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魏自然资规告字〔2023〕19号
河北省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魏自然资规告字〔2023〕19号
(略)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魏自然资规告字〔2023〕19号
(略) 魏县人民政府批准,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 编号 |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年亩均税收(万元/亩) | |||||||
2023-27 | 天雨路以南、建业大街以西 | 6489.48 | 工业用地 | ≥1.2 | ≥45% | ≤10% | ≤24 | 20 | 50 | 127 | 127 |
2023-28 | 建业大街以东、水城东路以北 | 64565.95 | 工业用地 | ≥1.2 | ≥45% | ≤10% | ≤24 | 20 | 50 | 1260 | 1260 |
2023-29 | 创业大街以西、垃圾填埋厂北侧 | 10612.58 | 工业用地 | ≥1.2 | ≥45% | ≤10% | ≤24 | 20 | 50 | 207 | 207 |
备注 |
其他条件见《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被“信用中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和口头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7月7日,到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不休息)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7月7日16时前,持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有关资料到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1时(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23年 7月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挂牌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分别为:
2023-27号地块:2023年6月28日9时至2023年7月11日10时整。
2023-28号地块:2023年6月28日9时至2023年7月11日10时30分。
2023-29号地块:2023年6月28日9时至2023年7月11日11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以挂牌截止时通知为准),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拟出让地块按照《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魏政办字〔2022〕26号)文件,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控制性指标标准要求,由受让人取得土地后,持《成交确认书》与魏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同时按要求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长安大道169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段先生
联系电话:0310-*
开户名称:魏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张家口银行魏县支行
账 号:*
行 号:*
2023年6月6日
(略) 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魏自然资规告字〔2023〕19号
(略) 魏县人民政府批准,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条件
地块 编号 |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米) | 年亩均税收(万元/亩) | |||||||
2023-27 | 天雨路以南、建业大街以西 | 6489.48 | 工业用地 | ≥1.2 | ≥45% | ≤10% | ≤24 | 20 | 50 | 127 | 127 |
2023-28 | 建业大街以东、水城东路以北 | 64565.95 | 工业用地 | ≥1.2 | ≥45% | ≤10% | ≤24 | 20 | 50 | 1260 | 1260 |
2023-29 | 创业大街以西、垃圾填埋厂北侧 | 10612.58 | 工业用地 | ≥1.2 | ≥45% | ≤10% | ≤24 | 20 | 50 | 207 | 207 |
备注 |
其他条件见《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被“信用中国”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和口头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7月7日,到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节假日不休息)
五、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7月7日16时前,持保证金缴纳凭证等有关资料到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1时(以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于2023年 7月7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挂牌时间(节假日不休息)分别为:
2023-27号地块:2023年6月28日9时至2023年7月11日10时整。
2023-28号地块:2023年6月28日9时至2023年7月11日10时30分。
2023-29号地块:2023年6月28日9时至2023年7月11日11时整。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现场竞价时间以挂牌截止时通知为准),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拟出让地块按照《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魏县工业用地“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魏政办字〔2022〕26号)文件,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控制性指标标准要求,由受让人取得土地后,持《成交确认书》与魏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和《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承诺书》,同时按要求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本次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由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地块挂牌文件,以本次挂牌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单位: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地址:长安大道169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段先生
联系电话:0310-*
开户名称:魏县非税收入管理局
开 户 行:张家口银行魏县支行
账 号:*
行 号:*
202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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