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聚力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助推经济的十六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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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聚力自然资源和规划要素保障助推经济的十六项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宁可让要素等项目,不能让项目等要素”要求,坚持集约节约、依法依规用地原则,精准高效推进项目建设,解决掣肘项目建设的土地、规划等问题, (略) 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要素保障与服务,明确如下16项措施。

一、强化空间规划引领。突出规划引领全要素保障,推进机器管规划“编、审、调、用、督”与用地用海用林用矿“批、供、用、管、查”全链条全过程全周期衔接。以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与“十四五”规划有机衔接,按照“中心优化、东进西提、南育北联”的战略布局,统筹耕地、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园地及海域等全要素保障工作。(咨询人员:国土空间规划科 王田夫 办公电话 * 手机*)

二、提前介入项目选址。用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前过渡期政策,引导优化新增用地选址,确保重点项目具备落地条件、及时开工建设。主动跟踪服务,通过不定期与各区(园区)、企业开展交流座谈,走出去学台进行招商推介。对于招商引进的产业项目,实行“带项目”招标拍卖挂牌供地。对于规划建设条件明确的产业项目,实行“带方案”招标拍卖挂牌供地。项目单位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并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后,相关主管部门可依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证书,推动“交地即开工”。(咨询人员: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吴国相 办公电话* 手机*)

十、强化用海要素保障。推动海洋渔业用海、海洋旅游业用海高质量发展,落实渔业等海洋产业超常规用海审批措施等相关政策,强化用海空间规划保障和管控,规范海域使用项目审批,加强海洋生态修复和用海服务监管,积极推进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咨询人员:海域海岛管理科 王正钦 办公电话:* 手机:*)

十一、规范临时用地使用。坚持“用多少、批多少,占多少、恢复多少”,科学合理选址,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优先使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咨询人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英分局 王有达 办公电话:*手机:*)

十二、推动耕地垦造增效提质。 (略) 年度项目建设耕地占补指标需求,制定年度耕地垦造计划,压实各区耕地垦造主体责任,形成“实施一批、验收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会同农业、水务、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严把竣工验收门槛,加强过程监督指导,压紧压实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长期利用。(咨询人员: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 李长凤 办公电话:*手机:*)

十三、推动存量房“带押过户”。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以点带面,积极做好存量房“带押过户”, (略) “带押过户”办理模式,实现转移登记、新旧贷款无缝衔接,推进智能化辅助审核,实现系统自动审批、自动反馈电子证照,积极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商贷纳入“带押过户”业务范围内,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办事体验。(咨询人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刘明泛 办公电话* 手机*)

十四、降低登记财产成本。为创一流营商环境, (略) 自由贸易港建设,降低群众办理登记财产成本, (略) 范围内继续推行不动产登记“零收费”制度,降低群众办理登记财产成本,进一步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提升办事群众获得感。(咨询人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温瑜 办公电话* 手机* )

十五、优化测绘信息服务。面向社会提供优于0.6米分辨率年度正射影像数据、向持有测绘资质的企事业 (略) 辖内提供CORS定位服务;推进基础测绘成果统一坐标系统建设,向社会提供历史存量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向基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各类转换的服务。(咨询人员: (略) 符永恒 办公电话* 手机*)

十六、增强测绘服务质效。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推进数据共享,基础数据“零收费”;推动实景三维技术辅助规划审批,助力工程建设审批行政效能提高; (略) 政工程事中事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规范监督检查;主动对接各区(园区),做好扩权强区改革事项下放后的测绘技术服务。(咨询人员:市规划勘察测绘服务中心 吴清勇 办公电话* 手机*)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宁可让要素等项目,不能让项目等要素”要求,坚持集约节约、依法依规用地原则,精准高效推进项目建设,解决掣肘项目建设的土地、规划等问题, (略) 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要素保障与服务,明确如下16项措施。

一、强化空间规划引领。突出规划引领全要素保障,推进机器管规划“编、审、调、用、督”与用地用海用林用矿“批、供、用、管、查”全链条全过程全周期衔接。以 “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与“十四五”规划有机衔接,按照“中心优化、东进西提、南育北联”的战略布局,统筹耕地、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园地及海域等全要素保障工作。(咨询人员:国土空间规划科 王田夫 办公电话 * 手机*)

二、提前介入项目选址。用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批复前过渡期政策,引导优化新增用地选址,确保重点项目具备落地条件、及时开工建设。主动跟踪服务,通过不定期与各区(园区)、企业开展交流座谈,走出去学台进行招商推介。对于招商引进的产业项目,实行“带项目”招标拍卖挂牌供地。对于规划建设条件明确的产业项目,实行“带方案”招标拍卖挂牌供地。项目单位签订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并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后,相关主管部门可依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证书,推动“交地即开工”。(咨询人员: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吴国相 办公电话* 手机*)

十、强化用海要素保障。推动海洋渔业用海、海洋旅游业用海高质量发展,落实渔业等海洋产业超常规用海审批措施等相关政策,强化用海空间规划保障和管控,规范海域使用项目审批,加强海洋生态修复和用海服务监管,积极推进海洋经济绿色发展。(咨询人员:海域海岛管理科 王正钦 办公电话:* 手机:*)

十一、规范临时用地使用。坚持“用多少、批多少,占多少、恢复多少”,科学合理选址,强化节约集约用地,优先使用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咨询人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秀英分局 王有达 办公电话:*手机:*)

十二、推动耕地垦造增效提质。 (略) 年度项目建设耕地占补指标需求,制定年度耕地垦造计划,压实各区耕地垦造主体责任,形成“实施一批、验收一批、储备一批”的良性循环。会同农业、水务、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严把竣工验收门槛,加强过程监督指导,压紧压实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靠、长期利用。(咨询人员: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科 李长凤 办公电话:*手机:*)

十三、推动存量房“带押过户”。进一步提升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以点带面,积极做好存量房“带押过户”, (略) “带押过户”办理模式,实现转移登记、新旧贷款无缝衔接,推进智能化辅助审核,实现系统自动审批、自动反馈电子证照,积极将公积金贷款、组合贷、商贷纳入“带押过户”业务范围内,为办事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办事体验。(咨询人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刘明泛 办公电话* 手机*)

十四、降低登记财产成本。为创一流营商环境, (略) 自由贸易港建设,降低群众办理登记财产成本, (略) 范围内继续推行不动产登记“零收费”制度,降低群众办理登记财产成本,进一步减轻群众和企业负担,提升办事群众获得感。(咨询人员: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温瑜 办公电话* 手机* )

十五、优化测绘信息服务。面向社会提供优于0.6米分辨率年度正射影像数据、向持有测绘资质的企事业 (略) 辖内提供CORS定位服务;推进基础测绘成果统一坐标系统建设,向社会提供历史存量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向基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的各类转换的服务。(咨询人员: (略) 符永恒 办公电话* 手机*)

十六、增强测绘服务质效。建立健全测绘地理信息数据动态更新机制,推进数据共享,基础数据“零收费”;推动实景三维技术辅助规划审批,助力工程建设审批行政效能提高; (略) 政工程事中事后监管测绘技术服务,规范监督检查;主动对接各区(园区),做好扩权强区改革事项下放后的测绘技术服务。(咨询人员:市规划勘察测绘服务中心 吴清勇 办公电话*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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