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县、、、、、、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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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县、、、、、、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

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渝秀告字[2023]26号)

渝秀告字[2023]26号 2023/6/13

经秀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7(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位置

宗地编号

宗地坐落

规划用地性质

建设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出让年限

土地级别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高新区Ga26-1/03(部分)地块

XS-23CR-28

高新区Ga26-1/03(部分)地块(一)

二类工业用地

7721.18

≥1

/

/

/

50年

二级

115.82

25

XS-23CR-29

高新区Ga26-1/03(部分)地块(二)

二类工业用地

8056.26

≥1

/

/

/

50年

二级

120.84

25

XS-23CR-30

高新区Ga26-1/03(部分)地块(三)

二类工业用地

6700.01

≥1

/

/

/

50年

二级

100.50

25

XS-23CR-31

高新区Ga26-1/03(部分)地块(四)

二类工业用地

6641.29

≥1

/

/

/

50年

二级

99.62

20

XS-23CR-32

高新区Ga26-1/03(部分)地块(五)

二类工业用地

8021.67

≥1

/

/

/

50年

二级

120.33

25

XS-23CR-33

高新区Ga26-1/03(部分)地块(六)

二类工业用地

8105.09

≥1

/

/

/

50年

二级

121.58

25

高新区Ga26-2/03地块

XS-23CR-34

高新区Ga26-2/03地块

二类工业用地

6790.08

≥1

/

/

/

50年

二级

101.85

25

一、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地块竞买成功后,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与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如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超期未缴款的,每天按欠款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即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二、开竣工时间(一)开工时间: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二)竣工时间:项目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内的按时开工后2年内竣工,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2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时开工后2年半内竣工,建筑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按时开工后3年内竣工。
三、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项目控制指标为:(1)投资强度大于或等于267万元/亩;(2)产出强度:大于或等于467万元/亩;(3)亩均税收:大于或等于7万元/亩。
四、高新区Ga26-2/03地块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厕所。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6月13日 至 2023年7月2日 到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6月13日 至 2023年7月2日到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7月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XS-23CR-28号地块: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 ;

XS-23CR-29号地块: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 ;

XS-23CR-30号地块: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 ;

XS-23CR-31号地块: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 ;

XS-23CR-32号地块: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 ;

XS-23CR-33号地块: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 ;

XS-23CR-34号地块: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在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前不得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三)宗地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四)按土地现状出让,场地外达到水、电、路三通,场地内构建筑物拆除完毕。

(五)本次土地出让价格不含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格,待竞得人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明确地下空间规划方案与建筑规模后,竞得人需申请变更土地出让合同,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按届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政策确定。

(六)按《DB50/ (略) 三维建模技术规范》标准,由开发企业提供建设方案三维模型。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易沁、*宇婷

联系电话:023-*、023-*

开户单位:见出让文件

开户银行:见出让文件

银行帐号:见出让文件

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渝秀告字[2023]26号)

渝秀告字[2023]26号 2023/6/13

经秀山县人民政府批准,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7(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位置

宗地编号

宗地坐落

规划用地性质

建设用地面积(㎡)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建筑限高(m)

出让年限

土地级别

出让价款起始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万元)

高新区Ga26-1/03(部分)地块

XS-23CR-28

高新区Ga26-1/03(部分)地块(一)

二类工业用地

7721.18

≥1

/

/

/

50年

二级

115.82

25

XS-23CR-29

高新区Ga26-1/03(部分)地块(二)

二类工业用地

8056.26

≥1

/

/

/

50年

二级

120.84

25

XS-23CR-30

高新区Ga26-1/03(部分)地块(三)

二类工业用地

6700.01

≥1

/

/

/

50年

二级

100.50

25

XS-23CR-31

高新区Ga26-1/03(部分)地块(四)

二类工业用地

6641.29

≥1

/

/

/

50年

二级

99.62

20

XS-23CR-32

高新区Ga26-1/03(部分)地块(五)

二类工业用地

8021.67

≥1

/

/

/

50年

二级

120.33

25

XS-23CR-33

高新区Ga26-1/03(部分)地块(六)

二类工业用地

8105.09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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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二级

121.58

25

高新区Ga26-2/03地块

XS-23CR-34

高新区Ga26-2/03地块

二类工业用地

6790.08

≥1

/

/

/

50年

二级

101.85

25

一、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地块竞买成功后,自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日内与秀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如竞得人不按成交确认书约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合同的,取消其竞买资格并没收竞买保证金;超期未缴款的,每天按欠款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即竞买保证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二、开竣工时间(一)开工时间:交地后6个月内开工。(二)竣工时间:项目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内的按时开工后2年内竣工,建筑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20万平方米以下的按时开工后2年半内竣工,建筑规模在20万平方米以上的按时开工后3年内竣工。
三、该宗地为工业标准地,项目控制指标为:(1)投资强度大于或等于267万元/亩;(2)产出强度:大于或等于467万元/亩;(3)亩均税收:大于或等于7万元/亩。
四、高新区Ga26-2/03地块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厕所。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6月13日 至 2023年7月2日 到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6月13日 至 2023年7月2日到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7月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XS-23CR-28号地块: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 ;

XS-23CR-29号地块: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 ;

XS-23CR-30号地块: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 ;

XS-23CR-31号地块: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 ;

XS-23CR-32号地块: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 ;

XS-23CR-33号地块: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 ;

XS-23CR-34号地块:2023年7月3日09时00分 至 2023年7月12日17时00分 ;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得人在未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前不得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

(三)宗地成交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受让地块的定金。

(四)按土地现状出让,场地外达到水、电、路三通,场地内构建筑物拆除完毕。

(五)本次土地出让价格不含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格,待竞得人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明确地下空间规划方案与建筑规模后,竞得人需申请变更土地出让合同,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补缴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按届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地价政策确定。

(六)按《DB50/ (略) 三维建模技术规范》标准,由开发企业提供建设方案三维模型。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秀山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易沁、*宇婷

联系电话:023-*、023-*

开户单位:见出让文件

开户银行:见出让文件

银行帐号:见出让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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