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金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金山区吕巷镇JSS4-0101单元18-01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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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金山区吕巷镇JSS4-0101单元18-01地块

填报单位:(盖章)

(略) 金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金协示字(2023)第1号

(略) 金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金山区

金山区吕巷镇JSS4-0101单元18-01地块

东至田欢路、南至吕惠东路,西至金廊公路,北至建新大街

十级

11.09

1.8

18-01:征收安置房

18-01:征收安置房70年

45849.00

(略)

1、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管理要求:(1)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335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计容)。公共服务设施为居委综合用房,含文化活动室不小于200平方米、老年活动室不小于360平方米、居委会办公用房不小于3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不小于100平方米、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建筑面积不少于175平方米)、日间照料中心不小于2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设置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临街布置,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吕巷镇政府;(2)本地块内应设置用地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的公共空间,其中,儿童游戏场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健身点用地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上述开放空间建成后权属属全体业主,并由其负责运营管理;(3)本地块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0.2%且不小于100平方米)和业委会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建成后权属属全体业主,其余公共服务设施权属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进行管理。

2、运营管理要求:(1)统一运营管理;(2)配套商业总量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3%以内,业态以满足小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生活性服务业为主。

3、物业持有与转让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4、建筑节能管理要求: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5、民防要求: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民防工程,民防工程为*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六级,常规武器抗力为常六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部。

6、其他土地、规划建设条件:本地块保留现状夹界泾以及东南侧桥梁出让。夹界泾两岸须留出6米*域控制线,在后续开发中可结合地块总体景观设计对河道实施景观建设,河道景观建设须另行至金山区水务局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等审批手续。桥梁权属属吕巷镇人民政府,由吕巷镇人民政府负责维护管理。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3年05月29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金山区石化金山大道1800号

单 位: (略) 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顾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5月23日

填报单位:(盖章)

(略) 金山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金协示字(2023)第1号

(略) 金山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金山区

金山区吕巷镇JSS4-0101单元18-01地块

东至田欢路、南至吕惠东路,西至金廊公路,北至建新大街

十级

11.09

1.8

18-01:征收安置房

18-01:征收安置房70年

45849.00

(略)

1、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管理要求:(1)本地块内应设置建筑面积不少于1335平方米的公共服务设施(计容)。公共服务设施为居委综合用房,含文化活动室不小于200平方米、老年活动室不小于360平方米、居委会办公用房不小于300平方米、生活服务点不小于100平方米、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智能快件箱)建筑面积不少于175平方米)、日间照料中心不小于200平方米。公共服务设施应设置在建筑物三层以下,临街布置,相关建设内容应在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中明确,建成后权属无偿移交吕巷镇政府;(2)本地块内应设置用地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的公共空间,其中,儿童游戏场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健身点用地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上述开放空间建成后权属属全体业主,并由其负责运营管理;(3)本地块应配建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0.2%且不小于100平方米)和业委会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建成后权属属全体业主,其余公共服务设施权属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进行管理。

2、运营管理要求:(1)统一运营管理;(2)配套商业总量控制在总建筑面积的3%以内,业态以满足小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的生活性服务业为主。

3、物业持有与转让要求:受让人应当按出让年限整体持有社区配套商业物业、商品住宅用地配套商业物业(除按照相关规定应当移交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的物业外)。

4、建筑节能管理要求: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

5、民防要求:按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配建民防工程,民防工程为*类,核武器抗力级别为核六级,常规武器抗力为常六级,战时用途为二等人员掩蔽部。

6、其他土地、规划建设条件:本地块保留现状夹界泾以及东南侧桥梁出让。夹界泾两岸须留出6米*域控制线,在后续开发中可结合地块总体景观设计对河道实施景观建设,河道景观建设须另行至金山区水务局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等审批手续。桥梁权属属吕巷镇人民政府,由吕巷镇人民政府负责维护管理。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2023年05月29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金山区石化金山大道1800号

单 位: (略) 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顾先生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金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0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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