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江东御城一期A区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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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信息公示(江东御城一期A区地下室)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协 (略) 美兰区灵山镇琼山大道49号江东御城一期A区地下室负一层的仓储用地面积为3603.29平方米(A地块地下室戊类库房面积3577.56平方米,B地块地下室戊类库房面积25.73平方米)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A区地下室负一层的娱乐用地面积为265.07平方米(其中A地块地下室健身房面积149.6平方米,游戏室面积115.47平方米)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下空间基本情况

地下空 (略) 海瑞大桥东侧,江东御城一期地下室负一层由两个地块开发建设,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均为海南富 (略) ,地表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地表土地使用期限均至2064年8月16日止,A区地表土地面积为35465.87平方米,地表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B区地表土地面积为16343.27平方米,地表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拟出让地块情况如下:

S1地块:地下空间投影坐标面积为3603.29平方米(A地块地下室戊类库房面积3577.56平方米,B地块地下室戊类库房面积25.73平方米),地下空间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地下空间出让年限至2064年8月16日止。

S2地块:地下空间投影坐标面积为265.07平方米(其中A地块地下室健身房面积149.6平方米,游戏室面积115.47平方米),地下空间土地用途为娱乐用地,地下空间出让年限为40年。

此次拟供地下空间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地下空间已由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海南富 (略) 进行了开发建设。

二、公示时限和公示地点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市政府批准后公告之日起计。公示地点为海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地下空间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将以下资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发文室(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3041室):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咨询地址: (略) (略) 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2013室,联系人:林蕾,电话0898-*

四、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地下空间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若该地下空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 (略) 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协 (略) 美兰区灵山镇琼山大道49号江东御城一期A区地下室负一层的仓储用地面积为3603.29平方米(A地块地下室戊类库房面积3577.56平方米,B地块地下室戊类库房面积25.73平方米)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A区地下室负一层的娱乐用地面积为265.07平方米(其中A地块地下室健身房面积149.6平方米,游戏室面积115.47平方米)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地下空间基本情况

地下空 (略) 海瑞大桥东侧,江东御城一期地下室负一层由两个地块开发建设,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均为海南富 (略) ,地表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地表土地使用期限均至2064年8月16日止,A区地表土地面积为35465.87平方米,地表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B区地表土地面积为16343.27平方米,地表不动产权证号为琼(2019) (略) 不动产权第*号。

拟出让地块情况如下:

S1地块:地下空间投影坐标面积为3603.29平方米(A地块地下室戊类库房面积3577.56平方米,B地块地下室戊类库房面积25.73平方米),地下空间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地下空间出让年限至2064年8月16日止。

S2地块:地下空间投影坐标面积为265.07平方米(其中A地块地下室健身房面积149.6平方米,游戏室面积115.47平方米),地下空间土地用途为娱乐用地,地下空间出让年限为40年。

此次拟供地下空间是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地下空间已由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海南富 (略) 进行了开发建设。

二、公示时限和公示地点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市政府批准后公告之日起计。公示地点为海口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地下空间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将以下资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发文室(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3041室):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咨询地址: (略) (略) 政府第二办公区15号楼北楼2013室,联系人:林蕾,电话0898-*

四、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地下空间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若该地下空间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地下空间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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