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虹口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虹口区广中路街道107b-12地块(230街坊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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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虹口区广中路街道107b-12地块(230街坊二期项目)

填报单位:(盖章)

(略) 虹口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虹协示字(2023)第2号

(略) 虹口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虹口区

虹口区广中路街道107b-12地块(230街坊二期项目)

东至107b-13地块、南至规划绿地,西至107b-05地块,北至规划三路

三级

0.83

不大于3.0

公共租赁房,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房:70年,租赁住房:70年

22382.00

(略) (略)

1、按《虹 (略) 建设规划(2018-2035)》要求,控制雨水年径流总量至少达到70%,年径流污染至少达到50%,通过综合采用渗、滞、蓄、净、排等措施落实到位。

2、项目应按照《 (略) 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2022〕679号)落实相关要求,在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的基础上,能建尽建。

3、在按照《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场库(场)设置标准(DG/TJ08-7-2021)配置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的基础上,建议增配不少于80个机动车泊位,并向周边居民开放,缓解北侧居民区停车难问题。

4、小区内智能快件箱应按照每满300户90-130个格口的标准配置(一套智能快件箱)并且配置不低于25平方米的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服务场所, (略) 政及公建配套按规划实施。项目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至区房管局办理配套费手续。

5、建设单位应当根据《 (略) 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地面以上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2‰配置,但不低于100平方米,业委会用房按不低于30平方米配置。

6、应按照《 (略) 体育设施管理办法》配置建设体育设施,新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在室内或室外。

7、该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 (略) 销售或以长期租赁等为名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

8、受让人应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关于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2号)等规定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租赁管理, (略) 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监管。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向符 (略) 规定准入条件的对象出租,每次租约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禁止改变用途使用、转租、转借、群租、闲置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受让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在具体运营细则中明确相关管理要求。

9、受让人应在同 (略) 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租赁价格每年上涨幅度不 (略) 场租赁住房租金同期涨幅,且不超过5%;租赁价格初次定价 (略) 、区房屋管理部门指导和备案管理。配套设施的租 (略) 场租金执行。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虹口区飞虹路518号

单 位: (略) 虹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老师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虹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填报单位:(盖章)

(略) 虹口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示

沪虹协示字(2023)第2号

(略) 虹口区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 (略) 关于国有土地资产管理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

地块

位置

土地级别

土地面积(公顷)

容积率(万/公顷)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

(万元)

意向用地者

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

虹口区

虹口区广中路街道107b-12地块(230街坊二期项目)

东至107b-13地块、南至规划绿地,西至107b-05地块,北至规划三路

三级

0.83

不大于3.0

公共租赁房,租赁住房

公共租赁房:70年,租赁住房:70年

22382.00

(略) (略)

1、按《虹 (略) 建设规划(2018-2035)》要求,控制雨水年径流总量至少达到70%,年径流污染至少达到50%,通过综合采用渗、滞、蓄、净、排等措施落实到位。

2、项目应按照《 (略) 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的实施意见》(沪建建材〔2022〕679号)落实相关要求,在建筑屋顶安装光伏的面积比例不低于30%的基础上,能建尽建。

3、在按照《建筑工程交通设计及停车场库(场)设置标准(DG/TJ08-7-2021)配置机动车、非机动车泊位的基础上,建议增配不少于80个机动车泊位,并向周边居民开放,缓解北侧居民区停车难问题。

4、小区内智能快件箱应按照每满300户90-130个格口的标准配置(一套智能快件箱)并且配置不低于25平方米的智能末端配送设施服务场所, (略) 政及公建配套按规划实施。项目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至区房管局办理配套费手续。

5、建设单位应当根据《 (略) 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地面以上配置独用成套的物业管理用房,其中物业服务企业用房按物业管理区域房屋总建筑面积的2‰配置,但不低于100平方米,业委会用房按不低于30平方米配置。

6、应按照《 (略) 体育设施管理办法》配置建设体育设施,新建居民住宅区配套建设的体育设施,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在室内或室外。

7、该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严格按照“只租不售”模式管理,仅用于出租, (略) 销售或以长期租赁等为名变相销售,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名违规经营或骗取优惠政策。受让人应在出让年限内整体持有保障性租赁住房物业并持续出租运营。

8、受让人应按照《 (略) 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关于 (略)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沪府办规〔2021〕12号)等规定对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租赁管理, (略) 统一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监管。保障性租赁住房应向符 (略) 规定准入条件的对象出租,每次租约原则上不少于1年、不超过3年。禁止改变用途使用、转租、转借、群租、闲置及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受让人应按照政府相关规定,在具体运营细则中明确相关管理要求。

9、受让人应在同 (略) 场租赁住房租金的九折以下确定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价格,租赁价格每年上涨幅度不 (略) 场租赁住房租金同期涨幅,且不超过5%;租赁价格初次定价 (略) 、区房屋管理部门指导和备案管理。配套设施的租 (略) 场租金执行。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在**日24时截止。

三、意见反馈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

地 址:虹口区飞虹路518号

单 位: (略) 虹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21-*

联 系 人:*老师

四、办理协议出让原则

1、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发现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程序终止,并严格依法处理。

2、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向书》约定,与意向用地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其他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7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 (略) 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http://**)以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略) 虹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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