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130622230005保定市清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公告
T130622230005保定市清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出让公告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公字【2023】第5号
(略) 清苑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条件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清2023-12号 | 朝阳南大街东侧、发展街南 | 82579.53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容积率≤3.5 | 20≤建筑密度≤50 | 绿地率≥35 | 8671 | 8671 |
备注:主出入口结合有关要求合理设置,停车指标按《 (略) 建设项目停车配件指标》执行;规划设计基本要 (略) 清苑区(2023)11号规划条件执行;增幅价按10万元的整数倍。 |
二、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各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理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日16时30分。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将在**日 17时 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
地块编号 | 起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清2023-12号 | **日9时00分 | **日9时00分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2、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均设定出让底价。
3、本次公告最终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电话: (略) 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
杨先生0312-*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清公字【2023】第5号
(略) 清苑区人民政府批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条件 | 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
清2023-12号 | 朝阳南大街东侧、发展街南 | 82579.53 | 工业用地 | 50年 | 1.0<容积率≤3.5 | 20≤建筑密度≤50 | 绿地率≥35 | 8671 | 8671 |
备注:主出入口结合有关要求合理设置,停车指标按《 (略) 建设项目停车配件指标》执行;规划设计基本要 (略) 清苑区(2023)11号规划条件执行;增幅价按10万元的整数倍。 |
二、本次出让宗地的竞买资格和竞价要求请参阅有关挂牌文件。
三、本次挂牌出让各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理室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日至**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三楼(1)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日16时30分。
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要求,并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将在**日 17时 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挂牌时间不少于10日,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时间为:
地块编号 | 起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清2023-12号 | **日9时00分 | **日9时00分 |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口头、电话、传真、邮件和电子邮件等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2、本次挂牌出让地块均设定出让底价。
3、本次公告最终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清苑区分局。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及电话: (略) 清苑区中心中路191号
杨先生0312-*
(略) 清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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