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2022年第1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南县2022年第18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名称及编号 | 宗地 座落 | 土地 总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 | ||||||||
1 | PN2022-099 | 平南县平南街道乌江街杏花畲 | 78.36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00<容积率≤4.9 | ≤100% | 19米,其中底层高4.30米,二层及二层以上层高3.50米 | 70年 | 50 | 50 |
2 | PN2022-100 | 平南县平南街道 (略) 场 | 216.00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00<容积率≤4.7 | ≤100% | 19米,其中底层高4.30米,二层及二层以上层高3.50米 | 70年 | 195 | 195 |
3 | PN2022-101 | 平南县平南街道八达街 | 84.56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00<容积率≤5.10 | ≤100% | 19米,其中底层高4.30米,二层及二层以上层高3.50米 | 70年 | 95 | 95 |
4 | PN2022-102 | 平南县平南街道八达街 | 85.41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00<容积率≤5.10 | ≤100% | 19米,其中底层高4.30米,二层及二层以上层高3.50米 | 70年 | 95 | 95 |
5 | PN2022-103 | 平南县平南街道八达街 | 77.4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00<容积率≤5.10 | ≤100% | 19米,其中底层高4.30米,二层及二层以上层高3.50米 | 70年 | 90 | 90 |
6 | PN2022-104 | 平南县六陈镇镇东街 | 355.61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75<容积率≤4.87 | ≤100% | 19米,首层4.3米,二层及以上3.5米 | 70年 | 108 | 108 |
备注 | 1.加价幅度: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2.竞得人必须在交付土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竞得人必须在开工、竣工时向县自然资源局申报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 3.以上地块按单宗分开拍卖,竞买人交纳一份保证金可竞拍小于或等于同等数额保证金的任意一宗地,但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地,竞买人若欲竞得多宗地块的,须相应交纳多份保证金。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它要求
1.中华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在平南县辖区范围内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该次拍卖出让活动。
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2.竞买申请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
3.拍卖竞买结束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清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后再领取《成交确认书》,并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平南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不低于底价,应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 (略) ( (略) 青秀区高坡岭路3号东方智尊堡7号楼十九层1905号房)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 (略) 驻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的临时办公点提交书面申请。
竞买保证金汇入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17时(以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将在2023年6月25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出让时间:2023年6月26日9:30
2.拍卖地点: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交通运输局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土地按现状出让。
2.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3.本次拍卖出让只接受现场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 (略)
联系方式:*(谭女士)、*(苏女士)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高坡岭路3号东方智尊堡7号楼十九层1905号房
2.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股
联系地址:0775-*
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郊区信用社
账 号:*467
行号:*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承办单位: (略)
2023年6月2日
经平南县人民政府批准,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委托 (略) 以拍卖方式出让以下6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 宗地名称及编号 | 宗地 座落 | 土地 总面积 (㎡)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控制高度 | ||||||||
1 | PN2022-099 | 平南县平南街道乌江街杏花畲 | 78.36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00<容积率≤4.9 | ≤100% | 19米,其中底层高4.30米,二层及二层以上层高3.50米 | 70年 | 50 | 50 |
2 | PN2022-100 | 平南县平南街道 (略) 场 | 216.00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00<容积率≤4.7 | ≤100% | 19米,其中底层高4.30米,二层及二层以上层高3.50米 | 70年 | 195 | 195 |
3 | PN2022-101 | 平南县平南街道八达街 | 84.56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00<容积率≤5.10 | ≤100% | 19米,其中底层高4.30米,二层及二层以上层高3.50米 | 70年 | 95 | 95 |
4 | PN2022-102 | 平南县平南街道八达街 | 85.41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00<容积率≤5.10 | ≤100% | 19米,其中底层高4.30米,二层及二层以上层高3.50米 | 70年 | 95 | 95 |
5 | PN2022-103 | 平南县平南街道八达街 | 77.4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00<容积率≤5.10 | ≤100% | 19米,其中底层高4.30米,二层及二层以上层高3.50米 | 70年 | 90 | 90 |
6 | PN2022-104 | 平南县六陈镇镇东街 | 355.61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3.75<容积率≤4.87 | ≤100% | 19米,首层4.3米,二层及以上3.5米 | 70年 | 108 | 108 |
备注 | 1.加价幅度: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2.竞得人必须在交付土地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竞得人必须在开工、竣工时向县自然资源局申报建设用地开发利用情况。 3.以上地块按单宗分开拍卖,竞买人交纳一份保证金可竞拍小于或等于同等数额保证金的任意一宗地,但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地,竞买人若欲竞得多宗地块的,须相应交纳多份保证金。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及其它要求
1.中华 (略) 、企业、其他组织和自然人,除在平南县辖区范围内仍拖欠土地出让价款和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的行为者及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该次拍卖出让活动。
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2.竞买申请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全额付清拍卖成交价款。
3.拍卖竞买结束后,竞得人必须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清拍卖佣金和交易服务费后再领取《成交确认书》,并自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到平南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出让,按照不低于底价,应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 (略) ( (略) 青秀区高坡岭路3号东方智尊堡7号楼十九层1905号房)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到 (略) 驻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的临时办公点提交书面申请。
竞买保证金汇入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17时(以到账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 (略) 将在2023年6月25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拍卖出让时间及地点:
1.拍卖出让时间:2023年6月26日9:30
2.拍卖地点: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南县平南街道工业大道平南交通运输局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土地按现状出让。
2.其他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3.本次拍卖出让只接受现场书面申请报名,不接受邮寄、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等方式报名。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1. (略)
联系方式:*(谭女士)、*(苏女士)
联系地址: (略) 青秀区高坡岭路3号东方智尊堡7号楼十九层1905号房
2.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股
联系地址:0775-*
交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户 名: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平南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郊区信用社
账 号:*467
行号:*
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主办单位:平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承办单位: (略)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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