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隆综合大楼资产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星隆综合大楼资产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星隆综合大楼资产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6-0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星隆综合大楼资产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国信 (略) 受长沙县星城 (略) 委托,对星隆综合大楼资产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星隆综合大楼( (略) 长沙县兴隆路242号)为长沙县星城 (略) 所持有资产,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星隆综合大楼资产租赁项目
1.2项目地点: (略) 长沙县兴隆路242号
1.3项目概况:资产出租总面积10178.62㎡,大楼建筑年代为2018年,用途为商业服务,配备中央空调、消防、供水设备,为一栋八层建筑,其中1楼-6楼及8楼为毛坯,7楼简单装修。有地下停车位约73个,现对该项目的租赁商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招标要求: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租赁商承租本资产。
2.2招租的主要内容:
1)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租赁商承租本资产,并允许承租人投入一定资金进行升级改造;承租人在租赁资产内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须自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并自行负责。
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只有资产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租赁资产整体转租。此项要求作为正式条款列入租赁合同,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经济纠纷、法律责任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人须与采购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5)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若变更经营项目,须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视作违约。
★6)中标人投入不可移除的装修和配套设施,应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偿移交招标人,招标人不再对此给予任何补偿(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整体经营不设置业态,可由 (略) 场情况调节经营业态,法律规定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即可(不接受仓储、医疗机构、危化品使用、生产经营、危险爆炸物品存储经营、超荷载使用、活禽生产加工等等不符合安全、环保配套等要求的业态报名)。
★2.3租赁期:对星隆综合大楼项目进行整体招租,整租时间为15年(含装 (略) 场培育免租期),两个免租期共计不超过12个月,分三年进行分摊,每年分摊4个月免租期。
★2.4招标底价:21元/㎡/月(该报价已含地下车位租赁费用),年租金每三年递增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高于招标底价,不得等于或低于招标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5付款方式:
2.5.1 支付方式:租赁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如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若实际租赁期满8年无须补交免租期租金,若实际租赁期未满8年须向*方补交免租期租金。承租人在合同签订时须缴纳相应的租赁保证金。租金不包含水、电、物业管理等其他相关费用。
2.5.2 设计: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5.3 公共区域维护管理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6履约保证金:要求提供,保证金为3个月中标底价租金。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9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本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风险及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主体单位,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信用要求:(以下 (略) 查询结果为准)
3.2.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及其关联人员或单位不得与采购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纠纷。
3.5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在以往租赁过程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将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40000元。
5.2投标人应以网银、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略) 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3年6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3年6月19日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截止:2023-6- 30 09: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23- 6 - 30 09:00分。
7.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略) 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沙县星城 (略)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升路52号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731-*
采购人纪律监督:刘女士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 (略)
地 址: (略) 长沙县东六路华润置地广场12栋404室
联 系 人:彭真、肖媛媛、马中涛
联系方式:*
九、其它补充事宜
9.1本项目监管为 长沙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电话:0731-*。
9.2采用电子招投标,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9.2.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 (http://**)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9.2.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9.2.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转湖南CA( (略) 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4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 或0731-*转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星隆综合大楼资产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6-09 浏览量:
项目名称 | 星隆综合大楼资产租赁项目 | ||
项目编号 | GYZC* | ||
交易分类 | 国有资产类 | 所属管辖范围 | (略) |
国信 (略) 受长沙县星城 (略) 委托,对星隆综合大楼资产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星隆综合大楼( (略) 长沙县兴隆路242号)为长沙县星城 (略) 所持有资产,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星隆综合大楼资产租赁项目
1.2项目地点: (略) 长沙县兴隆路242号
1.3项目概况:资产出租总面积10178.62㎡,大楼建筑年代为2018年,用途为商业服务,配备中央空调、消防、供水设备,为一栋八层建筑,其中1楼-6楼及8楼为毛坯,7楼简单装修。有地下停车位约73个,现对该项目的租赁商公开招标。
二、项目基本情况
2.1招标要求: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租赁商承租本资产。
2.2招租的主要内容:
1)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租赁商承租本资产,并允许承租人投入一定资金进行升级改造;承租人在租赁资产内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须自行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并自行负责。
2)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只有资产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租赁资产整体转租。此项要求作为正式条款列入租赁合同,如有违反,采购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承租人承担。
3)承租人在租赁期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经济纠纷、法律责任等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4)承租人须与采购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同时,签订《房屋租赁安全责任书》
5) 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若变更经营项目,须事先提交书面申请并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否则视作违约。
★6)中标人投入不可移除的装修和配套设施,应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无偿移交招标人,招标人不再对此给予任何补偿(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整体经营不设置业态,可由 (略) 场情况调节经营业态,法律规定范围内合法合规经营即可(不接受仓储、医疗机构、危化品使用、生产经营、危险爆炸物品存储经营、超荷载使用、活禽生产加工等等不符合安全、环保配套等要求的业态报名)。
★2.3租赁期:对星隆综合大楼项目进行整体招租,整租时间为15年(含装 (略) 场培育免租期),两个免租期共计不超过12个月,分三年进行分摊,每年分摊4个月免租期。
★2.4招标底价:21元/㎡/月(该报价已含地下车位租赁费用),年租金每三年递增5%。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高于招标底价,不得等于或低于招标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5付款方式:
2.5.1 支付方式:租赁支付方式为季度支付。如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的,若实际租赁期满8年无须补交免租期租金,若实际租赁期未满8年须向*方补交免租期租金。承租人在合同签订时须缴纳相应的租赁保证金。租金不包含水、电、物业管理等其他相关费用。
2.5.2 设计: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5.3 公共区域维护管理费: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具体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2.6履约保证金:要求提供,保证金为3个月中标底价租金。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9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政策调整、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等)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本条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风险及民事责任能力的合法经营主体单位,并依法取得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信用要求:(以下 (略) 查询结果为准)
3.2.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2.2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4投标人及其关联人员或单位不得与采购人之间存在债权债务纠纷。
3.5投标人最近三年没有严重违法或违约行为,在以往租赁过程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入围或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入围资格或中标候选人资格。已中标的,将解除合同,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40000元。
5.2投标人应以网银、支票、汇票、本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 (略) 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具体获取方式和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3年6月9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3年6月19日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7.1投标截止:2023-6- 30 09:0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7.2开标时间:2023- 6 - 30 09:00分。
7.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略) 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沙县星城 (略)
地 址:长沙县星沙街道东升路52号
联系人:郭女士
电 话:0731-*
采购人纪律监督:刘女士
电 话:0731-*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 (略)
地 址: (略) 长沙县东六路华润置地广场12栋404室
联 系 人:彭真、肖媛媛、马中涛
联系方式:*
九、其它补充事宜
9.1本项目监管为 长沙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电话:0731-*。
9.2采用电子招投标,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9.2.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 (http://**)下载CSZF或.CSCF格式的电子招标文件。
9.2.2请投标人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专区中及时下载安装最新版本“国有资产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国有资产CA驱动”。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TF格式投标文件。
9.2.3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转湖南CA( (略) 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4电子标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中登录“长沙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http://**)”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2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如果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拨打咨询电话(400-928-0095 或0731-*转国有资产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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