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乌兰浩特市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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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乌兰浩特市436#)

兴安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乌兰浩特市436#)
发布时间: 2023-05-22原文链接


原公告编号:兴公资交易【2023】土地0039号

因为公告内容有变更,发布此补充公告

原公告的第十一款第三条内容:

3、该地块内应配建一个6班规模的幼儿园,幼儿园建设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变更为:

3、符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 (略) 新建小区配套设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20)9号要求,拟建小区住宅套数在1500户或小区人口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需配建一所6班以上的幼儿园,具体规模以审批结果为准。幼儿园建设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幼儿园用地性质按照其他商服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由拟建小区开发单位建设,产权归小区开发单位,运营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不得挪作他用,应优先满足本小区学位需求。


兴安盟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乌兰浩特市436#)
发布时间: 2023-05-22原文链接


原公告编号:兴公资交易【2023】土地0039号

因为公告内容有变更,发布此补充公告

原公告的第十一款第三条内容:

3、该地块内应配建一个6班规模的幼儿园,幼儿园建设须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变更为:

3、符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 (略) 新建小区配套设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20)9号要求,拟建小区住宅套数在1500户或小区人口规模在5000人以上的,需配建一所6班以上的幼儿园,具体规模以审批结果为准。幼儿园建设需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幼儿园用地性质按照其他商服用地,以出让方式供地,由拟建小区开发单位建设,产权归小区开发单位,运营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监督指导,不得挪作他用,应优先满足本小区学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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