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黄冈网挂字﹝2023﹞4号
黄冈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黄冈网挂字﹝2023﹞4号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黄冈网挂字﹝2023﹞4号2023-5-16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GP2022-01-1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8000.1 | 宗地坐落 | 黄州区火车站化工园舵塘路以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属国家规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 建筑密度 | ≥35%(建筑系数≧40%) |
绿地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宗地现状 |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 ||||
投资强度 | 不低于500万元/亩 | 亩均税收 | 不低于60万元/亩 | 能耗指标 |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5000吨标准煤以内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13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5 |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 1 |
开工时间 |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 竣工时间 |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 ||
出让价款 支付 | 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 ||||
项目准入条件 |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 ||||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 ||||
消防指标 |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 ||||
抗震设防 |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
建筑工程 质量 |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 ||||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搪瓷制品制造)、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禁止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项目;2亿支/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项目。禁止水泥、玻璃、陶瓷生产项目;溶剂型建材项目。限制药用*基橡胶筛项目;二步法生产输液用塑料瓶项目,棉制品和玻璃棉生产项目;粘土空心砖生产项目。优先发展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节能环保板材;水溶剂建材项目;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项目;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符合化工园生态产业链要求的项目和以废物为原料循环经济型项目,建议集中设置循环产业园。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废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特征因子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等;厂区西侧和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我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评文件取得我局批复。 | ||||
备 注 |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编号:GHTJ*)。 | ||||
宗地编号 | GP2022-03-2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27319.5 | 宗地坐落 | 黄冈化工产业园福星路以西、知青路以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属国家规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 建筑密度 | ≥35%(建筑系数≧40%) |
绿地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宗地现状 |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 ||||
投资强度 | 不低于360万元/亩 | 亩均税收 | 不低于30万元/亩 | 能耗指标 |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5000吨标准煤以内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459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47 |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 1 |
开工时间 |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 竣工时间 |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 ||
出让价款 支付 | 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 ||||
项目准入条件 |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 ||||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 ||||
消防指标 |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 ||||
抗震设防 |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
建筑工程 质量 |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 ||||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并配套物流仓储区。禁止新增农药中间体化工项目;新增农药原药项目;废旧橡胶和塑料炼油项目;重油项目;有机氟材料、聚氨酯系列材料;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隔膜法烧碱项目;含苯类溶剂型油墨项目;含二*苯等为溶剂的涂料项目;九种致癌性染料项目;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的选址及运营安全的项目。限制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沥青项目、*醇项目、*烯项目;引入非园区内循环产业配套以外的烧碱项目、纯碱项目;严格控制园区内农药原药企业的产能、规模。优先发展开发区现有项目循环链上下游产品专用化学产品、新能源产品和高分子材料;鼓励现有农药企业向低毒高效转型。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靠近交通干道S207大道一侧1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 5.5km 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废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特征因子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等;厂区西侧和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 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我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评文件取得我局批复。 | ||||
备 注 |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编号:GHTJ*)。 | ||||
宗地编号 | GP2020-24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19054 | 宗地坐落 | 黄州区火车站化工园?户塆路以西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属国家规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 建筑密度 | ≥35%(建筑系数≧40%) |
绿地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宗地现状 | 该宗地内范围内有地面建(构)筑物,具体为车间两栋、办公楼一栋及配电房、厂房等配套设施,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上述建(构)筑物随该宗地一并出让。 | ||||
投资强度 | 不低于200万元/亩 | 亩均税收 | 不低于10万元/亩 | 能耗指标 |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5000吨标准煤以内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321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3 |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 1 |
开工时间 |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 竣工时间 |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 ||
出让价款 支付 | 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 ||||
项目准入条件 |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 ||||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 ||||
消防指标 |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 ||||
抗震设防 |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
建筑工程 质量 |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 ||||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并配套物流仓储区。禁止新增农药中间体化工项目;新增农药原药项目;废旧橡胶和塑料炼油项目;重油项目;有机氟材料、聚氨酯系列材料;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隔膜法烧碱项目;含苯类溶剂型油墨项目;含二*苯等为溶剂的涂料项目;九种致癌性染料项目;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的选址及运营安全的项目。限制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沥青项目、*醇项目、*烯项目;引入非园区内循环产业配套以外的烧碱项目、纯碱项目;严格控制园区内农药原药企业的产能、规模。优先发展开发区现有项目循环链上下游产品专用化学产品、新能源产品和高分子材料;鼓励现有农药企业向低毒高效转型。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靠近交通干道S207大道一侧1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 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废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特征因子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等;厂区西侧和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我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评文件取得我局批复。 | ||||
备 注 |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编号:GHTJ*)。 三、该宗地范围内建(构)筑物的产权属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有,经依法评估,评估价值共计229.93万元。竞买申请人在竞买前需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补偿协议,约定相关事宜。该协议作为竞买资格确认条件之一。 |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面积、用途及规划指标要求等数据以出让文件中的宗地图及规划条件的复函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在黄冈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未缴纳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人在竞买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点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并认真阅读《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说明》等文件。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为会员后方能参与竞买,一经注册不可撤回,请竞买人认真填写各项注册信息,确保真实、合法、有效。
(四)竞买人应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一次性将竞买保证 (略) 财政局财政专户。竞买人也可使用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具体办理方式见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设有底价,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认竞得人。
(六)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成交确认书》 (略) (略) 场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资料清单见出让文件)。
(七)若不具备上述项目要求参加竞买的,竞买行为视为无效。
(八)竞买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若经查实,虚构、伪造报名材料的,竞买行为视为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6月4日;
(二)下载出让文件及提交申请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6月14日16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16时( (略) 财政局财政专户的时间为准);
(四)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10时前;
(五)挂牌时间:2023年6月5日8时—2023年6月16日10时。
五、其它事项
(一)在挂牌期限截止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的土地使用人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关于土壤环境管理方面的规定。
(三)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七日内,在项目区树立公示牌。同时在项目建设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共同填写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予以监督管理。
(四)《挂牌出让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网上交易系统的变更公告为准。
(五)如在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请与下列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陈先生 *
网络技术服务咨询:郭女士 0713-*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陈女士 *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单位
联系地址:黄冈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黄州区永安路特1号)联系单位: (略) (略) 场交易中心
监督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713-*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黄冈网挂字﹝2023﹞4号2023-5-16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 GP2022-01-1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8000.1 | 宗地坐落 | 黄州区火车站化工园舵塘路以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属国家规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 建筑密度 | ≥35%(建筑系数≧40%) |
绿地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宗地现状 |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 ||||
投资强度 | 不低于500万元/亩 | 亩均税收 | 不低于60万元/亩 | 能耗指标 |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5000吨标准煤以内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135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5 |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 1 |
开工时间 |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 竣工时间 |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 ||
出让价款 支付 | 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 ||||
项目准入条件 |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 ||||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 ||||
消防指标 |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 ||||
抗震设防 |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
建筑工程 质量 |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 ||||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搪瓷制品制造)、新能源、资源综合利用。禁止汞式玻璃体温计、血压计生产装置、银汞齐齿科材料项目;2亿支/年以下一次性注射器、输血器、输液器项目。禁止水泥、玻璃、陶瓷生产项目;溶剂型建材项目。限制药用*基橡胶筛项目;二步法生产输液用塑料瓶项目,棉制品和玻璃棉生产项目;粘土空心砖生产项目。优先发展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节能环保板材;水溶剂建材项目;传统能源与新能源发电互补技术开发项目;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符合化工园生态产业链要求的项目和以废物为原料循环经济型项目,建议集中设置循环产业园。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 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废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特征因子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等;厂区西侧和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我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评文件取得我局批复。 | ||||
备 注 |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编号:GHTJ*)。 | ||||
宗地编号 | GP2022-03-2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27319.5 | 宗地坐落 | 黄冈化工产业园福星路以西、知青路以南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属国家规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 建筑密度 | ≥35%(建筑系数≧40%) |
绿地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宗地现状 | 该宗地现状为净地 | ||||
投资强度 | 不低于360万元/亩 | 亩均税收 | 不低于30万元/亩 | 能耗指标 |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5000吨标准煤以内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459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47 |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 1 |
开工时间 |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 竣工时间 |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 ||
出让价款 支付 | 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 ||||
项目准入条件 |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 ||||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 ||||
消防指标 |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 ||||
抗震设防 |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
建筑工程 质量 |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 ||||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并配套物流仓储区。禁止新增农药中间体化工项目;新增农药原药项目;废旧橡胶和塑料炼油项目;重油项目;有机氟材料、聚氨酯系列材料;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隔膜法烧碱项目;含苯类溶剂型油墨项目;含二*苯等为溶剂的涂料项目;九种致癌性染料项目;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的选址及运营安全的项目。限制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沥青项目、*醇项目、*烯项目;引入非园区内循环产业配套以外的烧碱项目、纯碱项目;严格控制园区内农药原药企业的产能、规模。优先发展开发区现有项目循环链上下游产品专用化学产品、新能源产品和高分子材料;鼓励现有农药企业向低毒高效转型。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靠近交通干道S207大道一侧1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 5.5km 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废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特征因子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等;厂区西侧和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 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 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我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评文件取得我局批复。 | ||||
备 注 |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编号:GHTJ*)。 | ||||
宗地编号 | GP2020-24号地块 | 宗地面积(㎡) | 19054 | 宗地坐落 | 黄州区火车站化工园?户塆路以西 |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1.0(属国家规定小于1.0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 建筑密度 | ≥35%(建筑系数≧40%) |
绿地率 | <15% | 建筑限高(米) | /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宗地现状 | 该宗地内范围内有地面建(构)筑物,具体为车间两栋、办公楼一栋及配电房、厂房等配套设施,产权清晰,无权属纠纷。上述建(构)筑物随该宗地一并出让。 | ||||
投资强度 | 不低于200万元/亩 | 亩均税收 | 不低于10万元/亩 | 能耗指标 | 年综合能耗控制在5000吨标准煤以内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321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3 | 最小增价幅度(万元) | 1 |
开工时间 | 自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 | 竣工时间 | 自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 ||
出让价款 支付 | 竞得人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出让价款的50%,一年内付清,免收利息。逾期缴纳的,按出让合同约定缴纳违约金。 | ||||
项目准入条件 | 1、项目(产品、设备和工艺等)准入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执行。 2、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略) 2017年本)》里的工业项目,须先行核准。 | ||||
安全生产准入条件 | 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项目建成后,要对安全设施进行竣工验收。 | ||||
消防指标 | 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17)等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消防设计,特殊工程需进行消防设计审查。按图施工。 | ||||
抗震设防 | 该地块一般建设项目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特征周期为0.35s。重大工程项目根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 | ||||
建筑工程 质量 | 按已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GB/T50375-2016)等相关规范的要求,达到合格及以上。 | ||||
环境控制 约束指标 | 1、产业准入:项目选址区域主要发展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并配套物流仓储区。禁止新增农药中间体化工项目;新增农药原药项目;废旧橡胶和塑料炼油项目;重油项目;有机氟材料、聚氨酯系列材料;10万吨/年以下的硫铁矿制酸和硫磺制酸;隔膜法烧碱项目;含苯类溶剂型油墨项目;含二*苯等为溶剂的涂料项目;九种致癌性染料项目;不满足危险化学品的选址及运营安全的项目。限制有机颜料、印染助剂生产项目;沥青项目、*醇项目、*烯项目;引入非园区内循环产业配套以外的烧碱项目、纯碱项目;严格控制园区内农药原药企业的产能、规模。优先发展开发区现有项目循环链上下游产品专用化学产品、新能源产品和高分子材料;鼓励现有农药企业向低毒高效转型。 2、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靠近交通干道S207大道一侧15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周边水体巴河化工园区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水质标准,周边水体长河、巴河(大广高速下游1公里至巴河入长江口河段)、长 (略) 区段江北船厂至巴河入河口间5.5km 范围内、巴河下游河段土司港闸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环境空气执行《环境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居住商业区土壤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化工园区域内工业区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标准。 3、污染物排放标准:项目废气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废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等;外排废水执行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特征因子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等;厂区西侧和南侧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a类标准,其他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 4、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进驻项目动工建设前,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委托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环评文件,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具有可行性,各污染物处理后实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突破我局核定的总量,并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使用权,项目环评文件取得我局批复。 | ||||
备 注 | 一、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竞买人一旦提交竞买申请,即是同意严格按照公告约定各项指标条件进行设计、建设,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该宗地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20%。具体建筑后退地界、建设退让道路红线、停车泊位等建设要求见规划条件(编号:GHTJ*)。 三、该宗地范围内建(构)筑物的产权属黄州火车站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所有,经依法评估,评估价值共计229.93万元。竞买申请人在竞买前需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补偿协议,约定相关事宜。该协议作为竞买资格确认条件之一。 |
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面积、用途及规划指标要求等数据以出让文件中的宗地图及规划条件的复函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凡在黄冈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或因自身原因闲置土地一年以上以及拖欠土地出让金未缴纳的企业,均不得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除网上竞买申请外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人在竞买前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点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本次挂牌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相关文件,并认真阅读《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和《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说明》等文件。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竞买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为会员后方能参与竞买,一经注册不可撤回,请竞买人认真填写各项注册信息,确保真实、合法、有效。
(四)竞买人应在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 (略) 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一次性将竞买保证 (略) 财政局财政专户。竞买人也可使用银行保函作为参加土地竞买的履约保证方式(具体办理方式见网上交易系统)。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设有底价,网上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底价且价高者得”的原则确认竞得人。
(六)竞得土地后,竞得人须持单位营业执照、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和《成交确认书》 (略) (略) 场交易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具体资料清单见出让文件)。
(七)若不具备上述项目要求参加竞买的,竞买行为视为无效。
(八)竞买申请人应对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真实合法性负责。若经查实,虚构、伪造报名材料的,竞买行为视为无效。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且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6月4日;
(二)下载出让文件及提交申请时间:2023年5月16日—2023年6月14日16时;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3年6月14日16时( (略) 财政局财政专户的时间为准);
(四)竞买资格确认截止时间:2023年6月15日10时前;
(五)挂牌时间:2023年6月5日8时—2023年6月16日10时。
五、其它事项
(一)在挂牌期限截止前5分钟内仍有竞买人报价的,将对挂牌宗地进行网上限时竞价,通过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宗地的土地使用人在使用土地的过程中应当遵守关于土壤环境管理方面的规定。
(三)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七日内,在项目区树立公示牌。同时在项目建设期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现场巡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共同填写建设用地项目跟踪管理卡予以监督管理。
(四)《挂牌出让文件》为本公告组成部分,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网上交易系统的变更公告为准。
(五)如在使用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和困难,请与下列工作人员联系:
土地交易业务咨询:陈先生 *
网络技术服务咨询:郭女士 0713-*
网上支付服务咨询:陈女士 *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单位
联系地址:黄冈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黄州区永安路特1号)联系单位: (略) (略) 场交易中心
监督单位: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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