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以东8.77亩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公示
包头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以东8.77亩闲置土地处置方案公示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 (略) 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号令)相关规定,高新区国土局拟定阿尔*大街以东8.77亩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现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包头曹 (略) 用地(包高新国用2007第009号)位于阿尔*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南,土地面积5848.41平方米(8.77亩),用途为商住用地。约定2007年6月30日前动工,至今未开工。
二、闲置原因
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以及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
三、处置方式
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重新计算土地使用年期。
若对上述处置方案有异议,请见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472-*
为有效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 (略) 场行为,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号令)相关规定,高新区国土局拟定阿尔*大街以东8.77亩闲置土地处置方案,报经高新区管委会批准。现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包头曹 (略) 用地(包高新国用2007第009号)位于阿尔*大街以东、民族东路以南,土地面积5848.41平方米(8.77亩),用途为商住用地。约定2007年6月30日前动工,至今未开工。
二、闲置原因
因处置土地上相关群众信访事项等无法动工开发以及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导致土地闲置。
三、处置方式
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重新计算土地使用年期。
若对上述处置方案有异议,请见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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