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自资号
嘉自资号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祥县林业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嘉自资规告字【2023】20号)
经嘉祥县人民政府批准,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祥县林业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总价(万元) | 综合楼面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
起始价 (元/㎡) | 增价幅度(元/㎡) | |||||||||
嘉自资2023-031-1 | 建设路东,曾子大道南、演武路西 | 27933 | 商服住宅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不大于1.8 | 详见挂牌文件 | 10895 | 2167 | 10 | 87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申请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1)自然人申请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按照相关规 (略) ;在嘉祥以外注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土地后需在 (略) 。(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土地后需依法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网挂使用权),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进行。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挂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7日网挂系统 (http://**:4430/)查询下载。竞买申请人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28日10时至2023年7月7日18时00分前(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按照网挂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8时00分(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联系。
六、各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1. 嘉自资2023-031-1:2023年06月28日10时00分至2023年07月10日10时00分;
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有竞买申请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之前,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本次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有疑问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方式提出。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和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 本次网挂使用权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3.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50号)的要求对具备条件的宗地施行“交地即办证”“交房即交证”。
4. 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
5. 由于系统原因, (略) 场网、 (略) 场网所示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6. 土地竞得人须在演武路西、曾子大道(省道338线)南,该宗地东北角位置提供不少于2500㎡的 (略) 用于回迁,且层高不超过2层,建成后无偿交由嘉祥县黄河沟片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处置。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先与拆迁指挥部签订回迁安置配建承诺书,凭承诺书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7.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以规划条件为准。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及住建部门出具的函复意见完成养老、党建等配套建设及装配式建设。
8.嘉自资2023-031号地总建设用地面积32862.2平方米,本次出让土地为一期供地,南侧4929.2平方米的二期供地(嘉自资2023-031-2号地)具备出让条件后将以协议方式出让给一期土地竞得人,出让单价与一期成交单价一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联系电话:0537-*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7-*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咨询电话:0537-*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祥县林业局)
2023年6月9日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祥县林业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嘉自资规告字【2023】20号)
经嘉祥县人民政府批准,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嘉祥县林业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等要求
宗地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 | 容积率 | 其他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总价(万元) | 综合楼面地价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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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元/㎡) | 增价幅度(元/㎡) | |||||||||
嘉自资2023-031-1 | 建设路东,曾子大道南、演武路西 | 27933 | 商服住宅 | 住宅70年、商服40年 | 不大于1.8 | 详见挂牌文件 | 10895 | 2167 | 10 | 87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竞买申请必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
(1)自然人申请竞买的,竞得土地后需按照相关规 (略) ;在嘉祥以外注册成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土地后需在 (略) 。(2)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竞得土地后需依法办理房地产开发资质。
三、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网挂使用权), (略) 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进行。凡按规定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网挂使用权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各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7日网挂系统 (http://**:4430/)查询下载。竞买申请人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竞买申请人可于2023年6月28日10时至2023年7月7日18时00分前(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按照网挂系统提示提交竞买申请并按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8时00分(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提交竞买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过程中如遇疑难问题,请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联系。
六、各宗地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为:
1. 嘉自资2023-031-1:2023年06月28日10时00分至2023年07月10日10时00分;
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有竞买申请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网上挂牌报价时间以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 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之前,须全面详细阅读了解本次网挂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及其他相关信息。竞买申请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宗地。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有疑问的,须在提交竞买申请前向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书面方式提出。竞买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买申请人对本次网挂使用权相关文件、资料内容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和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 本次网挂使用权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要求,以宗地出让文件中规定的指标为准。其他公开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发布变更公告。
3. 按照《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50号)的要求对具备条件的宗地施行“交地即办证”“交房即交证”。
4. 本次网挂使用权交易活动,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略)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进行。
5. 由于系统原因, (略) 场网、 (略) 场网所示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6. 土地竞得人须在演武路西、曾子大道(省道338线)南,该宗地东北角位置提供不少于2500㎡的 (略) 用于回迁,且层高不超过2层,建成后无偿交由嘉祥县黄河沟片区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处置。土地成交后竞得人先与拆迁指挥部签订回迁安置配建承诺书,凭承诺书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7.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中有关规划指标以规划条件为准。竞得人需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及住建部门出具的函复意见完成养老、党建等配套建设及装配式建设。
8.嘉自资2023-031号地总建设用地面积32862.2平方米,本次出让土地为一期供地,南侧4929.2平方米的二期供地(嘉自资2023-031-2号地)具备出让条件后将以协议方式出让给一期土地竞得人,出让单价与一期成交单价一致。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嘉祥分中心联系电话:0537-*
数字证书办理电话:0537-*
嘉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咨询电话:0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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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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