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津北日(协)2023-001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河北区)津北日(协)2023-001号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津北日(协)2023-001号宗地位于河北区二马路与日纬路交口西北侧,总用地面积5941平方米,其中界内用地面积4293.9平方米,界外处理用地面积1647.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图书展览设施用地。
二、宗地使用条件
容积率小于等于1.5,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具备企业档案馆建立资质的法人单位,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且经河北区档案局核实的单位。
四、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3年5月13日-2023年6月11日。
五、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局提出申请。
六、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
2023年5月12日
根据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津北日(协)2023-001号宗地位于河北区二马路与日纬路交口西北侧,总用地面积5941平方米,其中界内用地面积4293.9平方米,界外处理用地面积1647.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图书展览设施用地。
二、宗地使用条件
容积率小于等于1.5,绿地率大于等于3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为具备企业档案馆建立资质的法人单位,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且经河北区档案局核实的单位。
四、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3年5月13日-2023年6月11日。
五、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向我局提出申请。
六、确定供地方式
根 (略) 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联系单位: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22-*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河北分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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