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固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信阳市固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固自然告字〔2023〕4号<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固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协议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县政府《关于同意补办文星学校用地手续的批复》(国政土〔2023〕1号)及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2〕46号)要求,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出让年限(年) |
1 | 2021-144 | (略) 道与规划大别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 45975.19 | 教育科研用地(A3) | ≤0.9 | ≤20% | ≥30% | 30 | 50 |
二、公告时限
公告时限为30日,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6月9日止。
三、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四、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固始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股(618室)提出书面用地申请。出让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五、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固始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南段西侧
联系人:闰先生
联系电话:0376-*
固始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1日
固自然告字〔2023〕4号<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固始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协议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县政府《关于同意补办文星学校用地手续的批复》(国政土〔2023〕1号)及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2〕46号)要求,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 编号 | 地块 位置 | 地块面积(平方米) | 规划用地性质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米) | 出让年限(年) |
1 | 2021-144 | (略) 道与规划大别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 45975.19 | 教育科研用地(A3) | ≤0.9 | ≤20% | ≥30% | 30 | 50 |
二、公告时限
公告时限为30日,自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6月9日止。
三、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
四、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为个人的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文件到固始县自然资源局所有者权益股(618室)提出书面用地申请。出让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
五、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固始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固始县蓼城大道南段西侧
联系人:闰先生
联系电话:0376-*
固始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11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