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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集土交告字号
宁集土交告字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集土交告字[2023]001号
经中宁县人民政府审核,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 |||
容积率(R) | 投资强度 | 建筑 %(JM) | 绿地率% | ||||||||||
宁地(J)[2023]-2号 | 宁安镇新建村 | 7043平方米(合10.56亩) | 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 1.1≤R | 1180 | 30%≤JM≤50% | 15%≤L≤20% | 50 | 100.72 | 100.72 | **日 09时00分 | **日 16时30分 | **日 09时00分 |
注: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 (略) 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参加交易的竞买人须通过交易系统身份认证方可参与交易。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年建设完成;
2.根据《中宁县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县财政和集体经济组织按照4:6比例分配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成交价款不包含契税;
3.竞得人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尽量减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且创造一个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中宁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戴女士、马女士;联系电话:0951-*、*。
2.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地址:中宁县城新区消防大队东侧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建琴;联系电话:*。
3.招签宝移动数字证书服务单位:杭州 (略) (注:招签宝移动数字证书全程在线办理,详细申领过程见业务系统首页http://**服务中心--认证服务);咨询电话:400-0878-198。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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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集土交告字[2023]001号
经中宁县人民政府审核,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1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 |||
容积率(R) | 投资强度 | 建筑 %(JM) | 绿地率% | ||||||||||
宁地(J)[2023]-2号 | 宁安镇新建村 | 7043平方米(合10.56亩) | 工业用地(农副食品加工业) | 1.1≤R | 1180 | 30%≤JM≤50% | 15%≤L≤20% | 50 | 100.72 | 100.72 | **日 09时00分 | **日 16时30分 | **日 09时00分 |
注: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 (略) 场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参加交易的竞买人须通过交易系统身份认证方可参与交易。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1.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2年建设完成;
2.根据《中宁县农村集体经营性 (略) 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县财政和集体经济组织按照4:6比例分配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成交价款不包含契税;
3.竞得人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尽量减轻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且创造一个良性循环的生态环境。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中宁县自然资源局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戴女士、马女士;联系电话:0951-*、*。
2.中宁县自然资源局地址:中宁县城新区消防大队东侧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刘建琴;联系电话:*。
3.招签宝移动数字证书服务单位:杭州 (略) (注:招签宝移动数字证书全程在线办理,详细申领过程见业务系统首页http://**服务中心--认证服务);咨询电话:400-0878-198。
中宁县自然资源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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