侧

38374m2(合57.561亩)

居住用地(兼容不超过总计容面积5%商业设施和商务设施)

38374m2(合57.561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业40年

≤1.8(且>1)

≤25%

≥35%

≤54米

216

2500

出让合同签订之前交付土地,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2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日10:00前,有意参与竞买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 (略) 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2年9月2日10: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须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才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开户行: (略) 工行江阳南路支行,账号:*5253。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2022年9月2日1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举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宗地均按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

2、*-2022-B-014号宗地:(1)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属地区政府签订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履约协议书(协议样式附后,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要求最终以规划设计通知书为准),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 (略) 负责搬迁,并于2022年9月上旬搬迁完毕。(3)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修建,并于高压线搬迁完成2个月后实现功能性通车。(4)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拆除,并于高压线搬迁完成2个月后拆除完毕。(5)地下电信、移动、联通合建光缆由江阳区政府负责搬迁,并于2022年10月底前搬迁完毕。

3、*-2022-B-017号宗地:(1)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属地区政府签订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履约协议书(协议样式附后,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要求最终以规划设计通知书为准),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柏滨路由两江新城管委会负责修建,并于2023年8月底实现功能性通车。

4、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

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各方主体须佩戴口罩,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扫描场所码进入,配合现场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 (略) 场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厅”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略) 人民政府”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进行查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0)*755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022年8月12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 (略) 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两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单位:平方米、年、%、米、万元/亩、万元

序号

地块编号

土地

坐落

规划用地

面积

规划用地

性质

供地

面积

土地用途

供地

方式

使用年限

规划条件

起始价

保证金

建设时间

要求

备注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限高




1

*-2022-B-014

酒城大道三段与华园南路交叉口西北、西南侧

39987m2(合59.9805亩)(其中地块一14699m2、地块二25288m2)

居住用地(兼容不超过总计容面积3%商业设施和商务设施)

39987m2(合59.9805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业40年

地块一≤2.0(且>1)、地块二≤2.5(且>1

≤25%

≥35%

地块一≤54米、地块二≤80米

374

4500

出让合同签订之前交付土地,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2年内竣工。

2

*-2022-B-017

龙马潭区福阳路与柏云路交叉口东北侧

38374m2(合57.561亩)

居住用地(兼容不超过总计容面积5%商业设施和商务设施)

38374m2(合57.561亩)

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拍卖

住宅70年、商业40年

≤1.8(且>1)

≤25%

≥35%

≤54米

216

2500

出让合同签订之前交付土地,交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发,2年内竣工。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 (略) 进行开发建设的, (略) 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办法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日10:00前,有意参与竞买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 (略) 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咨询、索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须于2022年9月2日10:00前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发票及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办理报名手续,并对符合竞买条件的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须经核准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才开具正式发票。竞买保证金收款单位: (略) 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开户行: (略) 工行江阳南路支行,账号:*5253。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四、拍卖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

本次拍卖会于2022年9月2日1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略) 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举行。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方式竞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宗地均按公告之日的现状出让。

2、*-2022-B-014号宗地:(1)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属地区政府签订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履约协议书(协议样式附后,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要求最终以规划设计通知书为准),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 (略) 负责搬迁,并于2022年9月上旬搬迁完毕。(3)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修建,并于高压线搬迁完成2个月后实现功能性通车。(4) (略) 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拆除,并于高压线搬迁完成2个月后拆除完毕。(5)地下电信、移动、联通合建光缆由江阳区政府负责搬迁,并于2022年10月底前搬迁完毕。

3、*-2022-B-017号宗地:(1)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属地区政府签订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履约协议书(协议样式附后,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要求最终以规划设计通知书为准),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柏滨路由两江新城管委会负责修建,并于2023年8月底实现功能性通车。

4、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

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 (略) 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各方主体须佩戴口罩,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扫描场所码进入,配合现场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相关信息也可通过国际互联网“ (略) 场网”http://**)、“ (略) 自然资源厅”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http://**)、“ (略) 人民政府”http://**)、“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http://**)进行查询。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0)*755

特此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2022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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