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宁交易国告字[2023]09号
宁国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宁交易国告字[2023]09号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宁交易国告字[2023]09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基本情况
ngs2023-13号地块位于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出让面积51990.9平方米;ngs2023-14号地块位于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出让面积99143.4平方米。以上两宗地块的建设要求需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详见出让文本)。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点及竞买保证金等概况: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 亩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ngs2023-13 | 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 | 51990.9 | 77.98 |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 用地 | 1.0-2.0 | ≤25% | ≥30% | 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65 | 2574 |
ngs2023-14 | 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 | 99143.4 | 149 | A地块:69599.4㎡,城镇住宅兼容商业 用地 | 1.0-2.0 | ≤25% | ≥30% | 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65 | 4908 |
B地块:29544㎡,商业用地 | 1.0-2.5 | ≤60% | ≥10% | 商业40年 |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竞买,竞 (略) 境内不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失信及其他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失信行为,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竞得资格。
四、付款方式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按照《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2022)11号)和《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补充通知》(宁政办(2023)2号)文件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单宗土地成交价款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缴清的不支付利息,3个月以后支付的,受让人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单宗土地成交价款在3亿元(含3亿元)以上的,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部缴清的不支付利息,6个月以后支付的,受让人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五、公开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提出在线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15:00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23年7月4日15: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23年6月20日15:00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均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人民币15元/㎡/次(1万元整数倍/亩·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23年6月21日15时30 分
公开挂牌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6日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15:00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7月6日15:00时
拍卖(挂牌)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六楼622室)
七、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先注册成网员(国土竞买人身份),然后提出竞买申请,所需资料均以扫描件方式在线完成。待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请竞买人自行打印。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IE11浏览器登录、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异常。如有疑问,可致电0563-*或0563-*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国土资源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最下方我要报名-完成网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并提交备案-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略) (略) 政府非税收入
江苏苏州农村 (略) 宁国支行:**
(请在用途栏务必注明资金用途及收款单位)
八、其他事项:
1、为保持统一建筑风格,要求竞买人同时报名同时竞买ngs2023-13号、ngs2023-14号。
2、要求竞得人在ngs2023-14号中B地块商业用地内规划建设一座国内一线品牌商业综合体,经营业态不包 (略) 场、 (略) 场,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其中竞得人须自持营业商业综合体面积不少于计容建筑面积的60%,自持期限为8年,并保证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达到满铺运营(满铺运营指“商业综合体内集中式购物中心报审图的店铺不少于95%完成装修并对外营业,含自营商业业态”,下同),自持期限自商业满铺运营之日起计算,8年期限届满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自持商业部分可分割销售。
3、项目开发顺序:(1)自竞得该项目土地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可先行开工建设ngs2023-13号地块;(2)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须开工建设ngs2023-14号地块中的B地块。
4、ngs2023-14号地块中A地块开发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其预售许可面积与B地块内商业综合体建设进度相挂钩。B地块内商业综合体建筑达到正负零时,可预售A地块房屋总建筑面积的20%;商业综合体建筑整体结构封顶时,可再预售A地块房屋总建筑面积的30%;商业综合体达到满铺运营后,允许销售(预售)A地块剩余房屋。
5、竞得人须在正式开 (略) 人民政府指定帐户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并同步提交2000万元的履约保函,在取得ngs2023-14号地块中A地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以同等金额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换原履约保函, (略) 人民政府有权在2000万元范围内行使A地块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权,竞得人应配合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如保证履约事项终止时间超出竞得人提交的保函最后有效期限,竞得人应向原保函开立方申请延长保函有效期或申请开立新的保函,须在保函到期前5个工作日按要 (略) 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有权兑现或索赔原保函。
商业综合体如期达到满铺运营, (略) 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定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提交的2000万元保函(不计利息)。剩余2000万元保证金作为商业综合体正常满铺运营保证金,在自持年限达到5年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若由于竞得人自身原因,商业综合体未能如期达到满铺运营, (略) 人民政府可直接没收该履约保证金现金人民币2000万元,并兑现或索赔履约保函全部金额。
6、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竞得人在ngs2023-13号内无偿代建9班幼儿园。竣工验收通过后整体移交并直接 (略) 教育主管部门。
7、根据规定,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 (略) 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8、具体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规定。
九、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
联 系 人:杨梅、许凤
详情请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宁交易国告字[2023]09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基本情况
ngs2023-13号地块位于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出让面积51990.9平方米;ngs2023-14号地块位于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出让面积99143.4平方米。以上两宗地块的建设要求需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详见出让文本)。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点及竞买保证金等概况: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 亩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ngs2023-13 | 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 | 51990.9 | 77.98 |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 用地 | 1.0-2.0 | ≤25% | ≥30% | 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65 | 2574 |
ngs2023-14 | 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 | 99143.4 | 149 | A地块:69599.4㎡,城镇住宅兼容商业 用地 | 1.0-2.0 | ≤25% | ≥30% | 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65 | 4908 |
B地块:29544㎡,商业用地 | 1.0-2.5 | ≤60% | ≥10% | 商业40年 |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竞买,竞 (略) 境内不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失信及其他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失信行为,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竞得资格。
四、付款方式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按照《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2022)11号)和《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补充通知》(宁政办(2023)2号)文件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单宗土地成交价款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缴清的不支付利息,3个月以后支付的,受让人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单宗土地成交价款在3亿元(含3亿元)以上的,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部缴清的不支付利息,6个月以后支付的,受让人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五、公开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提出在线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15:00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23年7月4日15: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23年6月20日15:00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均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人民币15元/㎡/次(1万元整数倍/亩·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23年6月21日15时30 分
公开挂牌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6日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15:00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7月6日15:00时
拍卖(挂牌)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六楼622室)
七、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先注册成网员(国土竞买人身份),然后提出竞买申请,所需资料均以扫描件方式在线完成。待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请竞买人自行打印。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IE11浏览器登录、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异常。如有疑问,可致电0563-*或0563-*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国土资源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最下方我要报名-完成网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并提交备案-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略) (略) 政府非税收入
江苏苏州农村 (略) 宁国支行:**
(请在用途栏务必注明资金用途及收款单位)
八、其他事项:
1、为保持统一建筑风格,要求竞买人同时报名同时竞买ngs2023-13号、ngs2023-14号。
2、要求竞得人在ngs2023-14号中B地块商业用地内规划建设一座国内一线品牌商业综合体,经营业态不包 (略) 场、 (略) 场,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其中竞得人须自持营业商业综合体面积不少于计容建筑面积的60%,自持期限为8年,并保证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达到满铺运营(满铺运营指“商业综合体内集中式购物中心报审图的店铺不少于95%完成装修并对外营业,含自营商业业态”,下同),自持期限自商业满铺运营之日起计算,8年期限届满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自持商业部分可分割销售。
3、项目开发顺序:(1)自竞得该项目土地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可先行开工建设ngs2023-13号地块;(2)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须开工建设ngs2023-14号地块中的B地块。
4、ngs2023-14号地块中A地块开发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其预售许可面积与B地块内商业综合体建设进度相挂钩。B地块内商业综合体建筑达到正负零时,可预售A地块房屋总建筑面积的20%;商业综合体建筑整体结构封顶时,可再预售A地块房屋总建筑面积的30%;商业综合体达到满铺运营后,允许销售(预售)A地块剩余房屋。
5、竞得人须在正式开 (略) 人民政府指定帐户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并同步提交2000万元的履约保函,在取得ngs2023-14号地块中A地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以同等金额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换原履约保函, (略) 人民政府有权在2000万元范围内行使A地块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权,竞得人应配合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如保证履约事项终止时间超出竞得人提交的保函最后有效期限,竞得人应向原保函开立方申请延长保函有效期或申请开立新的保函,须在保函到期前5个工作日按要 (略) 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有权兑现或索赔原保函。
商业综合体如期达到满铺运营, (略) 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定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提交的2000万元保函(不计利息)。剩余2000万元保证金作为商业综合体正常满铺运营保证金,在自持年限达到5年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若由于竞得人自身原因,商业综合体未能如期达到满铺运营, (略) 人民政府可直接没收该履约保证金现金人民币2000万元,并兑现或索赔履约保函全部金额。
6、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竞得人在ngs2023-13号内无偿代建9班幼儿园。竣工验收通过后整体移交并直接 (略) 教育主管部门。
7、根据规定,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 (略) 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8、具体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规定。
九、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
联 系 人:杨梅、许凤
详情请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宁交易国告字[2023]09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基本情况
ngs2023-13号地块位于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出让面积51990.9平方米;ngs2023-14号地块位于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出让面积99143.4平方米。以上两宗地块的建设要求需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详见出让文本)。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点及竞买保证金等概况: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 亩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ngs2023-13 | 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 | 51990.9 | 77.98 |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 用地 | 1.0-2.0 | ≤25% | ≥30% | 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65 | 2574 |
ngs2023-14 | 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 | 99143.4 | 149 | A地块:69599.4㎡,城镇住宅兼容商业 用地 | 1.0-2.0 | ≤25% | ≥30% | 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65 | 4908 |
B地块:29544㎡,商业用地 | 1.0-2.5 | ≤60% | ≥10% | 商业40年 |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竞买,竞 (略) 境内不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失信及其他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失信行为,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竞得资格。
四、付款方式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按照《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2022)11号)和《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补充通知》(宁政办(2023)2号)文件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单宗土地成交价款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缴清的不支付利息,3个月以后支付的,受让人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单宗土地成交价款在3亿元(含3亿元)以上的,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部缴清的不支付利息,6个月以后支付的,受让人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五、公开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提出在线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15:00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23年7月4日15: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23年6月20日15:00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均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人民币15元/㎡/次(1万元整数倍/亩·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23年6月21日15时30 分
公开挂牌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6日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15:00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7月6日15:00时
拍卖(挂牌)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六楼622室)
七、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先注册成网员(国土竞买人身份),然后提出竞买申请,所需资料均以扫描件方式在线完成。待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请竞买人自行打印。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IE11浏览器登录、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异常。如有疑问,可致电0563-*或0563-*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国土资源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最下方我要报名-完成网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并提交备案-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略) (略) 政府非税收入
江苏苏州农村 (略) 宁国支行:**
(请在用途栏务必注明资金用途及收款单位)
八、其他事项:
1、为保持统一建筑风格,要求竞买人同时报名同时竞买ngs2023-13号、ngs2023-14号。
2、要求竞得人在ngs2023-14号中B地块商业用地内规划建设一座国内一线品牌商业综合体,经营业态不包 (略) 场、 (略) 场,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其中竞得人须自持营业商业综合体面积不少于计容建筑面积的60%,自持期限为8年,并保证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达到满铺运营(满铺运营指“商业综合体内集中式购物中心报审图的店铺不少于95%完成装修并对外营业,含自营商业业态”,下同),自持期限自商业满铺运营之日起计算,8年期限届满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自持商业部分可分割销售。
3、项目开发顺序:(1)自竞得该项目土地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可先行开工建设ngs2023-13号地块;(2)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须开工建设ngs2023-14号地块中的B地块。
4、ngs2023-14号地块中A地块开发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其预售许可面积与B地块内商业综合体建设进度相挂钩。B地块内商业综合体建筑达到正负零时,可预售A地块房屋总建筑面积的20%;商业综合体建筑整体结构封顶时,可再预售A地块房屋总建筑面积的30%;商业综合体达到满铺运营后,允许销售(预售)A地块剩余房屋。
5、竞得人须在正式开 (略) 人民政府指定帐户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并同步提交2000万元的履约保函,在取得ngs2023-14号地块中A地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以同等金额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换原履约保函, (略) 人民政府有权在2000万元范围内行使A地块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权,竞得人应配合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如保证履约事项终止时间超出竞得人提交的保函最后有效期限,竞得人应向原保函开立方申请延长保函有效期或申请开立新的保函,须在保函到期前5个工作日按要 (略) 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有权兑现或索赔原保函。
商业综合体如期达到满铺运营, (略) 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定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提交的2000万元保函(不计利息)。剩余2000万元保证金作为商业综合体正常满铺运营保证金,在自持年限达到5年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若由于竞得人自身原因,商业综合体未能如期达到满铺运营, (略) 人民政府可直接没收该履约保证金现金人民币2000万元,并兑现或索赔履约保函全部金额。
6、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竞得人在ngs2023-13号内无偿代建9班幼儿园。竣工验收通过后整体移交并直接 (略) 教育主管部门。
7、根据规定,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 (略) 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8、具体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规定。
九、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
联 系 人:杨梅、许凤
详情请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宁交易国告字[2023]09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公开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位置及基本情况
ngs2023-13号地块位于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出让面积51990.9平方米;ngs2023-14号地块位于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出让面积99143.4平方米。以上两宗地块的建设要求需严格按照宗地规划设计条件执行(详见出让文本)。
二、公开出让地块的规划指标要点及竞买保证金等概况:
宗地编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 | 亩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ngs2023-13 | 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 | 51990.9 | 77.98 | 城镇住宅兼容商业 用地 | 1.0-2.0 | ≤25% | ≥30% | 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65 | 2574 |
ngs2023-14 | 南山街道双龙村,凤形路以西、国泰路以北、双龙路以东、东岸路以南合围地块 | 99143.4 | 149 | A地块:69599.4㎡,城镇住宅兼容商业 用地 | 1.0-2.0 | ≤25% | ≥30% | 城镇住宅70年、商业40年 | 165 | 4908 |
B地块:29544㎡,商业用地 | 1.0-2.5 | ≤60% | ≥10% | 商业40年 |
三、竞买人的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竞买,竞 (略) 境内不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失信及其他失信行为,如查实存在失信行为,出让人有权无条件没收竞买保证金,并取消竞得资格。
四、付款方式
竞买人竞得地块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按照《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宁政办(2022)11号)和《关于支持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补充通知》(宁政办(2023)2号)文件要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余款可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缴纳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单宗土地成交价款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缴清的不支付利息,3个月以后支付的,受让人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单宗土地成交价款在3亿元(含3亿元)以上的,余款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全部缴清的不支付利息,6个月以后支付的,受让人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五、公开出让方式
申请人可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2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获取公开出让文件,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提出在线竞买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15:00时。
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超过2人(含2人)的,将公开拍卖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足2人的,采取挂牌方式进行,同时竞买申请及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时间将顺延至2023年7月4日15:00时。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的,转入现场竞价。具体的公开出让方式,将于2023年6月20日15:00时前告知取得竞买资格的申请人。
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设有底价,均采用增价方式,增加幅度为人民币15元/㎡/次(1万元整数倍/亩·次)。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公开出让时间和地点
公开拍卖时间:2023年6月21日15时30 分
公开挂牌时间: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7月6日
挂牌申请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15:00时
挂牌截止时间: 2023年7月6日15:00时
拍卖(挂牌)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六楼622室)
七、报名与竞买保证金账户
1.采用网上报名,申请人先注册成网员(国土竞买人身份),然后提出竞买申请,所需资料均以扫描件方式在线完成。待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系统将会自动生成竞买资格确认书,请竞买人自行打印。网上交易系统务必使用IE7、IE8、IE9、IE11浏览器登录、操作,否则可能导致异常。如有疑问,可致电0563-*或0563-*进行咨询。
网上报名具体步骤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国土资源板块-选择需参与竞争的项目-点击项目最下方我要报名-完成网员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扫描件)并提交备案-系统自动审核-审核通过后重新登录账号(或刷新当前电脑页面)-选择需参与竞买的项目-上传竞买申请资料-竞买申请审核通过后打印竞买资格确认书。
2.竞买人须于拍卖(挂牌)会30分钟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自行打印的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出让文件要求提供的纸质报名资料(原件,一式两份)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领取号牌并在指定位置就座。
3.保证金缴款开户单位及账号:
(略) (略) 政府非税收入
江苏苏州农村 (略) 宁国支行:**
(请在用途栏务必注明资金用途及收款单位)
八、其他事项:
1、为保持统一建筑风格,要求竞买人同时报名同时竞买ngs2023-13号、ngs2023-14号。
2、要求竞得人在ngs2023-14号中B地块商业用地内规划建设一座国内一线品牌商业综合体,经营业态不包 (略) 场、 (略) 场,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45000平方米,其中竞得人须自持营业商业综合体面积不少于计容建筑面积的60%,自持期限为8年,并保证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内达到满铺运营(满铺运营指“商业综合体内集中式购物中心报审图的店铺不少于95%完成装修并对外营业,含自营商业业态”,下同),自持期限自商业满铺运营之日起计算,8年期限届满后按国家相关规定自持商业部分可分割销售。
3、项目开发顺序:(1)自竞得该项目土地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可先行开工建设ngs2023-13号地块;(2)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须开工建设ngs2023-14号地块中的B地块。
4、ngs2023-14号地块中A地块开发建设达到预售条件时,其预售许可面积与B地块内商业综合体建设进度相挂钩。B地块内商业综合体建筑达到正负零时,可预售A地块房屋总建筑面积的20%;商业综合体建筑整体结构封顶时,可再预售A地块房屋总建筑面积的30%;商业综合体达到满铺运营后,允许销售(预售)A地块剩余房屋。
5、竞得人须在正式开 (略) 人民政府指定帐户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万元,并同步提交2000万元的履约保函,在取得ngs2023-14号地块中A地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以同等金额的不可撤销见索即付银行保函替换原履约保函, (略) 人民政府有权在2000万元范围内行使A地块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权,竞得人应配合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如保证履约事项终止时间超出竞得人提交的保函最后有效期限,竞得人应向原保函开立方申请延长保函有效期或申请开立新的保函,须在保函到期前5个工作日按要 (略) 人民政府, (略) 人民政府有权兑现或索赔原保函。
商业综合体如期达到满铺运营, (略) 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定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竞得人提交的2000万元保函(不计利息)。剩余2000万元保证金作为商业综合体正常满铺运营保证金,在自持年限达到5年后一次性退还(不计利息)。
若由于竞得人自身原因,商业综合体未能如期达到满铺运营, (略) 人民政府可直接没收该履约保证金现金人民币2000万元,并兑现或索赔履约保函全部金额。
6、依据规划条件通知书,竞得人在ngs2023-13号内无偿代建9班幼儿园。竣工验收通过后整体移交并直接 (略) 教育主管部门。
7、根据规定, (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商住用地的购地资金(包括土地竞买保证金、后续土地出让价款)须为竞买人的自有资金,不得为银行贷款、信托资金、 (略) 场融资、保险资金等资金。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自有资金资信证明。
8、具体其他事项详见出让文件规定。
九、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二楼城乡土地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563-*
联 系 人:杨梅、许凤
详情请登*: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 )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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