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地202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公告(第二次)-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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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地2023-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公告(第二次)-202305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拍卖出让永地2023-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永政复[2023]3号)批准,永胜县自然资源局网上公开拍卖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地 块

位 置

宗地

面积

(公顷)

规划

用途

供地

方式

使用

年限

规划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出让

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次)

保证金(万元)

永地2023—1号

永北镇南兴路以北、杆子河西侧

5.6462(商服1.6667公顷、住宅3.9795公顷)

商服用地 1.6667公顷

住宅用地3.9795公顷

拍卖出让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单》编号:2023-02号

5928.3

84.69

1200

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编号为:永地2023-1号。地块面积为商服用地 1.6667公顷(25亩)、住宅用地3.9795公顷(59.69亩),总面积5.6462公顷(84.69)亩(含地下一、二层,但不含南北向外南街15米宽规划路用地,若实际交地面积与规划出让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现状面积交地,出让金以出让时成交的单位地价计算,按实际交地面积核定缴纳出让金)。地块位于南兴路以北、杆子河西侧。

(二)规划指标要求

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12-2030年)》《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更新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0〕33号和永胜县“美丽县城”建设优化提升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要求,具体规划条件如下:

高品质酒店部分(用地面积25亩)

1.退让要求:南邻南兴路,基本退让道路红线3米,西邻外南街(外南街路宽15米),基本退让道路红线3米。建筑退让、建筑日照、消防间距等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1≤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总高度小于等于70米,建筑地上层数≤17层。停车位:酒店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不低于0.4个车位,每100间客房设1个装卸货泊位、1个小型车辆港湾式停车位(尽量实现人、车分离)。

3.配套设施要求:做好道路、地下管线、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规划,须建公共服务设施(垃圾收集点、公厕等)。

4.建筑风貌体现边屯文化元素(酒店名称、主楼、副楼、广场标志性雕塑、绿化、小景、小品、标识风貌都必须体现边屯文化风格及“美丽县城”建设要求)。

5.按照人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人防设施。(地下一、二层人防工程部分可以共建但不得出让)

住宅部分用地面积59.69亩(不包含南北向道路一条宽15米及凉水村委会进出道路一条)

1.1≤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停车位1.2个/100㎡建筑面积,停车位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配建充电桩。建筑总高≤60米,建筑地上层数≤17层建筑总高24米以下(包含24米)的屋顶采用全坡屋顶,养老公共服务用房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

2.退让要求:邻南兴路,基本退让道路红线3米,邻外南街(外南街路宽15米),基本退让道路红线3米。建筑退让、建筑日照、消防间距等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配套设施要求:做好道路、地下管线、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规划,须建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垃圾收集点、公厕等)。

4.建筑风貌体现边屯文化元素,绿化、小景、小品、标识及住宅小区风貌都必须体现边屯文化风格及“美丽县城”建设要求。

5.按照人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人防设施。(地下一、二层人防工程部分可以共建但不得出让)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其它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外,均可申请。

(二)只接受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三、确定成交方法及标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方。

四、拍卖文件的获取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年5月23日9:00时至2023年6月13日17: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 (略) 获取出让文件,也可于2023年5月23日9:00时至2023年6月13日17:00时(周末除外)到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23日9:00时至2023年6月13日17: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 (略) 办理CA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现场办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理CA证书后方可报名申请竞买人资格。

六、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一)法人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原件)、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二)自然人报名时需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其他组织申请的需上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扫描原件)、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境外申请人申请的需上传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七、资格审查

竞卖人提交报名资料后,永胜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补充提交资料,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竞买。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确认

(一)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12 000 000.00元(大写:*仟*佰万元整)。

(二)保证金缴纳时限:2023年5月23日9:00时至2023年6月13日17:00时。

(四)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永胜支行

银行账号:*04253

九、网络竞价方式及时间

(一)网上竞价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当在报价开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 (略) 进行网上限时竞价。网上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计时,直到报价的5分钟倒计时结束,没有人提交新的报价,则为报价结束。

(二)竞价规则

1、竞买的首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不得小于网上公布的最新报价,且报价加价幅度只能按加价幅度的整倍数递增;

2、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无法修改或撤回;

3、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均予以接受;

4、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不符合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可以取消竞得方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方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方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方缴纳成交价款时间逾期或拒签成交合同的;

4、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网上竞价不成交的,按规定重新组织出让;

十、风险提示和注意事项

(一)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二)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限时结束最后几秒钟才出价,以防止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三)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 (略)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拍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出让方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4、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不符合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十一、竞买成功后竞买价款及税费缴纳

(一)成交公示期满,且公示期内任何组织、个人对竞买结果无异议,则视为竞买成交。

(二)成交后,竞得方于土地竞得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合同样本详见拍卖文件),并全额支付土地出让总价款(支付后合同生效)。逾期未支付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竞得方承担。

(三)成交后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方承担。

(四)竞买人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相关的税费问题。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网上拍卖公告及变更公告等相关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永胜县政府网上发布,出让人不承担其他网站上的信息真实性。

十三、其他事项

(一)高品质酒店与住宅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完工验收。高品质酒店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GB/T 14308)的五星级酒店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竞得方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180天内高品质酒店未实质性开工建设或未按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等情形,出让方将无条件收回该宗酒店用地使用权且对投入资产不做任何补偿,并由竞得方承担该宗酒店用地土地出让价款2倍的违约金。

(二)竞得方 (略) 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及运营。

(三)因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竞得方需具备项目开发资质才能开发。

(四)从南兴路进入凉水居委会的道路向西移至白马庙公园沟边,由竞得方负责还建,其中:路宽8米,长约80米。

(五)南北向外南街15米宽规划路用地不在此次出让范围内,该道路由永胜县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六)高品质酒店地下空间在满足人防和高品质酒店规划车位指标的前提下可以作为住宅部分的停车位指标统筹使用。

(七)出让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申请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出让地块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钻探,竞得方必须按规定自行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钻探,所需费用(包括地质处理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自行负责。

(八)出让地 (略) 政设施及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方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建设、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方自行负责。

(九)竞买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及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变更通知为准。

(十)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十一)请竞买人详读、确认公告附件规划条件通知单、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等出让文件。

十四、本次竞价详情解释权归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咨询。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胜县永北镇凰山路47号

联 系 人:杨鸿宾

联系电话:0888-*

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永胜县人民政府《关于拍卖出让永地2023-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地方案的批复》(永政复[2023]3号)批准,永胜县自然资源局网上公开拍卖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编号

地 块

位 置

宗地

面积

(公顷)

规划

用途

供地

方式

使用

年限

规划主要规划技术指标

出让

底价

(万元)

竞价

阶梯

(万元/次)

保证金(万元)

永地2023—1号

永北镇南兴路以北、杆子河西侧

5.6462(商服1.6667公顷、住宅3.9795公顷)

商服用地 1.6667公顷

住宅用地3.9795公顷

拍卖出让

商服40年

住宅70年

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单》编号:2023-02号

5928.3

84.69

1200

本次公开出让的地块编号为:永地2023-1号。地块面积为商服用地 1.6667公顷(25亩)、住宅用地3.9795公顷(59.69亩),总面积5.6462公顷(84.69)亩(含地下一、二层,但不含南北向外南街15米宽规划路用地,若实际交地面积与规划出让面积存在差异,以实际现状面积交地,出让金以出让时成交的单位地价计算,按实际交地面积核定缴纳出让金)。地块位于南兴路以北、杆子河西侧。

(二)规划指标要求

根据《 (略) 总体规划(2012-2030年)》《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略) 人民政府关于 (略) 更新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0〕33号和永胜县“美丽县城”建设优化提升指标体系和评分细则要求,具体规划条件如下:

高品质酒店部分(用地面积25亩)

1.退让要求:南邻南兴路,基本退让道路红线3米,西邻外南街(外南街路宽15米),基本退让道路红线3米。建筑退让、建筑日照、消防间距等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2.1≤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建筑总高度小于等于70米,建筑地上层数≤17层。停车位:酒店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设置不低于0.4个车位,每100间客房设1个装卸货泊位、1个小型车辆港湾式停车位(尽量实现人、车分离)。

3.配套设施要求:做好道路、地下管线、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规划,须建公共服务设施(垃圾收集点、公厕等)。

4.建筑风貌体现边屯文化元素(酒店名称、主楼、副楼、广场标志性雕塑、绿化、小景、小品、标识风貌都必须体现边屯文化风格及“美丽县城”建设要求)。

5.按照人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人防设施。(地下一、二层人防工程部分可以共建但不得出让)

住宅部分用地面积59.69亩(不包含南北向道路一条宽15米及凉水村委会进出道路一条)

1.1≤容积率≤2.5,建筑密度≤35%,绿地率≥35%,停车位1.2个/100㎡建筑面积,停车位全部安装充电桩或预留接电安装条件,其中不低于10%的停车位配建充电桩。建筑总高≤60米,建筑地上层数≤17层建筑总高24米以下(包含24米)的屋顶采用全坡屋顶,养老公共服务用房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

2.退让要求:邻南兴路,基本退让道路红线3米,邻外南街(外南街路宽15米),基本退让道路红线3米。建筑退让、建筑日照、消防间距等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3.配套设施要求:做好道路、地下管线、绿化、环卫等基础设施规划,须建公共服务设施(物业管理用房、垃圾收集点、公厕等)。

4.建筑风貌体现边屯文化元素,绿化、小景、小品、标识及住宅小区风貌都必须体现边屯文化风格及“美丽县城”建设要求。

5.按照人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设人防设施。(地下一、二层人防工程部分可以共建但不得出让)

二、报名资格条件及其它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和自然人外,均可申请。

(二)只接受单独申请竞买,不接受联合申请竞买。

三、确定成交方法及标准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方。

四、拍卖文件的获取

本次网上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请参阅拍卖出让文件,有意竞买者可于2023年5月23日9:00时至2023年6月13日17: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 (略) 获取出让文件,也可于2023年5月23日9:00时至2023年6月13日17:00时(周末除外)到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利用股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网上报名时间及方式

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23日9:00时至2023年6月13日17:00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 (略) 办理CA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现场办理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理CA证书后方可报名申请竞买人资格。

六、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一)法人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扫描原件)、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二)自然人报名时需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扫描原件)、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三)其他组织申请的需上传表明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文件或有效证明(扫描原件)、表明该组织负责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文件(出具后加盖公章扫描)、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四)境外申请人申请的需上传境外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扫描)、征信报告(扫描原件)、保证金缴纳凭证。

七、资格审查

竞卖人提交报名资料后,永胜县自然资源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的,竞买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可补充提交资料,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竞买。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确认

(一)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12 000 000.00元(大写:*仟*佰万元整)。

(二)保证金缴纳时限:2023年5月23日9:00时至2023年6月13日17:00时。

(四)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 (略) 永胜支行

银行账号:*04253

九、网络竞价方式及时间

(一)网上竞价时间:2023年6月14日9:00时。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当在报价开始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 (略) 进行网上限时竞价。网上交易系统以5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5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重新计时,直到报价的5分钟倒计时结束,没有人提交新的报价,则为报价结束。

(二)竞价规则

1、竞买的首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始价,此后的每次报价不得小于网上公布的最新报价,且报价加价幅度只能按加价幅度的整倍数递增;

2、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的报价一经报出,无法修改或撤回;

3、在报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上交易系统均予以接受;

4、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不符合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竞得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可以取消竞得方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方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2、竞得方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3、竞得方缴纳成交价款时间逾期或拒签成交合同的;

4、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

5、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四)网上竞价不成交的,按规定重新组织出让;

十、风险提示和注意事项

(一)投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

(二)为避免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限时结束最后几秒钟才出价,以防止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三)本公告涉及的时间期限, (略) 国有建设用地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拍活动:

1、网上交易系统受到网络恶意入侵的;

2、因网上交易系统遭受破坏或发生电力、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导致网上交易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3、出让方根据有关规定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4、司法机关要求暂停、中止或终止网上竞价活动的。

(五)竞买人报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故障未在网上竞价活动期限内收到的;

(3)报价不符合报价规则的;

(4)报价不符合出让公告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因竞买人使用的计算机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或者遗失数字证书、遗忘或者泄露密码等原因不能正常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网上交易活动不中止。

十一、竞买成功后竞买价款及税费缴纳

(一)成交公示期满,且公示期内任何组织、个人对竞买结果无异议,则视为竞买成交。

(二)成交后,竞得方于土地竞得成交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须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合同样本详见拍卖文件),并全额支付土地出让总价款(支付后合同生效)。逾期未支付产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竞得方承担。

(三)成交后涉及的所有税费由竞得方承担。

(四)竞买人自行向税务部门了解相关的税费问题。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网上拍卖公告及变更公告等相关信息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homePage)、永胜县政府网上发布,出让人不承担其他网站上的信息真实性。

十三、其他事项

(一)高品质酒店与住宅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完工验收。高品质酒店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GB/T 14308)的五星级酒店标准规划设计和建设。竞得方在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180天内高品质酒店未实质性开工建设或未按项目规划设计、建设等情形,出让方将无条件收回该宗酒店用地使用权且对投入资产不做任何补偿,并由竞得方承担该宗酒店用地土地出让价款2倍的违约金。

(二)竞得方 (略) 负责整个项目的建设及运营。

(三)因该地块涉及房地产开发,竞得方需具备项目开发资质才能开发。

(四)从南兴路进入凉水居委会的道路向西移至白马庙公园沟边,由竞得方负责还建,其中:路宽8米,长约80米。

(五)南北向外南街15米宽规划路用地不在此次出让范围内,该道路由永胜县人民政府负责建设。

(六)高品质酒店地下空间在满足人防和高品质酒店规划车位指标的前提下可以作为住宅部分的停车位指标统筹使用。

(七)出让地块按土地现状出让,申请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出让地块未作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钻探,竞得方必须按规定自行负责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钻探,所需费用(包括地质处理费用)全部由竞得方自行负责。

(八)出让地 (略) 政设施及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竞得方自行负责向有关部门申请建设、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由竞得方自行负责。

(九)竞买时间及其他事项如有变更,以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及永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变更通知为准。

(十)本次土地使用权网上竞价出让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即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不接受书面、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十一)请竞买人详读、确认公告附件规划条件通知单、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等出让文件。

十四、本次竞价详情解释权归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十五、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永胜县自然资源局咨询。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永胜县永北镇凰山路47号

联 系 人:杨鸿宾

联系电话:0888-*

永胜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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