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天桥区济齐路与黄岗路交叉口西侧房屋10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济南市天桥区济齐路与黄岗路交叉口西侧房屋10年使用权交易公告
出租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略) 天桥区人民政府堤口路街道办事处 | ||
单位地址 | (略) 天桥区堤口路街道无影山中路112号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土地 □机器 □设备□其他 | ||
标 的 量 | ■ 2968 ㎡ □其他 | |||
标的地址 | 位于天桥区济齐路与黄岗路交叉口西 | |||
标的现状 | ■闲置 □在用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存在瑕疵 消防、水、电、暖、化粪池等须改造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天桥区人民政府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会会议 | ||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 无 |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华典章 [2023]房 (估)字第0313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略) 天桥区财政局 | |||
标的简介 | 位于天桥区济齐路与黄岗路交叉口西侧,包括沿街房约368平方米, (略) 场用房约1200平方米,社区用房约1400平方米,总面积约2968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维护保养状况较好,楼房外墙以水刷石为主,内墙四白落地为主;室内水泥地面或地板砖地面,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均为普通照明。 查勘现场联系人:邓雄阳 联系电话 * | |||
标的出租必要性 | /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0年 | 租金标准 | 72.0580万元/年 |
租金标准说明 | 沿街房,368平方米,日租金1.2元/平方米/天,年租金15.8980万元; (略) 场用房,1200平方米,日租金0.6元/平方米/天,年租金25.9200万元;社区用房,1400平方米,日租金0.6元/平方米/天,年租金30.2400万元;合计年租金约72.0580万元。首年租赁底价72.0580万元/年,最终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每两年一个档期进行重新评估定价,分期分档确定租赁价格。 | |||
付款期限要求 | 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租金年付。(招租人给予承租人提供2个月的免租装修期)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用于经营 (略) 及社区综合便民服务,不得经营与该项目无关的其他业态。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记录中,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不同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只能接受其中一家竞租人进行竞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 |||
其他标的要求 |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合同期内房屋维护修缮、水电线路维护维修、污水处理、防盗门窗等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事宜均由承租方负责,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应注意安全,对承租房房舍、电路、家电、燃气等经常检查、维修、维护,并规范使用,保证使用安全,该商业房或因此房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方自行承担责任,概与出租方无关。 | |||
保证金额 | 5万元整。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6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交易过程中如只产生一名合格意向承租方,以协议方式成交的,保证金自首期租金、相关费用交纳齐全后原路退回(无息结算);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承租方后,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首期租金及相关费用交纳齐全后原路退回(无息结算);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价格 | 72.0580万元/年 | ||
信息披露 公告期 | 自信息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5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拍卖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拍卖公司名称: (略) 拍卖公司联系人:涂庆童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 收款 账户信息 | 账号:*40 户名:待报解预算收入非税收入收缴 开户行: (略) 天桥区农行北园支行 缴款人选择转账方式缴款,在备注中说明是给哪个单位缴纳的非税。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交易平台 联 系 人 | 刘女士、潘经理 | 联系电话 | * |
出租单位基本情况 | 单位名称 | (略) 天桥区人民政府堤口路街道办事处 | ||
单位地址 | (略) 天桥区堤口路街道无影山中路112号 | |||
出租标的 基本情况 | 标的类型 | ■房产 □土地 □机器 □设备□其他 | ||
标 的 量 | ■ 2968 ㎡ □其他 | |||
标的地址 | 位于天桥区济齐路与黄岗路交叉口西 | |||
标的现状 | ■闲置 □在用 | |||
标的瑕疵 | □无瑕疵 ■存在瑕疵 消防、水、电、暖、化粪池等须改造 | |||
其他披露事项 | 无 | |||
决策及价格核准 | 内部决策情况 | (略) 天桥区人民政府堤口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会会议 | ||
上级部门 批准情况 | 无 | |||
评估\参照价格确定依据 | 鲁华典章 [2023]房 (估)字第0313号 | |||
价格核准 备案部门 | (略) 天桥区财政局 | |||
标的简介 | 位于天桥区济齐路与黄岗路交叉口西侧,包括沿街房约368平方米, (略) 场用房约1200平方米,社区用房约1400平方米,总面积约2968平方米。房屋结构为钢混结构,维护保养状况较好,楼房外墙以水刷石为主,内墙四白落地为主;室内水泥地面或地板砖地面,铝合金或塑钢门窗:均为普通照明。 查勘现场联系人:邓雄阳 联系电话 * | |||
标的出租必要性 | / |
二、交易及资格条件
承租交易条件 | 出租期限 | 10年 | 租金标准 | 72.0580万元/年 |
租金标准说明 | 沿街房,368平方米,日租金1.2元/平方米/天,年租金15.8980万元; (略) 场用房,1200平方米,日租金0.6元/平方米/天,年租金25.9200万元;社区用房,1400平方米,日租金0.6元/平方米/天,年租金30.2400万元;合计年租金约72.0580万元。首年租赁底价72.0580万元/年,最终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每两年一个档期进行重新评估定价,分期分档确定租赁价格。 | |||
付款期限要求 | 签订房产租赁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租金,租金年付。(招租人给予承租人提供2个月的免租装修期) | |||
优先承租情况 | 无 | |||
出租用途要求 | 用于经营 (略) 及社区综合便民服务,不得经营与该项目无关的其他业态。 | |||
承租方 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信用记录中,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不同竞租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重要部门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只能接受其中一家竞租人进行竞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 | |||
其他标的要求 |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管理人,合同期内房屋维护修缮、水电线路维护维修、污水处理、防盗门窗等及其他与该房屋有关的事宜均由承租方负责,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人应注意安全,对承租房房舍、电路、家电、燃气等经常检查、维修、维护,并规范使用,保证使用安全,该商业房或因此房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一切后果由*方自行承担责任,概与出租方无关。 | |||
保证金额 | 5万元整。 | |||
保证金 缴纳时间 | 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日17:00前到达下述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报名资格无效。 户 名:济南 (略) 开户行: (略) 济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6 | |||
保证金 处置方式 | 交易过程中如只产生一名合格意向承租方,以协议方式成交的,保证金自首期租金、相关费用交纳齐全后原路退回(无息结算);如产生两名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确定最终承租方后,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首期租金及相关费用交纳齐全后原路退回(无息结算);未能确定为承租方的,无息退还保证金。 |
三、公示及交易方式
招租方式 | 经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国有产权)公开招租 | ||
挂牌价格 | 72.0580万元/年 | ||
信息披露 公告期 | 自信息披露之日起5个工作日。即2023年5月30日--2023年6月5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B、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交易方式 | 信息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将采用网络拍卖的交易方式确定最终承租人。 拍卖公司名称: (略) 拍卖公司联系人:涂庆童 联系电话:* | ||
出租方 收款 账户信息 | 账号:*40 户名:待报解预算收入非税收入收缴 开户行: (略) 天桥区农行北园支行 缴款人选择转账方式缴款,在备注中说明是给哪个单位缴纳的非税。 | ||
备 注 | 1、意向承租方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本项目公告内容及本项目《实物资产租赁合同》,并联系出租单位至出租实物资产现场看样,实物资产实际情况以现场看样为准。 2、保证金应在信息披露公告截止时间前到达济南 (略) 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并在挂牌截止日前至济南 (略) 提交承租报名材料。 3、确定承租方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出租合同,办结交易价款及出具成交确认书,出租方在一个月内负责对承租方交付出租实物资产。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后(或递交保证金后),即视为其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尽职调查,完全认可本次挂牌所涉评估价值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挂牌公告内容及标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 ||
交易平台 联 系 人 | 刘女士、潘经理 | 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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