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河粮库10号仓
米河粮库10号仓
【发稿时间: 2023-06-02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标的名称 | (略) 米河粮库10号仓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2940元/吨 | ||||
公告媒体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挂牌公告期 | 1天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6.2 | 挂牌期满日 | 2023.6.3 | ||||
标的所在地 | (略) 米河粮库 10号仓 | 标的类型 | 小麦(地方储备) | ||||
标的概况 | |||||||
标的 基本 情 况 | 标的所在单位及地址 | (略) 米河镇半个店村( (略) 米河粮库) | |||||
目前现状 | 待拍卖 | ||||||
指标数据 | 品种:小麦 数量:245.188吨 生产年份:2018年 | ||||||
等级:2等 水分:11.4% 杂质:0.6% 不完善粒:4.8% | |||||||
出库能力 | 100吨/天 | ||||||
产权情况 | (略) 人民政府 | ||||||
起拍价及 说明 | 起拍价:竞拍 (略) (略) 场成交价格定价 | ||||||
重大事项揭示 |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是 否√ 2、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是 否√ |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买方在参加竞价交易前,须提前实地详细查看了解标的全部状况,一旦参与报名竞价,即视为认可接受标的所有现状(包括瑕疵),成交后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 ||||||
卖方概况 | |||||||
卖方基本情况 | 卖方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人民路12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敏 | ||||||
注册资本 (万元) | 150万元 | ||||||
经济类别 | 国有 | ||||||
所属行业 | 粮食企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XE | ||||||
经营范围 | 粮食的收购及仓储 | ||||||
交付标准 | 散粮履约 | ||||||
交货方式 | 车板价 | ||||||
交易条件与买方资格条件 | |||||||
交易 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与买方相关其他条件 | 1.交易中心设立保证金专户(含竞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统一代收代退。竞拍保证金标准40元/吨,履约保证金10元/吨。 2.买方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业。 | ||||||
买方资格条件 | 1.具有粮油经营资格;具有粮食收购企业备案。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1.22万元 | ||||||
交纳时间 | 公告期内 | ||||||
收款单位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银行 | 河南巩义农村 (略) | ||||||
银行账号 | ** | ||||||
行号 | * | ||||||
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基本户) | ||||||
公告发布、标的展示、竞价时间及交易方式 | |||||||
挂牌公告期 | 1天 | ||||||
公告媒体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标的展示查看期 | 1天 | ||||||
竞价时间 | 2023.06.3上午9点10分 | ||||||
竞价方式 | 网上电子竞价 | ||||||
加价幅度 | 5元/吨 | ||||||
竞价条件 | 挂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买家,则采用“网上电子竞价”方式交易。若意向买家只有一个,采取协议出让。若没有意向买方参与,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发布公告。 | ||||||
其他 | 意向买方如需查看标的,请公告期内查看。 | ||||||
联系人(标的展示):刘华昌 联系电话:* | |||||||
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保证金交退 | |||||||
报名方式 | 意向买方须注册成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滚动屏幕“关于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的公告”,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系统报名(详见http://http://**.cn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报名成功后及时在公告期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详见此公告) | ||||||
资格审查 | 此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意向买方竞得标的后,备齐相关资料到卖方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及时与卖方签订合同。 | ||||||
保证金交退 | 网上竞价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买受人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得标的的买受人保证金在其与卖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完价款后原渠道退回;(重要提示:1.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拒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在竞得标的后放弃的,竞拍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保证金由卖方上缴国库) | ||||||
注册、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 |||||||
竞价须知 | 第一条:意向买家必须按照该项目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权交易下的竞价系统参与报价。 第二条:竞价活动由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组成。自由竞价期时长为5分钟,时间截止即进入限时竞价期(时长30秒)。竞价采用加价方式进行,各意向买方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此次竞价活动系统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加价幅度为5元/吨) 第三条:限时报价期内,各意向买方的每次有效报价即成为当前报价;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下一个限时报价期;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本次竞价活动的成交价格。 第四条:本次转让标的的物委托底价详见此次公告,竞价阶梯以竞价系统为准。 第五条:意向买方输入竞价系统的报价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 第六条: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所有意向买方均未报价的,竞价活动终止,有意向买方报价的,最高报价的意向买方为最终买方(最高报价以竞价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第七条 竞价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通过系统自行打印竞拍结果。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买方有权终止该标的物的竞价活动 (一)在竞价活动中,出现标的物损坏或灭失的;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其他应终止的情形。 |
【发稿时间: 2023-06-02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
标的名称 | (略) 米河粮库10号仓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价格 | 2940元/吨 | ||||
公告媒体 |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挂牌公告期 | 1天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6.2 | 挂牌期满日 | 2023.6.3 | ||||
标的所在地 | (略) 米河粮库 10号仓 | 标的类型 | 小麦(地方储备) | ||||
标的概况 | |||||||
标的 基本 情 况 | 标的所在单位及地址 | (略) 米河镇半个店村( (略) 米河粮库) | |||||
目前现状 | 待拍卖 | ||||||
指标数据 | 品种:小麦 数量:245.188吨 生产年份:2018年 | ||||||
等级:2等 水分:11.4% 杂质:0.6% 不完善粒:4.8% | |||||||
出库能力 | 100吨/天 | ||||||
产权情况 | (略) 人民政府 | ||||||
起拍价及 说明 | 起拍价:竞拍 (略) (略) 场成交价格定价 | ||||||
重大事项揭示 |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是 否√ 2、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是 否√ | ||||||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意向买方在参加竞价交易前,须提前实地详细查看了解标的全部状况,一旦参与报名竞价,即视为认可接受标的所有现状(包括瑕疵),成交后不再提出任何异议。 | ||||||
卖方概况 | |||||||
卖方基本情况 | 卖方名称 |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人民路127号 | ||||||
法定代表人 | 刘建敏 | ||||||
注册资本 (万元) | 150万元 | ||||||
经济类别 | 国有 | ||||||
所属行业 | 粮食企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XE | ||||||
经营范围 | 粮食的收购及仓储 | ||||||
交付标准 | 散粮履约 | ||||||
交货方式 | 车板价 | ||||||
交易条件与买方资格条件 | |||||||
交易 条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 | |||||
与买方相关其他条件 | 1.交易中心设立保证金专户(含竞拍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统一代收代退。竞拍保证金标准40元/吨,履约保证金10元/吨。 2.买方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业。 | ||||||
买方资格条件 | 1.具有粮油经营资格;具有粮食收购企业备案。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
交纳金额 | 1.22万元 | ||||||
交纳时间 | 公告期内 | ||||||
收款单位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开户银行 | 河南巩义农村 (略) | ||||||
银行账号 | ** | ||||||
行号 | * | ||||||
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基本户) | ||||||
公告发布、标的展示、竞价时间及交易方式 | |||||||
挂牌公告期 | 1天 | ||||||
公告媒体 |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标的展示查看期 | 1天 | ||||||
竞价时间 | 2023.06.3上午9点10分 | ||||||
竞价方式 | 网上电子竞价 | ||||||
加价幅度 | 5元/吨 | ||||||
竞价条件 | 挂牌公告期满后,若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买家,则采用“网上电子竞价”方式交易。若意向买家只有一个,采取协议出让。若没有意向买方参与,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发布公告。 | ||||||
其他 | 意向买方如需查看标的,请公告期内查看。 | ||||||
联系人(标的展示):刘华昌 联系电话:* | |||||||
报名方式、资格审查及保证金交退 | |||||||
报名方式 | 意向买方须注册成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详见《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滚动屏幕“关于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的公告”,并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系统报名(详见http://http://**.cn公共服务——下载专区))。报名成功后及时在公告期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纳保证金(详见此公告) | ||||||
资格审查 | 此次交易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意向买方竞得标的后,备齐相关资料到卖方处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及时与卖方签订合同。 | ||||||
保证金交退 | 网上竞价结束后,未竞得标的的买受人保证金于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回;竞得标的的买受人保证金在其与卖方签订合同并支付完价款后原渠道退回;(重要提示:1.竞得人资格审查不通过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拒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在竞得标的后放弃的,竞拍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不予退还的保证金由卖方上缴国库) | ||||||
注册、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 |||||||
竞价须知 | 第一条:意向买家必须按照该项目交易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产权交易下的竞价系统参与报价。 第二条:竞价活动由自由竞价期和限时竞价期组成。自由竞价期时长为5分钟,时间截止即进入限时竞价期(时长30秒)。竞价采用加价方式进行,各意向买方每次的有效报价为当前报价加此次竞价活动系统设定的加价幅度的整数倍。(加价幅度为5元/吨) 第三条:限时报价期内,各意向买方的每次有效报价即成为当前报价;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进入下一个限时报价期;在一个限时报价期内如未出现新的有效报价,则当前有效报价成为本次竞价活动的成交价格。 第四条:本次转让标的的物委托底价详见此次公告,竞价阶梯以竞价系统为准。 第五条:意向买方输入竞价系统的报价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 第六条: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所有意向买方均未报价的,竞价活动终止,有意向买方报价的,最高报价的意向买方为最终买方(最高报价以竞价交易系统记录为准)。 第七条 竞价活动结束后,竞得人通过系统自行打印竞拍结果。 第八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买方有权终止该标的物的竞价活动 (一)在竞价活动中,出现标的物损坏或灭失的;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 (三)其他应终止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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