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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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30 原文链接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土左-呼开收储告字〔2023〕03号

经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批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情况详见“附件:挂牌出让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宗地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并单独申请(申请人申请竞买工业用地、科研用地的应当符合竞买地块的产业准入条件)。

三、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本级土地出让价款企业及其股东申请,也不接受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计 (略) 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监督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平台D级及以下企业)。

四、本次交易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交易价。

五、本次出让宗地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土地出让宗地简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申请人可于 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8日 (略) 场网(http://**)、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查阅挂牌相关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有关文件等。

六、申请人应当在2023年6月18日(出让公告期截止日) 16时前,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CA锁及企业诚信入库工作。首次登录交易系统的申请人需进入互认平台进行认证,查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操作流程,根据申请人类型,办理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等工作。

七、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公告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八、本次出让竞价时间自2023年6月19日9时起至6月28日15时30分止。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人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15时30分。

如果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延时竞价,通过延时竞价系统报价,确定竞得人。

九、特别提示

(一)申请竞买资格的截止时间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6月18日16时。

(二)申请人须使用CA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系统自动颁发的《竞买资格确认书》作为申请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三)申请人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代收代退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户。

十、本次出让公告、挂牌文件、宗地简介等如有变更或补充,以原发布渠道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502( (略) 新城区*香路2号)

联系电话: 0471—*

联系人:魏女士 张女士

附 件:《挂牌出让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

2023年5月30日

挂牌出让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供地面积

土地用途(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交易价(万元)

竞价递增最小幅度(万元)

地价款缴清时限

备注

平方米

1

土左-呼开收储挂*号

阳光大街以北、如意大街以南、工农路以东

505.14

0.76

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2)

1.0≤容积率≤1.4

30%≤建筑密度≤50%

≤20%

50

3

12.3007

0.6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2

土左-呼开收储挂*号

如意大街以北、胜利中路以东

*.6822

230.74

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M1)

1.1≤容积率≤2.2

30%≤建筑密度≤50%

≤20%

50

750

3745.8335

187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3

土左-呼开收储挂*号

纬二十九街以北、阳光大街以南,创新中路以西

11577.41

17.37

物流仓储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0.5≤容积率≤1.0

30%≤建筑密度≤50%

≤20%

50

57

281.9215

14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4

土左-呼开收储挂*号

创新中路以西、经三十二路以东

56677.5627

85.02

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M1)

1.0≤容积率≤2.0

30%≤建筑密度≤50%

≤20%

50

276

1380.1553

69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5-30 原文链接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土左-呼开收储告字〔2023〕03号

经土默特左旗人民政府批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情况详见“附件:挂牌出让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宗地面积以实测面积为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条件的,均可参加竞买并单独申请(申请人申请竞买工业用地、科研用地的应当符合竞买地块的产业准入条件)。

三、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略) 本级土地出让价款企业及其股东申请,也不接受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计 (略) 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监督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平台D级及以下企业)。

四、本次交易采取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交易价。

五、本次出让宗地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文件》、《土地出让宗地简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

申请人可于 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18日 (略) 场网(http://**)、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官网(http://**)查阅挂牌相关信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8090/trade-engine/trade/index)”,点击“土地竞买”,在对应土地资源详情中下载获取挂牌出让有关文件等。

六、申请人应当在2023年6月18日(出让公告期截止日) 16时前,到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理CA锁及企业诚信入库工作。首次登录交易系统的申请人需进入互认平台进行认证,查看《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操作流程,根据申请人类型,办理网上报名、网上交纳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等工作。

七、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前往公告出让地块现场踏勘。

八、本次出让竞价时间自2023年6月19日9时起至6月28日15时30分止。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人竞买报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8日15时30分。

如果挂牌时间截止时仍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延时竞价,通过延时竞价系统报价,确定竞得人。

九、特别提示

(一)申请竞买资格的截止时间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6月18日16时。

(二)申请人须使用CA锁登录网上交易系统,并及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交易系统自动颁发的《竞买资格确认书》作为申请人参与竞买的有效凭证。

(三)申请人的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代收代退竞买保证金的唯一账户。

十、本次出让公告、挂牌文件、宗地简介等如有变更或补充,以原发布渠道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5楼502( (略) 新城区*香路2号)

联系电话: 0471—*

联系人:魏女士 张女士

附 件:《挂牌出让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

2023年5月30日

挂牌出让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基本情况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供地面积

土地用途(用地性质)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始交易价(万元)

竞价递增最小幅度(万元)

地价款缴清时限

备注

平方米

1

土左-呼开收储挂*号

阳光大街以北、如意大街以南、工农路以东

505.14

0.76

工业用地(二类工业用地M2)

1.0≤容积率≤1.4

30%≤建筑密度≤50%

≤20%

50

3

12.3007

0.6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2

土左-呼开收储挂*号

如意大街以北、胜利中路以东

*.6822

230.74

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M1)

1.1≤容积率≤2.2

30%≤建筑密度≤50%

≤20%

50

750

3745.8335

187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3

土左-呼开收储挂*号

纬二十九街以北、阳光大街以南,创新中路以西

11577.41

17.37

物流仓储用地(一类物流仓储用地W1)

0.5≤容积率≤1.0

30%≤建筑密度≤50%

≤20%

50

57

281.9215

14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具体出让条件详见宗地简介

4

土左-呼开收储挂*号

创新中路以西、经三十二路以东

56677.5627

85.02

工业用地(一类工业用地M1)

1.0≤容积率≤2.0

30%≤建筑密度≤50%

≤20%

50

276

1380.1553

69

成交价款与起始交易价差额部分自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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