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海南济泽水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项目名称 | 海南济泽 (略) 49%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62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6月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10日 | ||||||||||||
挂牌价格 | 248万元 | 保证金 | 25万元 | ||||||||||||
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 业情况 | 海南济泽 (略) 成立于2022年7月25日,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评估,截止2022年11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506.97万元,负债总计为0.86万元,净资产为506.11万元。具体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济泽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澄迈县金江镇宝信小区行政中心大道1号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徐峰 | ||||||||||||
成立时间 | 2022年7月25日 |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BT1Y2470 | 所属行业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武汉三镇 (略) | 100 | |||||||||||||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关于武汉三镇 (略) (略) 49%股权的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2022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年11月30日 | 163,631.07 | 61,137.47 | 61,137.4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069,763.90 | 8,626.43 | 5,061,137.47 | |||||||||||||
审计机构名称 | 武汉华晟会 (略)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年12月31日 | 406,349.51 | 9,784.81 | 9,540.1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报表 | 5,070,414.06 | 60,873.87 | 5,009,540.19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武汉华晟 (略) | |||||||||||||
评估报告书号 | 武华晟正浩评报字(2022)第008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1月30日 |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建设 (略) | ||||||||||||||
标的评估值单位:万元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净资产 | |||||||||||||
506.97 | 0.86 | 506.1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48万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武汉三镇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060 | ||||||||||||||
注册地(住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发大厦 | ||||||||||||||
类型(经济性质) | (略) (上市)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2022年度第二十次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重大事 项披露 | 海南济泽 (略) 注册资本金为80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1月30日, 武汉三镇 (略) 以货币出资500万元。 | ||||||||||||||
转让方 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略) 建设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略) 2022年度第二十次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经办20)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基于水环境治理行业的特殊性和准入要求,意向受让方经营范围须具有水环境治理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危险废物经营等相关范围)。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成交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股权变更登记后, (略) 章程及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4、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到股权变更登记日之间产生的盈 (略) 享有或承担。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项目竞买保证金25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下午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 2201 0215 1920 0214 669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澄迈县金江镇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
交易方式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1、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7月10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转让方于2023年7月11日17:00时前审核意向受让方的报名材料,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受让方于2023年7月12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经转让方资格确认且保证金到账即获得竞价权限。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参与该项目竞买的内部决策文件; 7、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买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交易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 (略) 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各自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济泽 (略) 49%股权 | 2023年7月13日9:00 | 2023年7月13日10:00 | 1万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黄女士 * * 技术支持:徐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
项目名称 | 海南济泽 (略) 49%股权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HN1062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3年6月9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年7月10日 | ||||||||||||
挂牌价格 | 248万元 | 保证金 | 25万元 | ||||||||||||
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 业情况 | 海南济泽 (略) 成立于2022年7月25日,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经评估,截止2022年11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506.97万元,负债总计为0.86万元,净资产为506.11万元。具体详情见资产评估报告。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济泽 (略) | |||||||||||||
注册地(住所) | (略) 澄迈县金江镇宝信小区行政中心大道1号 | ||||||||||||||
公司类型 (经济性质) | (略) (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徐峰 | ||||||||||||
成立时间 | 2022年7月25日 | 注册资本 | 8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MABT1Y2470 | 所属行业 |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水资源管理;智能水务系统开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应急治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武汉三镇 (略) | 100 | |||||||||||||
标的企业内部决议 | 关于武汉三镇 (略) (略) 49%股权的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2022年度审计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年11月30日 | 163,631.07 | 61,137.47 | 61,137.4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069,763.90 | 8,626.43 | 5,061,137.47 | |||||||||||||
审计机构名称 | 武汉华晟会 (略) | ||||||||||||||
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22年12月31日 | 406,349.51 | 9,784.81 | 9,540.1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报表 | 5,070,414.06 | 60,873.87 | 5,009,540.19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是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略) 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武汉华晟 (略) | |||||||||||||
评估报告书号 | 武华晟正浩评报字(2022)第008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11月30日 | ||||||||||||||
核准(备案)号 |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略) 建设 (略) | ||||||||||||||
标的评估值单位:万元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净资产 | |||||||||||||
506.97 | 0.86 | 506.11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248万元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武汉三镇 (略)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060 | ||||||||||||||
注册地(住所) |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发大厦 | ||||||||||||||
类型(经济性质) | (略) (上市)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略) 2022年度第二十次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 ||||||||||||||
重大事 项披露 | 海南济泽 (略) 注册资本金为8000万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1月30日, 武汉三镇 (略) 以货币出资500万元。 | ||||||||||||||
转让方 承诺 | 1、本次股权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权权属清晰,转让方对该股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股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略)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略) 建设 (略)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略) 2022年度第二十次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经办20)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价款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基于水环境治理行业的特殊性和准入要求,意向受让方经营范围须具有水环境治理相关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危险废物经营等相关范围)。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确认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成交后,股权工商变更登记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3、股权变更登记后, (略) 章程及持股比例履行出资义务。 4、标的公司自评估基准日到股权变更登记日之间产生的盈 (略) 享有或承担。 | ||||||||||||||
标的交割 | 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竞买保证金及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1、项目竞买保证金25万元,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应缴纳至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12日下午17:00。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 2、成交后,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海 (略) 开户行:中国工 (略) 分行营业部 账号: 2201 0215 1920 0214 669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澄迈县金江镇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违规条款 | |||||||||||||||
交易方式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 2、意向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2023年7月10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1、意向受让方须在2023年7月10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http://**)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转让方于2023年7月11日17:00时前审核意向受让方的报名材料,意向受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后,意向受让方于2023年7月12日17:00前缴纳保证金。经转让方资格确认且保证金到账即获得竞价权限。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章程; 6、参与该项目竞买的内部决策文件; 7、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 处置方式 | 1、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和成交价款结算。未竞得的竞买人的保证金,由海南产权交易所在项目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买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按竞价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应参加的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交易服务费 | 本项目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照《海 (略) 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各自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
1 | 海南济泽 (略) 49%股权 | 2023年7月13日9:00 | 2023年7月13日10:00 | 1万元 | 120秒 | ||||||||||
附件下载 | 《产权受让申请书》《网络竞价须知》《产权交易合同》 | ||||||||||||||
咨询电话 | 项目(报名)咨询:黄女士 * * 技术支持:徐先生 * | ||||||||||||||
单位地址 | (略) 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略) 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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