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税务局商铺网上竞租(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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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宁县税务局商铺网上竞租(五次)

华宁县税务局商铺网上竞租公告(五次)

受华宁县税务局委托,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华宁县宁州街道宁锦街11号(共7间)进行网上公开竞价租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竞租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进行。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所处位置:详见下表。

(二)标的概况

华宁县税务局商铺出租基本情况表

序号

坐落

标的

面积(平方米)

起租价格(万元/年)

增加幅度(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租赁押金(万元)

出租年限

备注

1

华宁县宁州街道宁锦街11号

1号商铺

30.00

0.78

0.02

0.47

0.6

3


2

2号商铺

56.48

1.47

0.03

0.88

0.6

3


3

3号商铺

56.48

1.47

0.03

0.88

0.6

3


4

4号商铺

27.98

0.73

0.01

0.44

0.6

3


5

5号商铺

27.75

0.72

0.01

0.43

0.6

3


6

6号商铺

40.15

1.04

0.02

0.63

0.6

3


7

8号商铺

25.54

0.66

0.01

0.40

0.6

3


(三)出租年限:3年。

(四)未尽事宜向华宁县税务局(董先生0877-*、*)。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租。

四、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使用数字证书(CA)于2023年6月1日8:00至 2023年6月8日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http://**.cn),选择地区: (略) ,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从“投标方”登录,选择“国有产权”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法人需上传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需上传相关证件。

本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竞租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竞租。

数字证书(CA)有2个办理途径:

第一种途径,到玉溪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 (略) 红塔区玉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办理,服务热线:*,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6727-666,邮箱:*@*q.com。

第二种途径,2023年6月5日(8:30-12:00、14:30-18:00)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宁县第二办公区宁荣街5号,313室)办理临时数字证书(CA)(办理成功,需交押金100元。押金转账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9,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华宁县支行。竞租结束交回临时数字证书(CA),退还押金)。因是远程办理,存在办理失败的可能,办理失败就只能到玉溪办理。临时数字证书(CA)数量有限,如已办完,就只能到玉溪办理。联系人潘女士,电话*。

以上2个办理途径,均需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进行:注册→信息完善→等待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办理数字证书(CA)。

五、资格审查

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2023年6月8日11:00前进行资格审查。

六、保证金交纳

1.保证金的交纳:必须从竞租人账户以转账方式转到以下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交纳名称应当与竞租申请人的名称一致。

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华宁支行

竞租保证金交纳账号:*00248

2.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见“华宁县税务局商铺出租基本情况表”。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9:00前。

竞租人于2023年6月8日9:00前带转账凭证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宁县第二办公区312室)进行竞租保证金是否到账确认。

3.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并进行成功绑定后才具有竞价权。为确保保证金绑定成功,请竞租人提前交保证金,为绑定留足操作时间。因竞租人导致保证金无法进行是否到账确认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绑定保证金,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4.竞租保证金的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于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转华宁县税务局抵成交价款;未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租人原账户(计利息)。

七、竞价时间、方式

1.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6月8日12:00至2023年6月8日16:00。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6月8日16:00。

2.竞价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http://**.cn)进行。

3.起始价、增价幅度:详细情况见“华宁县税务局商铺出租基本情况表”。

八、竞价规则

(一)自由竞价期内,竞租人可使用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自由报价。第一次报价应等于或高于公布的起租价;下一次报价应当高于上一次报价。

(二)自由竞价期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如自由竞价期内无人报价,则以公布的起始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3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竞租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

(二)竞租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系统3分钟限时竞价内,若没有新的报价,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网上交易系统确认标的成交,当前的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同一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四)竞租人按照公告约定以竞价阶梯的方式进行竞价,初次应价后的每次增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五)竞租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六)竞价期间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七)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司法介入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或无法进行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恢复交易。

(八)在网上交易活动过程中,若由于竞租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竞租人无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九、本次竞租涉及的标的租赁税由出租方承担,其他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十、看样方式:有意竞租者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查看。看样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十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与受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二、本次招租的标的,严禁用于从事违法活动。承租人不得向第三方转租。

十三、本次招租仅出租标的使用权,现有装修和标的内物品不包含在出租范围内。

十四、租赁合同、租金

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工作日内与华宁县税务局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付)且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十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竞租,通过网上竞价,采用“自由竞价+限时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竞租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http://**.cn)

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

十六、联系方式

华宁县税务局(董先生0877-*、*)

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华宁县第二办公区宁荣街5号,312室) 李先生 0877-*

华宁县税务局

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3年5月31日


华宁县税务局商铺网上竞租公告(五次)

受华宁县税务局委托,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对华宁县宁州街道宁锦街11号(共7间)进行网上公开竞价租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网上竞租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进行。

二、标的物基本情况

(一)标的物所处位置:详见下表。

(二)标的概况

华宁县税务局商铺出租基本情况表

序号

坐落

标的

面积(平方米)

起租价格(万元/年)

增加幅度(万元)

投标保证金(万元)

租赁押金(万元)

出租年限

备注

1

华宁县宁州街道宁锦街11号

1号商铺

30.00

0.78

0.02

0.47

0.6

3


2

2号商铺

56.48

1.47

0.03

0.88

0.6

3


3

3号商铺

56.48

1.47

0.03

0.88

0.6

3


4

4号商铺

27.98

0.73

0.01

0.44

0.6

3


5

5号商铺

27.75

0.72

0.01

0.43

0.6

3


6

6号商铺

40.15

1.04

0.02

0.63

0.6

3


7

8号商铺

25.54

0.66

0.01

0.40

0.6

3


(三)出租年限:3年。

(四)未尽事宜向华宁县税务局(董先生0877-*、*)。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与竞租。

四、网上报名

凡有意参加竞租者,请使用数字证书(CA)于2023年6月1日8:00至 2023年6月8日9: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http://**.cn),选择地区: (略) ,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从“投标方”登录,选择“国有产权”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自然人需上传身份证,法人需上传营业执照,其他组织需上传相关证件。

本次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进行,竞租人必须使用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竞租。

数字证书(CA)有2个办理途径:

第一种途径,到玉溪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 (略) 红塔区玉龙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办理,服务热线:*,24小时技术支持热线:400-6727-666,邮箱:*@*q.com。

第二种途径,2023年6月5日(8:30-12:00、14:30-18:00)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宁县第二办公区宁荣街5号,313室)办理临时数字证书(CA)(办理成功,需交押金100元。押金转账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29,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华宁县支行。竞租结束交回临时数字证书(CA),退还押金)。因是远程办理,存在办理失败的可能,办理失败就只能到玉溪办理。临时数字证书(CA)数量有限,如已办完,就只能到玉溪办理。联系人潘女士,电话*。

以上2个办理途径,均需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进行:注册→信息完善→等待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才可以办理数字证书(CA)。

五、资格审查

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将在2023年6月8日11:00前进行资格审查。

六、保证金交纳

1.保证金的交纳:必须从竞租人账户以转账方式转到以下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交纳名称应当与竞租申请人的名称一致。

竞租保证金交纳账户名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华宁支行

竞租保证金交纳账号:*00248

2.本项目需交纳保证金金额,见“华宁县税务局商铺出租基本情况表”。竞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6月8日9:00前。

竞租人于2023年6月8日9:00前带转账凭证到华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华宁县第二办公区312室)进行竞租保证金是否到账确认。

3.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租保证金,并进行成功绑定后才具有竞价权。为确保保证金绑定成功,请竞租人提前交保证金,为绑定留足操作时间。因竞租人导致保证金无法进行是否到账确认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绑定保证金,责任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4.竞租保证金的退还。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于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转华宁县税务局抵成交价款;未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租人原账户(计利息)。

七、竞价时间、方式

1.自由竞价时间:2023年6月8日12:00至2023年6月8日16:00。限时竞价时间:2023年6月8日16:00。

2.竞价方式: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http://**.cn)进行。

3.起始价、增价幅度:详细情况见“华宁县税务局商铺出租基本情况表”。

八、竞价规则

(一)自由竞价期内,竞租人可使用数字证书(CA)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自由报价。第一次报价应等于或高于公布的起租价;下一次报价应当高于上一次报价。

(二)自由竞价期截止时的最高报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如自由竞价期内无人报价,则以公布的起始价为限时竞价阶段的起始价。限时竞价阶段以每3分钟为周期进行倒计时报价,在倒计时周期内的任一时间点有新报价,电子交易平台即从此时间点起开始一个新的倒计时周期,竞租人进行新一轮竞价,并按此方式不断进行,直至倒计时周期内无新的报价,网络竞价结束。

(二)竞租采用增价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网上交易系统3分钟限时竞价内,若没有新的报价,系统自动关闭报价通道,网上交易系统确认标的成交,当前的最高报价为最终报价,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三)同一竞租人可多次报价。

(四)竞租人按照公告约定以竞价阶梯的方式进行竞价,初次应价后的每次增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或其整数倍。

(五)竞租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记录即视为有效报价,不得撤回。

(六)竞价期间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租人为竞得人。

(七)因网络入侵、网络堵塞、系统受到攻击、停电、病毒感染及系统故障、司法介入等,造成网上交易无法实现或无法进行的,由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核实后暂停交易,待问题解决后恢复交易。

(八)在网上交易活动过程中,若由于竞租人自身原因导致数字证书遗失、泄密、停电、网络堵塞等,造成竞租人无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竞价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责任。

九、本次竞租涉及的标的租赁税由出租方承担,其他税、费由竞得人承担。

十、看样方式:有意竞租者请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查看。看样时间:2023年6月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十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与受托人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价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十二、本次招租的标的,严禁用于从事违法活动。承租人不得向第三方转租。

十三、本次招租仅出租标的使用权,现有装修和标的内物品不包含在出租范围内。

十四、租赁合同、租金

竞得人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工作日内与华宁县税务局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年租金(租金一年一付)且租赁期间不得转租。

十五、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竞租,通过网上竞价,采用“自由竞价+限时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竞租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http://**.cn)

华宁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

十六、联系方式

华宁县税务局(董先生0877-*、*)

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华宁县第二办公区宁荣街5号,312室) 李先生 0877-*

华宁县税务局

华宁县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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