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经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我局拟将金湖县1宗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意向人。

一、地块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宗地位置

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元/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价款(万元)

用地申请人

JX20239

新城公寓8幢1单元402室

现状出让

21.5

128.74

70

880

住宅

1.892

凌春梅、凌新根

以上地块系划拨补办协议出让,办理出让手续。

二、公告时限:2023年6月7日至6月13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四、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公告期满后公示,公示结束后,我局将与用地意向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5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单位: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金湖县神华大道201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17-*

联 系 人:崔亚茹

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7日

  • 相关地块:

  •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JX20239
    新城公寓8幢1单元402室
    21.5
    住宅/城镇住宅-经济适用住房
    1 < 容积率 70 1.892
  • 相关附件:

  • 经金湖县人民政府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我局拟将金湖县1宗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意向人。

    一、地块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宗地位置

    土地交付条件

    土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出让年限(年)

    出让价格(元/平方米)

    土地用途

    出让价款(万元)

    用地申请人

    JX20239

    新城公寓8幢1单元402室

    现状出让

    21.5

    128.74

    70

    880

    住宅

    1.892

    凌春梅、凌新根

    以上地块系划拨补办协议出让,办理出让手续。

    二、公告时限:2023年6月7日至6月13日。

    三、意见反馈方式: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逾期视为无异议。

    四、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公告期满后公示,公示结束后,我局将与用地意向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后5日内,我局将协议出让结果 (略) 场网(http://**)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单位: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金湖县神华大道201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0517-*

    联 系 人:崔亚茹

    金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7日

  • 相关地块:

  • 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出让年限(年)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增价规则及幅度
    JX20239
    新城公寓8幢1单元402室
    21.5
    住宅/城镇住宅-经济适用住房
    1 < 容积率 70 1.892
  • 相关附件: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