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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闽A058KP、闽A015KP公务车辆逐一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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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闽A058KP、闽A015KP公务车辆逐一公开挂牌转让公告

  1. 1
    转让公告
  2. 2
    标的简介
  3. 3
    补充公告
  4. 4
    竞价结果公告
  5. 5
    结果公告
  6. 6
    其他公告

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

受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本中心拟对闽A058KP、闽A015KP公务车辆逐一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标的1:闽A058KP, 轩逸牌DFL7200VCC小型轿车,使用性质:非营运 。该车已年检,可正常启动,仪表无异常显示。

标的2:闽A015KP, 东风牌ZN1023U2N4轻型普通货车,使用性质:非营运 。该车已年检,可正常启动,仪表无异常显示。

以上车辆存放地点为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略) 内。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接受联合竞买。

、挂牌价

标的1: 5800元

标的2: 4100元;

四、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和截止时间

标的1竞价保证金:1740元

标的2竞价保证金:1230元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12日17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意向竞价方请在工作日的9点至17点间将竞价保证金缴交至电子交易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专用保证金(子)账号;若系统未能自动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请意向竞价方及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将竞价保证金从其账户转出至中心指定账户。

六、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12日17时止。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6月13日10:00-10:45。

、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电话咨询等),仅供意向竞价方参考。意向竞价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去察看或放弃全面了解标的者,一旦参与竞价活动,视同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接受所有竞价文件的约定,自行承担所有交易风险。

2、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受让方全部负担。

3、本次竞价采取挂牌转让方式。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4、本次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价文件。本次公告与竞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文件为准。

5、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不予提供网上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意向竞价方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意向竞价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安全退出。意向竞价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备终端设备的系统安全,如使用杀毒软件等。终端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配置4G及以上内存容量,50Mb及以上的有线宽带,最新版本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 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业务咨询电话:0591-*

系统使用咨询:0591-*

中心网站(http://**)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中心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栋四楼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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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简介
  3. 3
    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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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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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公告
  6. 6
    其他公告

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告

受闽清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本中心拟对闽A058KP、闽A015KP公务车辆逐一以电子竞价方式公开挂牌转让,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标的1:闽A058KP, 轩逸牌DFL7200VCC小型轿车,使用性质:非营运 。该车已年检,可正常启动,仪表无异常显示。

标的2:闽A015KP, 东风牌ZN1023U2N4轻型普通货车,使用性质:非营运 。该车已年检,可正常启动,仪表无异常显示。

以上车辆存放地点为闽清县梅城镇西门街50号 (略) 内。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受让方为依法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不接受联合竞买。

、挂牌价

标的1: 5800元

标的2: 4100元;

四、竞价保证金缴交金额和截止时间

标的1竞价保证金:1740元

标的2竞价保证金:1230元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6月12日17时止。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意向竞价方请在工作日的9点至17点间将竞价保证金缴交至电子交易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专用保证金(子)账号;若系统未能自动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请意向竞价方及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将竞价保证金从其账户转出至中心指定账户。

六、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12日17时止。

、自由竞价时间

2023年6月13日10:00-10:45。

、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标的资产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所涉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仅为挂牌价格制定的参考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转让方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资产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评估报告和信息发布所载清单、电话咨询等),仅供意向竞价方参考。意向竞价方应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实地勘验,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去察看或放弃全面了解标的者,一旦参与竞价活动,视同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接受所有竞价文件的约定,自行承担所有交易风险。

2、车辆过户、转籍过程中发生的税、费由受让方全部负担。

3、本次竞价采取挂牌转让方式。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4、本次转让标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竞价文件。本次公告与竞价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竞价文件为准。

5、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场所不予提供网上竞价所需的终端设备。意向竞价方自备终端参与网络竞价活动,应尽量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稳定、安全的网络环境;意向竞价方应注意账号安全,离开终端时应安全退出。意向竞价方应采取措施确保自备终端设备的系统安全,如使用杀毒软件等。终端建议使用Windows7及以上版本的操作系统,配置4G及以上内存容量,50Mb及以上的有线宽带,最新版本的谷歌或火狐浏览器。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应用软件, 特别是迅雷、BT等下载软件。

业务咨询电话:0591-*

系统使用咨询:0591-*

中心网站(http://**)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

中心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栋四楼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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