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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2020年第十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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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2020年第十四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拍卖出让公告

  1. 1
    出让公告
  2. 2
    补充公告
  3. 3
    结果公布/公示
  4. 4
    其他公告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连地拍卖〔2020〕16号

土地位置

连江县文笔西路南侧、鲤鱼河北侧

土地面积

5433㎡(折合8.15亩)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FAR)

2.0≤FAR≤2.5

绿地率(GAR)

GAR≥30%

建筑密度(D)

D≤30%

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80米

出让年限

商服用地40年

保证金

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65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50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的整倍数。

备注

1.地块内所有建设内容(含地上建筑、地下建筑)由县土地发展中心全部回购(回购价按县土地发展中心拟定的回购协议执行),地上建筑面积可分割出售给县土地发展中心指定的对象,并办理产权登记。2.该地块规划建设方案需经县政府另行审定。

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印花税(竞得人缴交部分)不含在土地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从事项目开发建设应确保在连江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竞得人委托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应确保在连江县依法纳税。

六、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4日(工作日期间),向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下午16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时30分在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   *

联 系 人:吴先生、李先生

1.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凤城信用社

账号:9010 9110 1001 0000 0184 17

2.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福州连江支行

账号:4309 0078 8019 0000 0024

3.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 (略) 福州连江支行

账号:8111 3010 1220 0393 783

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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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连江县人民政府批准,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连地拍卖〔2020〕16号

土地位置

连江县文笔西路南侧、鲤鱼河北侧

土地面积

5433㎡(折合8.15亩)

土地用途

商服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规划指标要求

容积率(FAR)

2.0≤FAR≤2.5

绿地率(GAR)

GAR≥30%

建筑密度(D)

D≤30%

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80米

出让年限

商服用地40年

保证金

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650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50万元,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的整倍数。

备注

1.地块内所有建设内容(含地上建筑、地下建筑)由县土地发展中心全部回购(回购价按县土地发展中心拟定的回购协议执行),地上建筑面积可分割出售给县土地发展中心指定的对象,并办理产权登记。2.该地块规划建设方案需经县政府另行审定。

契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印花税(竞得人缴交部分)不含在土地出让价款内,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的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的要有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拍卖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拍卖出让文件为准。申请人可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出让文件。

五、竞得人竞得土地后从事项目开发建设应确保在连江县税务部门依法纳税;竞得人委托的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应确保在连江县依法纳税。

六、申请人可于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14日(工作日期间),向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下午16时。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0年12月16日(星期三)上午10时30分在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举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连江县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   *

联 系 人:吴先生、李先生

1.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连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凤城信用社

账号:9010 9110 1001 0000 0184 17

2.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上海浦东 (略) 福州连江支行

账号:4309 0078 8019 0000 0024

3.开户单位: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 (略) 福州连江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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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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