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自然资规告[2022]01035号
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自然资规告[2022]01035号
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自然资规告[2022]010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用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产业类型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D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1 | 宁海县九顷区块A-1地块 | (略) 西路南、七星南路西 | 47970 | 工业用地 | 50年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 ≥475 | ≥427 | ≥61.8 | ≥631.74 | ≥3.2% | ≥4.9 | 1.8-3.0 | ≤20% | ≤70% |
二、挂牌地块出让起挂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竞买对象:
序号 | 地块名称 | 起挂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 竞买对象 |
1 | 宁海县九顷区块A-1地块 | 3455 | 3455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须单独申请竞买。 |
注:另须支付地块涉及的应缴耕地开垦费32.740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133.8410万元。
三、挂牌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
四、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挂牌交易,须先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步骤/常见问题”,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
五、挂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时间:
挂牌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9:00至2023年1月13日16: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16:00
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月6日9:00至2023年1月17日11:00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挂牌出让地块为建设工业“标准地”项目,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与做地单位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按照约定的建设时间、投资强度、用途等使用土地。十年内须自持全部物业,不得转让、不得改变实控人。竞得人未达到“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的建设、投资、税收等相关投资开发要求的,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达产复核不予通过,由县政府按出让起挂价收回土地使用权。通过达产复核后第二年起五年内,亩均税收指标未达到本协议约定最低标准且达到约定最低标准的30%以上(含30%),按约定最低标准补足差额部分。请竞买申请人详细阅读《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等相关出让文件。
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叶先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
马女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
胡先生(做地单位) 联系电话:*
黄先生(银行) 联系电话:0574-*
宁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6日
宁海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宁自然资规告[2022]010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及《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宁海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制定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概况和主要指标要求:
序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坐落 | 用地 面积 (㎡)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产业类型 | 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万元/亩) | 土地产出率(万元/亩) | 亩均税收(万元/亩) | 单位排放增加值(万元/吨) | R&D | 单位能耗增加值(万元/吨标煤) | 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绿地率 | 建筑密度 | |||||||||||||
1 | 宁海县九顷区块A-1地块 | (略) 西路南、七星南路西 | 47970 | 工业用地 | 50年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 | ≥475 | ≥427 | ≥61.8 | ≥631.74 | ≥3.2% | ≥4.9 | 1.8-3.0 | ≤20% | ≤70% |
二、挂牌地块出让起挂价、竞买保证金、加价幅度及竞买对象:
序号 | 地块名称 | 起挂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 竞买对象 |
1 | 宁海县九顷区块A-1地块 | 3455 | 3455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须单独申请竞买。 |
注:另须支付地块涉及的应缴耕地开垦费32.740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133.8410万元。
三、挂牌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进行。
四、申请人数字证书办理:如有意向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挂牌交易,须先办理数字证书(CA证书),办理数字证书请参阅“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步骤/常见问题”,办理数字证书网址(http://**
五、挂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时间:
挂牌报名时间:2023年1月6日9:00至2023年1月13日16:00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1月13日16:00
挂牌报价时间:2023年1月6日9:00至2023年1月17日11:00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七、挂牌出让地块为建设工业“标准地”项目,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需与做地单位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按照约定的建设时间、投资强度、用途等使用土地。十年内须自持全部物业,不得转让、不得改变实控人。竞得人未达到“标准地”出让控制指标的建设、投资、税收等相关投资开发要求的,整改后仍不达标的,达产复核不予通过,由县政府按出让起挂价收回土地使用权。通过达产复核后第二年起五年内,亩均税收指标未达到本协议约定最低标准且达到约定最低标准的30%以上(含30%),按约定最低标准补足差额部分。请竞买申请人详细阅读《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等相关出让文件。
有关其他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 (略) 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联系人:叶先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
马女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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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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