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沙湾公园管理处疏影台经营项目招租招标公告
长沙市沙湾公园管理处疏影台经营项目招租招标公告
长沙市沙湾公园管理处疏影台经营项目招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3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沙湾公园管理处疏影台经营项目招租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湖南 (略) (略) 沙湾公园管理处委托, (略) 沙湾公园管理处疏影台经营项目招租进行公开招标, (略) 沙湾公园管理处疏影台经营项目 (略) 沙湾公园管理处所管理资产,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沙湾公园管理处疏影台经营项目招租
1.2项目地点: (略) 沙湾公园
1.3项目概况: (略) 沙湾公园位于雨花区体育新城范围内,其基地属于山地类型,是体育新城一块环 (略) “绿核”,交通便利。公园整体定位为集体育、文化、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园,园区按“一带三区多点”布局,总用地面积29万多㎡,通过广大装饰装修者的辛勤劳动,于2016年2月 (略) 民游客开放。现对沙湾公园疏影台经营项目进行招租。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招标要求:1、项目场地以现状出租(不包含软装),承租人须对场地进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等规定,并报业主方认可方可进场施工,承租人全额投入项目装饰装修费用,并对经营项目承担场地装饰装修、经营、维护的一切经济、法律、安全、环保等责任,自负盈亏,业主方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全程监督。
2、业主向承租人提供项目经营场地,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拥有该场地的经营使用权。
3、合同经营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等,承租人自动退出该场地的经营,业主无条件收回经营场地、经营设备及经营权,并不对承租人在该场地内的所有设备、设施作任何经济补偿。
2.2经营业态要求:须为科普、中华文化传承、亲子互动、阅读、茶饮、轻食经营项目,不得用于工业生产,不得经营噪音污染,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
2.3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的实地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实地勘测或咨询招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的疑问或需要了解的,可在自行实地勘察时提出,咨询内容涉及商业机密的须签署相关保密协议;未实地勘察的潜在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标的实物现状默认认可,责任自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所有情况完全了解并认同,即表明投标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事宜。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自行踏勘或现场咨询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当天至开标前10日截止(自行勘察时间9:00-17:00,节假日不接受现场咨询)。
★2.4租赁期限:5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5招标底价:签订合同第一年租赁费用不低于 14.06 万元/年;租赁费用从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租赁费用标准为基数计算)每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为3%/年(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作废标处理。租赁期限为五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高于招标底价,不得等于或低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6付款方式:承租人每年按年限合同签订日期起15日内支付租赁费用给招标人。自第2年度起每年度按上一年度租金的3%(保留两位小数)递增,支付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2.7履约保证金:5000元整(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10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向招标人支付)。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本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2.12本项目不允许转租或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合法经营主体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3.2 信用要求:(以下 (略) 查询结果为准)
3.2.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及其关联人员或单位不得与招标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纠纷。
3.5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在以往租赁过程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合同,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仟元整(¥5000.00)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暂不支持保函。
5.4 投标人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略) 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4.1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4.2 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4.3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3年 5 月 3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3年 6 月 8 日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截止:2023- 6 - 21 09: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23- 6 - 21 09:00 分。
7.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略) 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沙湾公园管理处
地 址: (略) 雨花区古曲南路70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岳麓区尖山路天勤咨询大厦2楼
联 系 人:陈超
联系方式:*
九、其它补充事宜
9.1本项目 (略) 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电话:0731-*。
9.2采用电子招投标,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9.2.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 (http://**)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9.2.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9.2.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转湖南CA( (略) 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4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 或0731-*转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长沙市沙湾公园管理处疏影台经营项目招租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5-31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略) 沙湾公园管理处疏影台经营项目招租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湖南 (略) (略) 沙湾公园管理处委托, (略) 沙湾公园管理处疏影台经营项目招租进行公开招标, (略) 沙湾公园管理处疏影台经营项目 (略) 沙湾公园管理处所管理资产,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沙湾公园管理处疏影台经营项目招租
1.2项目地点: (略) 沙湾公园
1.3项目概况: (略) 沙湾公园位于雨花区体育新城范围内,其基地属于山地类型,是体育新城一块环 (略) “绿核”,交通便利。公园整体定位为集体育、文化、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公园,园区按“一带三区多点”布局,总用地面积29万多㎡,通过广大装饰装修者的辛勤劳动,于2016年2月 (略) 民游客开放。现对沙湾公园疏影台经营项目进行招租。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招标要求:1、项目场地以现状出租(不包含软装),承租人须对场地进行装饰装修,装饰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等规定,并报业主方认可方可进场施工,承租人全额投入项目装饰装修费用,并对经营项目承担场地装饰装修、经营、维护的一切经济、法律、安全、环保等责任,自负盈亏,业主方对装饰装修工程进行全程监督。
2、业主向承租人提供项目经营场地,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拥有该场地的经营使用权。
3、合同经营期满或解除、终止合同等,承租人自动退出该场地的经营,业主无条件收回经营场地、经营设备及经营权,并不对承租人在该场地内的所有设备、设施作任何经济补偿。
2.2经营业态要求:须为科普、中华文化传承、亲子互动、阅读、茶饮、轻食经营项目,不得用于工业生产,不得经营噪音污染,环境污染严重的项目。
2.3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对本项目的实地情况投标人可自行前往实地勘测或咨询招标人。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的疑问或需要了解的,可在自行实地勘察时提出,咨询内容涉及商业机密的须签署相关保密协议;未实地勘察的潜在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及本标的实物现状默认认可,责任自负。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视为对本项目所有情况完全了解并认同,即表明投标人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事宜。勘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自行踏勘或现场咨询时限为招标公告发布当天至开标前10日截止(自行勘察时间9:00-17:00,节假日不接受现场咨询)。
★2.4租赁期限:5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2.5招标底价:签订合同第一年租赁费用不低于 14.06 万元/年;租赁费用从第二年开始(以上一年租赁费用标准为基数计算)每年递增一次,递增幅度为3%/年(保留两位小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作废标处理。租赁期限为五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高于招标底价,不得等于或低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6付款方式:承租人每年按年限合同签订日期起15日内支付租赁费用给招标人。自第2年度起每年度按上一年度租金的3%(保留两位小数)递增,支付时间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2.7履约保证金:5000元整(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10日内,以银行转账形式向招标人支付)。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本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赁费用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2.12本项目不允许转租或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的合法经营主体单位、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3.2 信用要求:(以下 (略) 查询结果为准)
3.2.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及其关联人员或单位不得与招标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纠纷。
3.5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在以往租赁过程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取消中标合同,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仟元整(¥5000.00)
5.2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以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暂不支持保函。
5.4 投标人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略) 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4.1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4.2 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4.3 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3年 5 月 31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3年 6 月 8 日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截止:2023- 6 - 21 09:00 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23- 6 - 21 09:00 分。
7.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略) 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略) 沙湾公园管理处
地 址: (略) 雨花区古曲南路70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地 址: (略) 岳麓区尖山路天勤咨询大厦2楼
联 系 人:陈超
联系方式:*
九、其它补充事宜
9.1本项目 (略) 雨花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电话:0731-*。
9.2采用电子招投标,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9.2.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 (http://**)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9.2.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9.2.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转湖南CA( (略) 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4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 或0731-*转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湖南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