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本级】2023-010
【市本级】2023-010
兴自然资告字〔2023〕02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内蒙古自治
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流程和应急处置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中心于2023年4月20日10时至2023年5月9
日10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组织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
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 | 建筑 限高 (米) | 出让 年限 | 成交价(万元) | 成交 时间 | 竞得人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3-010 | 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兴和产业园B区 | 40053 | 工业用地 | ≥0.6 | ≥30% | ≤20% | 24 | 50 | 445 | 5.29 | 内蒙 (略) |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公示期:2023年6月6日 至 2023年6月12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兴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兴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和大道原国税局四楼)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74-*
联 系 人:师振中
兴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7日
兴自然资告字〔2023〕02号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内蒙古自治
区国有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流程和应急处置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
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中心于2023年4月20日10时至2023年5月9
日10时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组织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
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 | 建筑 限高 (米) | 出让 年限 | 成交价(万元) | 成交 时间 | 竞得人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2023-010 | 乌兰察布新材料产业开发区兴和产业园B区 | 40053 | 工业用地 | ≥0.6 | ≥30% | ≤20% | 24 | 50 | 445 | 5.29 | 内蒙 (略) |
一、地块基本情况
二、公示期:2023年6月6日 至 2023年6月12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兴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兴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和大道原国税局四楼)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474-*
联 系 人:师振中
兴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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