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秦交国土告字〔2023〕01号-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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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秦交国土告字〔2023〕01号-01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交国土告字〔2023〕0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挂牌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 2)

出让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楼面地价起始价(元/ m 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01-01

海港区西部快速路以南、规划一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

28985.78

居住

商服

70

40

<1.8

≤30%

≥35%

4659

12000

01-02

抚宁区金山大街以南、丹霞路以西

17707.53

居住

70

<1.5

≤25%

≥35%

2400

1300

01-03

抚宁区北商业街以南、迎宾路西侧

29589.94

居住

商服

70

40

<1.8

≤35%

≥30%

1950

2100

二、01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境外机构或境外人员及其控股、参股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 (略) 另有规定的除外),02、03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 (略) 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建城建[2019]18号)等规范及政策文件要求统筹配建必要的社区综合服务、养老服务、文化体育、教育、物业管理、 (略) 政公用等配套设施,并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具体要求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与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县(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和使用协议。

按照不少于30㎡/百户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党群服务中心),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按照不少于30㎡/百户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按照抚宁区政府要求,养老服务用房按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配建,建成后移交抚宁区民政部门。

各地块地上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要求、装配式建造要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要 (略) 专项规划指标要求等,以宗地规划条件为准。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3年5月10日至6月5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交易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下午5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7日10:20在红旗路政务服务大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室举行,挂牌截止时间分别为:

01-01号地块:6月7日9:30;

01-02号地块:6月7日9:50;

01-03号地块:6月7日10:10。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纪委0335-*。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海港区迎宾路95号

联系电话:0335-*

联 系 人:李先生 黄先生 郭先生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2023年5月8日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秦交国土告字〔2023〕0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办挂牌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 2)

出让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指标要求

楼面地价起始价(元/ m 2)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01-01

海港区西部快速路以南、规划一路以西、规划支路以北

28985.78

居住

商服

70

40

<1.8

≤30%

≥35%

4659

12000

01-02

抚宁区金山大街以南、丹霞路以西

17707.53

居住

70

<1.5

≤25%

≥35%

2400

1300

01-03

抚宁区北商业街以南、迎宾路西侧

29589.94

居住

商服

70

40

<1.8

≤35%

≥30%

1950

2100

二、01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境外机构或境外人员及其控股、参股公司,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 (略) 另有规定的除外),02、03号地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金、严重失信的个人和企业及法 (略) 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必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书。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设有底价)。

四、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冀建城建[2019]18号)等规范及政策文件要求统筹配建必要的社区综合服务、养老服务、文化体育、教育、物业管理、 (略) 政公用等配套设施,并与首期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具体要求征求主管部门意见。土地成交后,土地使用权竞得人与非经营性公建设施的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县(市、区)政府指定的部门签订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和使用协议。

按照不少于30㎡/百户的标准配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含党群服务中心),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按照不少于30㎡/百户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总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按照抚宁区政府要求,养老服务用房按规划条件通知书要求配建,建成后移交抚宁区民政部门。

各地块地上建筑的绿色建筑星级标准、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要求、装配式建造要求、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要 (略) 专项规划指标要求等,以宗地规划条件为准。

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于2023年5月10日至6月5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交易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提交书面申请。

五、交纳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5日下午5 时。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定于2023年5月29日9:00至6月7日10:20在红旗路政务服务大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23室举行,挂牌截止时间分别为:

01-01号地块:6月7日9:30;

01-02号地块:6月7日9:50;

01-03号地块:6月7日10:10。

以现场见证人员确认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挂牌地块竞买人报价必须采用统一制作的《挂牌竞买报价单》。必须进行现场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报价方式。

3.举报投诉电话: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纪委0335-*。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海港区迎宾路95号

联系电话:0335-*

联 系 人:李先生 黄先生 郭先生

(略) 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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