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协议出让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衡水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协议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协议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主要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

土地用途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2023-18号

(略) 残疾人联合会以北、维明街以东

3599.36

——

——

≥20%

——

50年

社会停车场用地

二、公示期限

自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上述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按照衡地规(2023)006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指标执行。公示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告所公示土地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用地申请请以书面方式提出。我局接受用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7时。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一式三份)

1、意向用地者用地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期内,若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滏阳西路丽景福苑24号楼402房间

联系人:王 辉 徐 帅
联系电话:0318-*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6日

, (略) ,衡水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namespace prefix = o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拟协议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面积(平方米)

主要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

土地用途

备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

2023-18号

(略) 残疾人联合会以北、维明街以东

3599.36

——

——

≥20%

——

50年

社会停车场用地

二、公示期限

自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15日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上述地块实际规划设计指标以及空间范围按照衡地规(2023)006号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指标执行。公示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参加者外,需要使用本公告所公示土地的(以下简称意向用地者),均可向我局提出用地申请。用地申请请以书面方式提出。我局接受用地申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17时。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一式三份)

1、意向用地者用地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办理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留存并加盖公章)。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期内,若宗地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我局将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土地使用权。

2、公示期内,若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六、出让人及联系方式
出让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 (略) 滏阳西路丽景福苑24号楼402房间

联系人:王 辉 徐 帅
联系电话:0318-*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16日

, (略) ,衡水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