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土资交告字号
宁国土资交告字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3]10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 ||||
容积率(R)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建筑 系数 %(JX) | 绿地率%(L) | |||||||||||
青地(G)[2023]-15号 | 国道110线以东、工业园区中央大道以南 | 79708平方米(合119.56亩) | 工业(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土地面积72886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用地(加油加气站)土地面积6822平方米 | 工业>=0.3商服<=0.5 | T>=900万元/公顷 | JM>=35% | L<=20% | 净地 | 工业50年、商服40年 | 1174 | 1174 | 2023年07月03日 09时 | 2023年07月11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13日 09时10分 | |
青地(G)[2023]-16号 | 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 | 60816平方米(合91.22亩) | 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R>=0.7 | T>=3750万元/公顷 | JX>=30% | L<=20% | 净地 | 50年 | 584 | 584 | 2023年07月03日 09时 | 2023年07月11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13日 09时40分 | |
青地(G)[2023]-18号 | 利民西街北侧、汉延渠西侧 | 19203平方米(合28.80亩) | 商住,商业用房面积不得超过5% | 1<R<=1.8 | JM<=35% | L>=30% | 净地 |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 2840 | 2840 | 2023年07月03日 09时 | 2023年07月11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13日 10时10分 | ||
青地(G)[2023]-19号 | 利民西街北侧、汉延渠西侧 | 4648平方米(合6.97亩) | 商住,商业用房面积不得超过5% | 1<R<=1.8 | JM<=35% | L>=30% | 净地 |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 688 | 688 | 2023年07月03日 09时 | 2023年07月11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13日 10时40分 | ||
青地(G)[2023]-20号 | (略) 鸽子山葡萄酒文化旅游小镇(国道110以西) | 53327平方米(合79.99亩) | 工业(饮料制造业-葡萄酒制造) | 0.4<=R<=1 | T>=1180万元/公顷 | JX>=35% | L<=20% | 净地 | 50年 | 566 | 566 | 2023年07月03日 09时 | 2023年07月11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13日 11时1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一)青地(G)[2023]-18号、19号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一)青地(G)[2023]-15号:成交价款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该宗地其中土地面积72886平方米用途设定为工业用地(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土地面积6822平方米用途设定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加油加气站)。
(二)青地(G)[2023]-16号:1.该地块按“标准地”控制指标出让: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亩均工业产出值不低于270万元/亩,石灰石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43千克标准煤/吨,腐殖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60千克标准煤/吨,包装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63千克标准煤/吨。2.成交价款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三)青地(G)[2023]-18号:成交价款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该宗地商业用房面积不得超过5%。
(四)青地(G)[2023]-19号:成交价款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该宗地商业用房面积不得超过5%。
(五)青地(G)[2023]-20号:成交价款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
2.出让人地址: (略) 陈袁滩镇袁滩村五组;
联系人:顾女士;联系电话:0953-*。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3年06月13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3]101号
(略) 人民政府批准, (略) 自然资源局委托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出让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状况 | 出让 年限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挂牌开始时间(网上申请、缴纳保证金、报价起始时间) | 网上申请、竞买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 | 挂牌(报价)截止时间 | ||||
容积率(R)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T) | 建筑 密度 %(JM) | 建筑 系数 %(JX) | 绿地率%(L) | |||||||||||
青地(G)[2023]-15号 | 国道110线以东、工业园区中央大道以南 | 79708平方米(合119.56亩) | 工业(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土地面积72886平方米、商业服务业用地(加油加气站)土地面积6822平方米 | 工业>=0.3商服<=0.5 | T>=900万元/公顷 | JM>=35% | L<=20% | 净地 | 工业50年、商服40年 | 1174 | 1174 | 2023年07月03日 09时 | 2023年07月11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13日 09时10分 | |
青地(G)[2023]-16号 | 青铜峡工业园区区块一 | 60816平方米(合91.22亩) | 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 R>=0.7 | T>=3750万元/公顷 | JX>=30% | L<=20% | 净地 | 50年 | 584 | 584 | 2023年07月03日 09时 | 2023年07月11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13日 09时40分 | |
青地(G)[2023]-18号 | 利民西街北侧、汉延渠西侧 | 19203平方米(合28.80亩) | 商住,商业用房面积不得超过5% | 1<R<=1.8 | JM<=35% | L>=30% | 净地 |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 2840 | 2840 | 2023年07月03日 09时 | 2023年07月11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13日 10时10分 | ||
青地(G)[2023]-19号 | 利民西街北侧、汉延渠西侧 | 4648平方米(合6.97亩) | 商住,商业用房面积不得超过5% | 1<R<=1.8 | JM<=35% | L>=30% | 净地 | 商业使用年限40年,住宅使用年限70年 | 688 | 688 | 2023年07月03日 09时 | 2023年07月11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13日 10时40分 | ||
青地(G)[2023]-20号 | (略) 鸽子山葡萄酒文化旅游小镇(国道110以西) | 53327平方米(合79.99亩) | 工业(饮料制造业-葡萄酒制造) | 0.4<=R<=1 | T>=1180万元/公顷 | JX>=35% | L<=20% | 净地 | 50年 | 566 | 566 | 2023年07月03日 09时 | 2023年07月11日 16时30分 | 2023年07月13日 11时1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宁夏土地使用权矿业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联合申请竞买必须向交易中心提供联合竞买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受让人的同时,联合竞买各方均需办理数字证书方可参加联合申请竞买。
(一)青地(G)[2023]-18号、19号宗地属房地产开发用地,参加竞买的申请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自治区外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具有一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且在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均可参加网上出让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http://**查阅下载,并按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一)青地(G)[2023]-15号:成交价款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该宗地其中土地面积72886平方米用途设定为工业用地(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土地面积6822平方米用途设定为商业服务业用地(加油加气站)。
(二)青地(G)[2023]-16号:1.该地块按“标准地”控制指标出让:亩均税收不低于10万元/亩,亩均工业产出值不低于270万元/亩,石灰石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43千克标准煤/吨,腐殖酸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2.60千克标准煤/吨,包装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63千克标准煤/吨。2.成交价款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三)青地(G)[2023]-18号:成交价款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该宗地商业用房面积不得超过5%。
(四)青地(G)[2023]-19号:成交价款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该宗地商业用房面积不得超过5%。
(五)青地(G)[2023]-20号:成交价款不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交易中心或出让人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 (略) 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
2.出让人地址: (略) 陈袁滩镇袁滩村五组;
联系人:顾女士;联系电话: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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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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